Friday, August 7, 2009

只覺當初歡侍日,千金一刻總蹉跎


翻閱父親筆記,見其於九十一(2002)年除夕夜,手書懷母之句,短短數語,感慨良深。隨後,父親又引高適《除夜》及袁枚《傷心》兩詩,以古今同然之情,將除夕夜懷親的心境表露無遺。父親但憑兒時記憶即可默寫高、袁兩詩,足見其對詩意體會之深刻。當時父親已然八十有二,自覺假年不多,是以每有春秋百年之嘆,而所書文字,亦不再如往昔遒勁透背一洩而下,如今見父親略顯抖動之文,回想其靜坐書寫之背影及從不直言之心境,不自覺淚已盈框。

父母在世之時,於除夜團圓飯前,總是先依序上香祭告先人,而後由兒孫輩一一向父母磕頭,並獻上祝福的話,而今已矣,親已不在,陰陽兩隔,如何寄語?《詩經‧蓼莪》所謂:「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的感受,余今亦深有體會!椒酒虛供,祭之豐誠不如養之薄!柰何!柰何!

茲引高、袁詩句原文,並將父親手書稿一併錄下。

高適《除夜》詩原文:
旅館寒燈獨不眠
客心何事轉淒然
故鄉今夜思千里
霜鬢明朝又一年

袁枚《傷心》詩原句:
傷心六十三除夕
都在慈親膝下過
今日慈親成永訣
又逢除夕恨如何
素琴將鼓光陰逝
椒酒虛供涕淚多
只覺當初歡侍日
千金一刻總蹉跎





Thursday, August 6, 2009

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


父親在其《感時篇》中寫道:「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並有註曰:「吾三十二年冬,辭母別太行,臨行之矚。吾守母教,自問無愧,仲舒寫。」

我翻閱至此,心驚不已!祖母的教誨父親當然問心無愧,但在那個年代,祖母的知識到底又受教於何人?依據父親所書,祖母姓丁,並有兄一人名喚丁儒,行醫濟世於晉南頗得好名,並曾以獨特湯藥救活家父幼時怪症。父親於七、八歲之交,祖父因病於壯年去世,連同大娘子女,一家十口,家道靠祖母一人撐持,巴蜀清婦,得能操持如許家業而不墜,其中險阻艱難,自然難為外人所道。而後父親入山西大學,因日寇侵華,以姬梅軒(振魁)之故,從軍報國,入三民主義青年團,與三千弟兄抗擊日軍於太行、中條山區。父親戰傷昏厥被俘,靠祖母財力疏通,及吳世瑤世伯死牢送槍之助,擊斃日軍牢卒,方脫離百二十日之苦難。

三十二年,晉南會戰爆發,國軍各部慘敗,太行游擊據點為日寇所掃蕩殆盡,不得不轉進他處以圖再舉,父親遂於隆冬大雪之夜,冒險返家,「辭母別太行」,於堂前立誓並約定「兒一定回來」!再而後,家父隨軍轉戰南北,三十四年抗戰勝利,復因國共內戰轉劇,有家難歸,終於三十八年飄零過海,再也無法歸鄉,直至「母死兄亡」無由奔喪!這樣的人生,恰如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所言:「所有的顛沛流離,最後都由大江走向大海;所有的生離死別,都發生在某一個車站、碼頭。上了船,就是一生」!

祖母所云兩句,想必為其心頭滴血之言,蓋此語原出《三國志‧魏志‧何晏傳》,描述曹爽從弟,曹文叔之妻,夏侯令之女(其名不詳),於曹氏一族盡為司馬懿所誅後,仍欲守節自持,不棄曹氏之語:「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禽獸之行,吾豈為乎?」想祖母為先祖之續絃,而年輕守寡,面對內外壓力,撐持自高平以至運城之家業,奔波往返照顧一家十口,豈為一般女性所能為之事?又於瀰天戰火之際,家父離家之時,告以仁節義心,要家父務必堅持信念:「不改節」、「不易心」,而復於清算鬥爭的年代,家產棄盡而無人敢養,但卻堅毅的活至九十六歲!這到底是什麼力量,在背後讓祖母可以這樣的忍艱耐苦?祖母易簀之際,據叔父來信告知,口中聲聲呼喚未歸之兒,忍死待兒卻無能償願,天乎,人乎,而竟已乎?家父一生念念不忘祖母之恩,綜觀父親於筆記中所書祖母訓誨之言,其來亦必有自。

