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9, 2026

企業的「北」與員工的「根」,如何贏得員工的忠誠


《出師表》中有如下一句:「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大家可知於敗軍之際,所需承擔的壓力究竟有多少?諸葛於傾覆之刻接下任務,生死存亡毫不可知,這幾句話,說的也是劉備命運轉折的起點。「如魚得水」,那是劉備的感慨,而「繼之以死」則是諸葛的一生。

曹操與袁紹於官渡決戰,有四位謀士於戰前戰後,各自所表現的氣節,值得一記。先是田豐,多次替袁紹出謀化策著有功績,但於官渡戰前,田豐建議以持久戰消耗曹軍,然袁紹不聽,甚至拘禁田豐。官渡大敗後,在逢記的慫恿下,袁紹因不用田豐之言,成為他人之笑柄,於氣憤之下殺了田豐。

另一謀士沮授,於官渡戰前提出「三年疲曹」之策,但為袁紹所拒,官渡戰後為曹操所俘,但堅持不降。曹操基於舊念,並未追究且給予厚待,但沮授仍密謀逃歸袁紹,事洩,為曹操所殺!

袁紹另有謀士許攸,也曾多次向袁紹提供建議,袁紹亦不聽,在其家人犯法為審配所執之下,投奔了曹操,並提供出兵烏巢以斷袁紹糧道的建議,最終導致袁紹官渡大敗。之後,許攸復獻計決漳河之水,以淹袁紹的根據地冀州,鄴城被破後,許攸自此居功自傲,屢屢輕慢曹操,終因出言不遜,為曹操所殺。

至於留守鄴城的審配,用法極嚴,拘禁過許攸的家人,也殺過投曹的辛毗兄長辛評一家,待鄴城被破,審配不降並與辛毗當眾對話,最後辛毗放聲大哭,曹操遂決定殺了審配。審配就刑之際,以「我君在北」為由,遂面向北方受刑而亡。

前述四位都是袁紹的謀臣策士,除田豐為袁紹所殺之外,沮授、許攸、審配皆為曹操所弒。四位中,除許攸投曹之外,餘皆忠於袁紹至死,而投曹的許攸,如果懂得略微謙遜,也不致走入死路。做為決策者,握有生殺予奪大權,至於怎麼用,那是一門政治與管理的藝術。

古人雖講究「忠君」,但於敗軍之際還忠於原主之人,是不懂得審時度勢,還是只知愚忠不改?當初的三國,互有投奔之人,尤其於戰場之上,一人反叛便可導致戰局逆轉,試問,直此傾覆之際,是要就義而不改,還是棄械而降,留此有用之身?人的「氣節」在這生死有攸關的一刻,便可充分顯現。

為彰顯忠義之氣節,自《晉史》之後,正史中開始有了《忠義傳》,其目的無非強調於乾坤顛倒之際,需堅持個人的氣節,而非隨即倒向勢大之一方。宋末,厓山一戰,十萬軍民跳海殉宋,但明末,卻只有太監王承恩一人,孤伶伶的於煤山與崇禎一同殉死,待至清末,除大儒王國維有殉清一說外,又有誰聽過為清而殉國的?

氣節來自長期的教養,缺乏教養,在心理上便無認定的圭臬,是以可東可西,可曹可漢,誰當家、誰勢強便傾向於誰,但求一身之利益而已。當「失根的蘭花」此一認知不再復見,剩下的就是自己所認定的良知,以及對承諾的堅守了。

效國以忠,是歷來做臣子的核心思想,也是儒家傳承的基本信仰。但對於企業,若要員工不論所得高低、工作成就、未來期待,卻期望彼等忠心耿耿,無非緣木求魚。而今的企業,與員工本是「契約關係」,可以強調對職業道德的尊重,以及對自我價值實現的追求,但如果單邊期望於員工的多,而付出與回報,卻不符員工對此一關係中的對價期待,那員工何來長久之計?心若不在,一切就都不在了。這兩者間的落差,多半卻又來自缺乏實質且有效的內部溝通。員工關係若存在不想談、不願談、不敢談、不能談的環節,員工難以真心相對的。

重新審視「企業無情,人才不忠」一話,確實感慨殊多。企業要留才,不能單方面的要求忠心,而需視企業的整體環境,能否讓員工的心有所穩定,進而自願留下來與企業共同打拼,否則,古時良臣擇主而事,今時員工梧桐它居,不也正常無比?所有的口號與所謂的企業文化,如果不具備使員工安定的環境,以及付出與所得匹配的制度,那所有的強調,也都只能淪為口號管理而已。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