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戶部則例》兵餉門內有關綠營兵餉部分,有「撥餉定期」例文一條,此條例文對於各省收支以及預算規劃,其實有著很大的含意,我們可以試試予以解讀。
「撥餉定期」之例文如下:
直省兵丁餉銀,該督撫於本年,將下年四季及再下一年春季應支數目,預行確估,造具清冊,彙同該省實存司庫銀兩,並額徵地丁、額徵雜稅清冊各一本,於十月內咨部。酌撥由部按數撥給,倘本省不敷,准於盈餘鄰省通融協濟,歲底彙核具題,行文各省隨辦。
上則例文牽涉到清代的預算制度,因此先將其內容解讀一下。其中所謂「直省」,即是中央直接管轄之省,而清代在乾隆時期計有十六個直省,亦即:直隸、山東、河南、山西、福建、江南、江西、浙江、湖廣、陝西、甘肅、廣東、廣西、雲南、四川、貴州。其中「江南」及「湖廣」兩個直省名稱今已不存,江南之後拆為江蘇、安徽,湖廣則析為湖南、湖北。有關地理上的切割與分合,時點各異,甚至直隸算不算直省也頗有爭議,因為直隸本身就直屬中央,似乎不能另外再算一省,種種爭議點此處就先權且不談,但大家由此可知乾隆時期的「直省」,每省基本上皆有「總督」(督)與「巡撫」(撫)兩個一級主管!當然,事情總有例外,諸如山東省就不設提督而僅有巡撫。
有關兵丁二字,並不是兩種人,其中「丁」是男丁,兵丁就服役的阿兵哥,所以女性是不用服役的。花木蘭之所以要女伴男裝,正因為女子不需服役,所以花姑娘是頂替老爸去當兵的,木藍詞上說:「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這個軍書,就是需要服役當兵的「清冊」,所以古代戶籍政策非常嚴謹,不在戶籍上的,就是流氓(民),氓字拆開來看就是亡民,無土地可以附著之人,就是亡民啦!要當兵吃軍餉,就要先投軍,體格條件符合,才能當兵,一旦當上兵,就有了「軍籍」,這條命就是國家而不再是自己的了,兵弁,就是基層阿兵哥的代稱,阿兵哥當久油條了,就是兵痞子了!
督撫要在今年的十月,將明年以及後年第一季的預算上呈給戶部,而戶部相當於今天財政部與內政部的功能總合!所以戶部是總匯天下錢糧的第一大部!當上戶部主管,預算在手,天下大治時問題不大,天下大亂時則困擾多多!而各直省的督撫,要將明年及後年第一季的「應支」數目先編好,這個應支就是「應付」的支出項,所以支付二字是同義字!如果兵額確定,兵餉的定義也確定,那應支的數目透過算盤就可以打出來!但兵丁數量可能因為民變需要鎮壓而需增設,兵丁的收入項目又有餉銀、餉米、馬乾三種,另有「本色」、「折色」、「折銀」等變形設計,所以也不是那麼容易計算,就算今天使用電腦,也要先設定好所有的變動「參數」才行,所以算盤不是那麼容易打的。
確估好了需要造冊,但這是「支出項」的清冊,還要另外準備一個「收入項」的清冊,收入項內需有「舊管」一項,也就是例文中說的「實存司庫銀兩」,講成現在的財務術語就是「上期結餘」。其中「司庫」二字就是庫房,乃指省城存放銀兩的銀庫,如果是存放武器彈藥之所,就是「武庫」了!例文中有「額徵地丁」、「額徵雜稅」八字,其中額徵,指的是定額需要徵收的項目,地丁則是指「地丁稅」,講單說就是把以前按人計算的人頭稅(丁稅、個人稅),平均分攤到田賦之中!如此一來,無地之人就無須納稅,地多之人就需多多繳稅,從這例文可以看出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傳統概念,地主二字,顯然是中國人財富所在的總稱,現今所收的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都與前述概念脫不了關係,因為有錢便會置產,而置產,在中國向來是以擁有土地為主要訴求,「貧無立錐之地」,也就真是一無所有了。至於「額徵雜稅」比較難以說明,因為需先確定乾隆時期正稅以外的稅目到底有哪些?這題我們擱置一下,留給清代財金史的專家予以解答。但既然有額徵二字,則應收的總數基本上已經是確定的了!將這些林林總總的收入項匯成一本收入清冊,連同另一本支出清冊,一起上呈中央的戶部,以便戶部度支整個國家的大小事務!如果國家財政連續入不敷出,問題就大了!