我無緣見祖母一面,親受懿行薰陶,但我知道,當大伯寫來家書,提到祖母所言:「沒想到我還有一個兒子還在世間」(指家父),而「我李家又有一個大學生了」(即我),在受盡黑五類之苦的當時,想必她心裡多少有些寬慰…。父親對祖母,有著無法奉養的愧疚,而我對祖母,則有著難以言喻的景仰。如果說父親受祖母言行之影響,而一生無愧於母教,那我從父親那所傳承的是非觀念,與辦事竭盡心力的基本邏輯,不也正是源自於祖母?父親口中的「猶龍懿訓」、「旋馬高風」,來自老家的祠堂,即或過往的一切恩怨早已掃地出門,但我相信,未來的李氏子孫,都當記得來自父祖勿墜家聲的那份期許,不易心 、不改節。

人間至誠的愛,來自親恩,來自不忘本,也來自追思…。



Wednesday, July 22, 2009

故鄉是祖先的異鄉,異鄉是我輩的故鄉

宋寧宗嘉定二年(西元1209年),高齡八十五歲的陸游,在紹興老家的病床上,寫下他人生的最後一首《示兒》詩:「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然後,這位不拘禮法,恃酒頹放的大詩人,走進歷史,也走出復國未能的大夢。

陸游生於靖康之恥的次年,半壁江山已然拱手讓予金國,而後經歷孝宗隆慶元年(西元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以及寧宗開禧二年(西元1206年)郭倪北伐之挫敗,陸游應該很清楚在暖風醉人的杭州,西湖歌舞不休的南宋朝廷,其國力實在是不足抗金恢復故土的。然而,陸游擁抱了匡復大業的醉夢,也讓其一生走不出不得志的無奈。

宋朝立國重文輕武,加上採行強幹弱枝的軍事政策,戰力明顯不足。於是「冗官」、「冗兵」、「冗費」成為國家無窮的惡夢。北宋期間,便已經成為范仲淹「慶歷新政」、王安石「熙寧變法」的主要改革訴求!無奈宋朝帝王決心不足,兼以用人失當,新政、變法在黨爭循環之下,根本沒有太多發揮的成效,反而成為加速滅亡的催化劑。時至南宋,自高宗起即偏安成性,進取無心,縱使文有李綱,武有岳飛,哪裡又真有直搗黃龍的機遇?陸游在張浚、郭倪兩次的北伐失利後,又豈真不知故土恢復無望?偏安已成必然?

汐止五指山上,立著「異日國家得統一,家祭勿忘告乃翁」的牌樓,這是埋骨之人的所願,還是立牌之人的期望?曾經,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的交替之際,父母隨軍來到台灣,經過多少次的生聚教訓,勤儉克難,在年華日日老去的容貌下,我不知道父母將王師北定的詩句遺忘於何時,但我確知那無盡的思念與期望,最後只剩下回家探親與祭掃亡魂的深沈悲痛!

多少次,父母在歸鄉無望的淚水中驚醒,又有多少回,父親哭倒在年夜飯前亡親的照片之下!曾經「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而不知有多少個如果,父親想望著能重回故里,一溫兒時舊夢。怎奈,在政治的現實裡,歸鄉無望漸次化成「離鄉背里,豈我願耶」的自我安慰,最後,再帶著蒼蒼華髮,毛血日衰的軀殼,哭倒在黃土一坯的埋親之所。歸去,歸去,家鄉已無親,來兮,來兮,身隨魂夢縈,「將軍百戰身名裂,向河梁、回頭萬里,故人長絕」,向哪裡回頭,哪裡還有故人?而王師在哪裡?誰又才是王師?「如許恨,長啼血,算未抵,人間離別」!

父親在病榻間,嘴中唸唸有詞的,始終是「你母親這一輩子,跟我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異鄉羈魂,誰人可告?濡沫相依,又何需為報?如今父母已然走了六年,歸葬無期,家祭又當何以為告?于右任《臨終詩》曾這樣說:「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陸;大陸不可見兮,只有痛哭!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故鄉;故鄉不可見兮,永不能忘!天蒼蒼,野茫茫,山之上,國有殤!」或許,五指山上,僅能託雲霧以為告:「故鄉是祖先的異鄉,異鄉是我輩的故鄉」!

Sunday, July 12, 2009

公元二二八,孔明罵死王司徒?

《三國演義》一劇,鋪陳諸葛亮首出祈山,魏主派大將軍曹真、張郃及司徒王朗迎戰。司徒王朗自以為「在兩軍陣前,老夫只需一席話語,管叫諸葛亮拱手而降,蜀兵不戰自退!」於是,王朗於陣前一段「天數有變,神器更易,而歸有德之人,此乃自然之理」的言論,惹來諸葛一頓犀利痛罵:「王司徒之生平,我素有所知,你世居東海之濱,初舉孝廉入仕,理當匡君輔國,安漢興劉,何期反助逆賊,同謀篡位!罪惡深重,天地不容!無恥老賊,豈不知天下之人,皆願生啖你肉,安敢在此饒舌!今幸天意不絕炎漢,昭烈皇帝于西川,繼承大統,我今奉嗣君之旨,興師討賊,你既為諂諛之臣,只可潛身縮首,苟圖衣食,怎敢在我軍面前妄稱天數!皓首匹夫,蒼髯老賊,你即將命歸九泉之下,屆時有何面目去見漢朝二十四代先帝?!二臣賊子,你枉活七十有六,一生未立寸功,只會搖唇鼓舌!助曹為虐!一條斷脊之犬,還敢在我軍陣前狺狺狂吠,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聞聽之後,幾聲咿咿啊啊,王朗遂跌落馬下一命嗚呼!這便是「孔明罵死王朗」的大要(劇情細節請參見:http://www.youtube.com/watch?v=992J0oG8y-E)!

但,王朗真是諸葛亮罵死的嗎?查《三國志‧魏志‧王朗傳》,王朗就任司徒之職,乃在魏明帝(曹操之孫,曹丕之子)即位之後,也就是公元二二六年。但由於前一位皇帝崩殂之當年不能改元,因此魏明帝於次年方改元太和。依《魏志》所載,王朗就是在太和二年(公元二二八年)過世的,但並沒有確切指出是何月何日!查諸葛亮首出祈山,時在後主劉禪繼位後之建興六年春天(也正是公元二二八年),因此就王朗之卒年而言,王朗還真有可能是死於兩軍陣前的!

司徒位列三公之一,如果王朗真的以七十有六之高齡隨曹真禦蜀,以兩軍探子(情報人員)的基本能力而言,王朗一旦來到兩軍陣前,諸葛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但王朗有無可能隨軍出征?以正常狀況而言,王朗位在三公,加上已然是七十多歲的老人家,即或伏櫪老驥餘勇可賈,魏明帝也不可能派遣如此長者隨軍出征的。若然,豈不是讓人覺得魏國人才盡凋,隨時可欺?加上蜀國兵進之初,魏國倉促應變,先失隴右南安、天水、安定三郡,隨後靠曹真敗趙雲、鄧芝於箕谷,張郃破馬謖於街亭,三郡乃重新歸降,轉危為安。如此一來,即或王朗真的隨軍出征,能參贊機謀,與曹真共同擊破諸葛,也必然不是個無能之輩。《演義》中將曹真、王朗說的如此不堪,看來是羅貫中的個人偏好了。

太和四年,大將軍曹真再度征蜀,王朗之子王肅以「深入阻險,山坂峻滑」為由,上書勸止,魏明帝採納建言「於是遂罷」!如果王朗真的為諸葛亮罵死於陣前,以王肅經文家「父仇不共戴天」的儒家邏輯,不但不該諫止,應該還會強力上書,要求增兵增糧,以全其功以報父仇吧!如此說來,王朗雖然確實死於諸葛亮首出祈山之年,但以年紀、職務、間接史證而言,應該是自然終老,而不是氣急攻心,墜馬而亡的。