戶部的餉銀該怎麼撥?直省應收的稅,其實並沒有全數繳交中央,同理,應支的銀兩也並沒有全數由中央發下!各位試想,銀兩由地方先行上繳中央,之後再由中央發下,實體運輸需要耗費多少成本?衍生多少風險?所以實際做法是戶部依據各省的收與支,加減核算確定之後,由戶部行文同意即行酌發(酌撥由部按數撥給),省裡得到戶部的行文,再依照核可之數進行後續處理,收支也就這麼定了,只有在直省加項減項確認後還有剩餘的銀兩,才需上繳中央。而直省若真有剩餘款項,也必須先協助相鄰直省支付不足數的兵餉,也就是「協餉」,但向鄰省借餉也需要於年底以正式的「題本」上奏朝廷獲許(歲底彙核具題),然後由朝廷行文給鄰省同意後辦理(行文各省隨辦),如此鄰省的收支項目也才清楚明白。
這則例文中有「造具清冊」四字,清冊是什麼?顧名思義,清理各項目的單冊!前文述及收入項及支出項兩個清冊,何以需分別記載?答案也很簡單,因為一個直省的兵丁數目必不在少數,要一一記載清楚,如哪些地、哪些營需支出多少兵餉,而地丁與雜稅,顯然也需逐一核時記載,所以一個直省需要分開兩個清冊予以說明!清冊裡的內容,不需多說,就都是一條一條的項目了!事實上,對於清冊內容,中國自唐宋以來,各官府便是以「四柱清冊」說明收付紀錄。這四柱分別是:「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個類別。舊管就是上期結餘,新收則是「本期收入」、開除即是「本期支出」,而實在即為「本期結餘」。上期結餘加上本期收入,減去本期支出,就是本期結餘了,但因為需要一項一項記載各項收支,所以清冊會變的相當繁複,諸位要是有興趣,可以參看一下黃富三教授所編之《霧峰林家文書集:棟軍相關收支單》一書,裡面有光緒年間「林文棟營」的四柱清冊影本,這樣四柱清冊長的什麼樣子也就清楚囉。
一個清代阿兵哥的所得有多少?有興趣的,請細看一下《戶部則例》中的兵餉門個條例文,弄清楚每個兵丁的餉銀、餉米、馬乾三大所得項目,累加之後,也就清楚明白了,弄不清楚也不打緊,因為我們已不是活在那個時代的人!也不是軍戶!但如果想知道清代是如何建構國防武力的,還是要讀讀看看才行!別忘了我們都在繼授前人的成果,今天的許多制度雖然隨戰爭型態及武器有所差別,但制度本身卻仍有相當程度的沿襲!知古,終究是可以鑑今,但絕不可食古而不化。
有關兵丁二字,並不是兩種人,其中「丁」是男丁,兵丁就服役的阿兵哥,所以女性是不用服役的。花木蘭之所以要女伴男裝,正因為女子不需服役,所以花姑娘是頂替老爸去當兵的,木藍詞上說:「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這個軍書,就是需要服役當兵的「清冊」,所以古代戶籍政策非常嚴謹,不在戶籍上的,就是流氓(民),氓字拆開來看就是亡民,無土地可以附著之人,就是亡民啦!要當兵吃軍餉,就要先投軍,體格條件符合,才能當兵,一旦當上兵,就有了「軍籍」,這條命就是國家而不再是自己的了,兵弁,就是基層阿兵哥的代稱,阿兵哥當久油條了,就是兵痞子了!