曹操《讓縣明本志書》曾云:「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顯然對自己的能耐與功勳,是頗為自詡的。對照《演義》中諸葛罵王朗的話:「二臣賊子,你枉活七十有六,一生未立寸功,只會搖唇鼓舌!助曹為虐!」這應該也是羅貫中偏好蜀國的自我展現吧,如果王朗果真如此不堪,那曹丕又為何會說:「乃一代之偉人也,後世殆難繼矣」!公元二二八,死了一個王朗,但立場不同,是非有時真不知到底在哪一方。

Thursday, July 9, 2009

癩蝦蟆想吃天鵝肉,金蟾蜍咬進吉利錢

俗語有謂:「癩蝦蟆想吃天鵝肉」,顯然是說醜男意欲攀搭美女之意!但為什麼將醜男比喻成癩蝦蟆呢?原來,這也是有典故的!

《詩經‧邶風‧新台》一詩有句如下:「燕婉之求,蘧篨不顯」、「燕婉之求,蘧篨不殄」、「燕婉之求,得此戚施」,這三句的意思,都是在說明某位女子「本想找個俏郎君,怎知配上癩蝦蟆」的無奈。句中的蘧篨(音ㄑㄩˊ、ㄔㄨˊ)、戚施,依古人註解所說,就都是癩蝦蟆的意思!所以癩蝦蟆想吃天鵝肉這句俗諺,看似平常,其實還是大有出處的!

當年唸沈復《浮生六記》,曾有鮮活描述如下:「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也。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覺訝然驚恐。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這裡的癩蝦蟆,以龐然大物之姿出現,但吃的是兩隻不知名的小蟲,最後竟被沈三白不知以何物鞭打數十下,驅趕他處!看來,癩蝦蟆吃東西,不管天鵝肉也好,小蟲也罷!都是惹人嫌惡的。

癩蝦蟆不好聽,但若是換成「蟾蜍」二字,似乎就成了開運的象徵,不論是金蟾蜍,或是一般開運的咬錢蟾蜍,都有利市大發的意思。話說咬錢蟾蜍的故事,本出自道教劉海,將收服之妖精打回原形後,發現竟然是隻僅有三腳的蟾蜍,又因劉海助人開運積財,所以市面所售的咬錢蟾蜍,也都只能有三只腳,而想吃天鵝肉的癩蝦蟆,卻還是有四只腳的。不管三腳或是四腳,它終究只是隻癩蝦蟆而已!

癩蝦蟆到底長的什麼樣子?坦白說,因蟾蜍科物種的確不少,我們很難確定《詩經‧邶風》中的「蘧篨」、「戚施」,與今天台灣見到的蟾蜍有何種區別!但我們明確知道「中華大蟾蜍」,是在中國地區繁衍最普遍的一種,它的背上有突起囊袋,會分泌毒液用以保護自己,而風乾後的蟾蜍皮,也是味解毒、止痛的中藥。而想像中的「咬錢蟾蜍」,背上所突起的囊袋,也被神話成連線的北斗七星,天樞、天璇竟然跑到了蟾蜍背上開陽、瑤光起來,這就不能不歸功於中國人的天文素養,以及豐富的想像力了,以下是中華大蟾蜍的坐相英姿,應該也是《詩經》裡「蘧篨」的實際長相吧!

















以前常想,癩蝦蟆明明有公有母,透過求偶、產卵以延續物種,怎麼老是將癩蝦蟆比作男性呢?後來,我弄懂了!因為天鵝不也有男有女?所以癩蝦蟆當然也可能是「母」的啦!如此,女男平等,天下太平!真一樂也!