督撫要在今年的十月,將明年以及後年第一季的預算上呈給戶部,而戶部相當於今天財政部與內政部的功能總合!所以戶部是總匯天下錢糧的第一大部!當上戶部主管,預算在手,天下大治時問題不大,天下大亂時則困擾多多!而各直省的督撫,要將明年及後年第一季的「應支」數目先編好,這個應支就是「應付」的支出項,所以支付二字是同義字!如果兵額確定,兵餉的定義也確定,那應支的數目透過算盤就可以打出來!但兵丁數量可能因為民變需要鎮壓而需增設,兵丁的收入項目又有餉銀、餉米、馬乾三種,另有「本色」、「折色」、「折銀」等變形設計,所以也不是那麼容易計算,就算今天使用電腦,也要先設定好所有的變動「參數」才行,所以算盤不是那麼容易打的。
確估好了需要造冊,但這是「支出項」的清冊,還要另外準備一個「收入項」的清冊,收入項內需有「舊管」一項,也就是例文中說的「實存司庫銀兩」,講成現在的財務術語就是「上期結餘」。其中「司庫」二字就是庫房,乃指省城存放銀兩的銀庫,如果是存放武器彈藥之所,就是「武庫」了!例文中有「額徵地丁」、「額徵雜稅」八字,其中額徵,指的是定額需要徵收的項目,地丁則是指「地丁稅」,講單說就是把以前按人計算的人頭稅(丁稅、個人稅),平均分攤到田賦之中!如此一來,無地之人就無須納稅,地多之人就需多多繳稅,從這例文可以看出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傳統概念,地主二字,顯然是中國人財富所在的總稱,現今所收的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都與前述概念脫不了關係,因為有錢便會置產,而置產,在中國向來是以擁有土地為主要訴求,「貧無立錐之地」,也就真是一無所有了。至於「額徵雜稅」比較難以說明,因為需先確定乾隆時期正稅以外的稅目到底有哪些?這題我們擱置一下,留給清代財金史的專家予以解答。但既然有額徵二字,則應收的總數基本上已經是確定的了!將這些林林總總的收入項匯成一本收入清冊,連同另一本支出清冊,一起上呈中央的戶部,以便戶部度支整個國家的大小事務!如果國家財政連續入不敷出,問題就大了!
戶部的餉銀該怎麼撥?直省應收的稅,其實並沒有全數繳交中央,同理,應支的銀兩也並沒有全數由中央發下!各位試想,銀兩由地方先行上繳中央,之後再由中央發下,實體運輸需要耗費多少成本?衍生多少風險?所以實際做法是戶部依據各省的收與支,加減核算確定之後,由戶部行文同意即行酌發(酌撥由部按數撥給),省裡得到戶部的行文,再依照核可之數進行後續處理,收支也就這麼定了,只有在直省加項減項確認後還有剩餘的銀兩,才需上繳中央。而直省若真有剩餘款項,也必須先協助相鄰直省支付不足數的兵餉,也就是「協餉」,但向鄰省借餉也需要於年底以正式的「題本」上奏朝廷獲許(歲底彙核具題),然後由朝廷行文給鄰省同意後辦理(行文各省隨辦),如此鄰省的收支項目也才清楚明白。
這則例文中有「造具清冊」四字,清冊是什麼?顧名思義,清理各項目的單冊!前文述及收入項及支出項兩個清冊,何以需分別記載?答案也很簡單,因為一個直省的兵丁數目必不在少數,要一一記載清楚,如哪些地、哪些營需支出多少兵餉,而地丁與雜稅,顯然也需逐一核時記載,所以一個直省需要分開兩個清冊予以說明!清冊裡的內容,不需多說,就都是一條一條的項目了!事實上,對於清冊內容,中國自唐宋以來,各官府便是以「四柱清冊」說明收付紀錄。這四柱分別是:「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個類別。舊管就是上期結餘,新收則是「本期收入」、開除即是「本期支出」,而實在即為「本期結餘」。上期結餘加上本期收入,減去本期支出,就是本期結餘了,但因為需要一項一項記載各項收支,所以清冊會變的相當繁複,諸位要是有興趣,可以參看一下黃富三教授所編之《霧峰林家文書集:棟軍相關收支單》一書,裡面有光緒年間「林文棟營」的四柱清冊影本,這樣四柱清冊長的什麼樣子也就清楚囉。
一個清代阿兵哥的所得有多少?有興趣的,請細看一下《戶部則例》中的兵餉門個條例文,弄清楚每個兵丁的餉銀、餉米、馬乾三大所得項目,累加之後,也就清楚明白了,弄不清楚也不打緊,因為我們已不是活在那個時代的人!也不是軍戶!但如果想知道清代是如何建構國防武力的,還是要讀讀看看才行!別忘了我們都在繼授前人的成果,今天的許多制度雖然隨戰爭型態及武器有所差別,但制度本身卻仍有相當程度的沿襲!知古,終究是可以鑑今,但絕不可食古而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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