Tuesday, June 23, 2009

不做壽避客山林,不立字避謗宦海


嘉慶八年正月二十日,行年四十歲的浙江巡撫阮元,為免門生故舊之做壽,外出巡視,避客於海塘之上。自此不惑之年起,爾後年年如此,直至八十六歲壽終。

阮元自謂:「三朝閣老,九省疆臣」,而他人則譽道:「一代經師,學界山斗」,想阮元一生,歷仕乾隆、嘉慶、道光三朝,並主導《十三經注疏》校勘之大任,學可三元及第,官則封疆大吏,一生寵沃優榮,確實令人稱羨,而近人劉靖淵在《論阮元》一文,將其才華盡展的因由說的貼切:「他有著足夠高的職位,因而具備實現願望的足夠力量,不會有才難展;他與權力核心之間,保持著足夠遠的距離,因而擁有相當大的施展空間,沒有台閣近臣深恐動輒得咎的如履薄冰的心理負擔,也沒有他們由此而形成的自我限制和束縛。」人的一生得能如此,並且壽享八十有六,復有何求?更有何憾?

阮元於乾隆六十年任浙江學政,後於嘉慶五年實授浙江巡撫,至嘉慶十年丁父憂解職返回江蘇揚州,十三年再撫浙江,直至十四年八月解任為止!除卻父喪丁憂而外,整整十五年的時間,阮元都在浙江杭州。如此一來,嘉慶八年阮元避客之時,他已經在浙江待了八個年頭,其本人即或有意低調,而身為當地之最高行政長官,手握升遷大權,想必於此生辰之日,也難免望風梯榮之輩紛至沓來,逢迎拍馬之徒盈門而至!然而如此風光,又豈是阮元所願?於是,他開始避走山林,以求一日之幽靜!阮元任兩廣總督時,在《隱山銘》一文中,述其避客之源由如下:「元生辰在正月廿四日。近年所駐之地,每於是日避客,獨往山寺。嘉慶廿四年,元歲五十有六,是日避客於此山,貫行六洞,競日始返,竊以為此一日之隱也。」如此,阮元所求乃是「一日之隱」,故而「每於是日避客」。

然細考阮元四十歲時,安南海盜雖已大破,但地方土盜依然所在多有,加之旱澇之災頻仍,災民流離端靠阮元施賑為濟。以阮元一生持續放賑、捐款之善行義舉而言,他確實是位難得一見的父母清官,所謂疾民所疾、苦民所苦,即如是,亦當如是!阮元生辰避客,本不欲鋪張浪費而以屏幛宴樂為美,更無意背負人情包袱,以累日後施政作為,因此外出避客實有其不得不爾的背景。值此不惑之年,阮元仿白居易《白髮詩》,步韻寫了這麼一首詩,原詩及序如下:

癸亥正月二十日,四十生日,避客往海塘,白香山四十歲《白髮詩》韻
春風四十度,與我年相期
駐心一回想,意緒紛如絲
慈母久違養,長懷雛燕悲
嚴君七旬健,以年喜可知
人生四十歲,前後關壯衰
我髮雖未白,寢食非往時
生日同白公,恐比白公贏
百事役我心,所勞非四肢
學荒政亦拙,時時懼支離
宦較白公早,樂天較公遲
我復不能禪,塵俗日追隨
何以卻老病,與公商所治

我看著「學荒政亦拙,時時懼支離」兩句,想想自己多年的荒疏,書劍兩無所成,而百事役我心,華髮早飛白,心裡真有著說不出的無奈!再看著「我復不能禪,塵俗日追隨」兩句,確實覺得自己亦塵俗不堪,故而瑣事百般縈繞無法放下。而友朋於海外竭誠督促,刻刻叮嚀提醒,句句取捨專注,只不知余之所勞確非四肢,破碎支離早非一日矣!百感憂心,萬物勞形,實無淵明一賦歸去來兮之灑脫,確有馮諼三彈劍鋏慨嘆之所求,此間無奈,豈其我願耶!

日前,公司董事長年屆耳順,同仁為之慶生,並有特殊安排以博其樂。過程中,主事者請相關同仁書寫賀卡,本欲有所推遲,然以獨缺不宜,遂以自身之心境勉而寫道:
伯玉知非之日方過
仲尼耳順之年已來
苟日新之念若常在
從所欲之心自可期

寫畢,同仁先而觀之,謂我文字中無明確祝賀之意,而略見猶疑,並建議予以適當改寫。余聽畢而苦笑,腦海中忽然浮現起唐朝陸贄,對於他人建議自己「稍加抑制」,以避免得罪同儕所回的話語:「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所學,不恤其他!」回想這些年來,竭心奮力而為,即或無功可書,然俯仰當已無愧,更不曾昧心對不起誰。至於對父親的期望:「盡其心之所當為,盡其力之所能為」,亦了然於心無所愧疚矣!如此,我既然對的起服務之所及所屬長官,那寫幾句心裡的話,也就不恤其他了。

蘇軾因文字惹禍,烏台詩案幾乎要了他的性命!而陸贄罷相棄用而後,流放幽居整整十年,不立任何文字以避謗,未待天子詔返,即以壯年憂憤而終!然高拱懷恨終生,於下世前,竟刻意書寫《病榻遺言》用以構陷宰輔張居正,此後良臣盡逐,明朝自是而亂。而今余亦年近知非,所幸無客可避,加之無膏腴可施,自然也無需避,至於文字遣懷,傾抒塊壘,既無職位之所求,營營卻忘,汲汲何求,也就無所謂避謗了!果如此,我欲無懷,命從葛天,可乎?不可得乎?

Saturday, June 6, 2009

祿山胡旋迷君眼,豬兒磔腹取赤心

後晉劉昫《舊唐書》載安祿山的體態如下:「晚年亦肥,腹垂過膝,重三百三十斤,每行以肩膊左右抬挽其身,方能移步」,足見安氏體態肥大異常,可是「至玄宗前,作胡旋舞,疾如風焉」,這可能嗎?一個走都快走不動的人,還可能胡旋的轉悠個不停嗎?

宋歐陽修《新唐書》依據《舊唐書》所載,換言如下:「晚亦肥,腹緩過膝,奮兩肩若挽牽者乃能行,作胡旋舞帝前,乃疾如風。帝視其腹曰:『胡腹中何有而大?』答曰:『為赤心耳!』…祿山腹大垂膝,每易衣,左右共舉之,豬兒為之結帶。…及老,愈肥,曲隱常瘡。」所描述的也是個肥大難以行動之人,而且腹部大到需要他人「抬」起方能束上褲帶了,但歐陽修卻依然說祿山可以胡旋如疾風,實已不可思議!

另據唐朝姚汝能所撰《安祿山事跡》一書所言:「晚年亦肥,腹垂過膝,自秤得三百五十斤,…祿山每行,以肩膊左右抬挽其身,方能移步。玄宗每令作胡旋舞,其疾如風。」由是知新、舊《唐書》所言,都來自姚氏所撰之《事跡》一書,不過略做文字之置換而已,而安祿山胡旋「疾如風」的說法,顯然也來自此處。

唐朝白居易在其《胡旋女》一詩中這樣說:「天寶季年時欲變,臣妾人人學圓轉,中有太真外祿山,兩人最道能胡旋」,足見安祿山自然是會跳胡旋舞的,而且跳得很不錯!還能與楊貴妃一起迷惑明皇幾近死不悔改!白居易詩證如下:「祿山胡旋迷君眼,兵過黃河疑未反,貴妃胡旋惑君心,死棄馬嵬念更深」。但,再怎麼會跳,也不可能是在腹垂過膝重達三百餘斤,需要挽抬方可移步之時,還能「疾如風」般轉個不停的。《胡旋女》一詩中描述跳胡旋舞的女子如下:「絃鼓一聲雙袖舉,迴雪飄飄轉蓬舞,左旋右轉不知疲,千匝萬周無已時。」據此,想要跳胡旋舞的人,身材絕不可能過於肥大,否則怎麼禁受的起左旋右轉、千匝萬周呢? 由是知《安祿山事跡》、《舊唐書》、《新唐書》等三書,皆誤植時間順序矣!安祿山當然能跳胡旋舞,但絕不是在需人抬挽移步之時矣。

又,祿山因體態過肥,顯然患有高血壓所導致之眼睛病變,致使其最後「日加昏昧,殆不見物」,最後也因為「眼無所見,捫刀不得」(皆《事跡》語),終為嚴莊、安慶緒、李豬兒三人共謀磔腹而殺之,而且就直接在所睡之床下掘地,「以氈裹其屍」草草給埋了!一代梟雄之人,富貴盡享,恩寵無過,但卻下場如此,真個是非成敗轉頭空,怎能不令人欷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