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6, 2007
三王記滕閣,誰書滕王事
滕王閣,座落南昌,臨贛水,為江南三大名樓之一,與岳陽樓、黃鶴樓齊名。該樓因王勃一篇《滕王閣序》而不朽,嗣後又有王緒的《滕王閣賦》,王仲舒的《滕王閣記》,於是史稱「三王記滕閣」。自古,亭台樓閣,向為文人雅士藉以抒懷或吟詠所資,王羲之的《蘭亭集序》、范仲淹的《岳陽樓記》、歐陽脩的《醉翁亭記》、蘇軾的《放鶴亭記》均各享盛名,而王勃寫完此序,次年於赴交趾途中即落水而亡,更使得此序有「絕筆」之作的味道,上蒼對於王勃,自有它的安排,或許,王勃一如李賀,也上天替玉皇寫文章去了。
此序作於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 675 年)洪州都督閻伯嶼重修滕王閣之時,原樓則是由滕王自建於太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其閣以滕王為名,那滕王又是什麼來歷?翻翻史冊,滕王李元嬰,原來是太祖李淵第二十二位皇子,而李淵一生總共也就生了二十二位皇子,李元嬰是為「少子」,想想「謝公偏憐最少子」一句,滕王必定多得了李淵不少憐愛,加上皇帝老哥李世民對小弟的寬縱,也就難怪此王行為放蕩不知檢點了。 劉昫在「舊唐書」中甚至記載,滕王乘轎外出,喜歡拿彈弓打路人的腦袋瓜子為樂,又在凝冬之時,以雪埋人作為取樂之方,還在市集驅避老幼,徵求畋獵的好狗,有王行徑如此,百姓苦矣!
唐高宗即位後,對於他這位叔叔「驕縱逸遊,動作失度」的放蕩行徑,深以為苦,想必也接了不少檢舉的奏章,於是不得不下詔書「誡」之曰:「朕以王骨肉至親,不能致王於法,令與王下上考,以愧王心。人之有過,貴在能改,國有憲章,私恩難再。興言及此,慚歎盈懷!」此文最後幾字,數落自己的叔叔,心中難過已經有點聲淚俱下的感覺,可惜滕王未有太多領悟,繼續「數犯憲章」,從此漸次削官奪爵,過的就不是很好了!如果細看這篇誡文,下筆時很注重文辭修飾,少數地方還不經意的用了韻,看來替高宗擬詔之人,挺喜歡以四言為文的。
滕王的不檢點,在馮夢龍的「智囊補」一書中,錄下了這麼一段故事:
滕王元嬰,高祖第二十二子也,貞觀中,為金州刺史,驕縱失度,所至為害。高宗即位,遷洪州都督。官屬妻美者,託言妃召,即行無禮。時典簽崔簡妻鄭氏初到,王遣喚,欲不去,則懼王之威,去則被王之辱。鄭曰:「無害」。遂往入王中門外小閣。王在其中,鄭入,欲逼之,鄭大叫。左右曰:「王也。」鄭曰:「大王豈做如是事?必家奴爾!」取只履擊王頭破,抓面流血。妃聞而出,鄭氏乃得還。王慚,旬日不視事。簡每日參候,不敢離門。后王坐,簡乃前謝,王慚,乃出。諸官之妻曾被喚入者,莫不羞之。
這段故事,將滕王帝王貴冑無禮、漁色的本性,寫的入裡,說的難聽,但倒是將崔簡其妻鄭氏的機警,描繪的令人擊掌!從「無害」的準備,到「大叫」的驚擾,再到「擊頭」、「抓面」的反應,以致最後令其他官夫人的羞赧,說明了此一「婦道人家」確實不簡單的很。但問題是,其他官夫人,怎麼就任之羞辱,一籌莫展呢?又為何都「懼王之威」,僅有鄭氏不怕呢? 所謂身在官場,身不由己,或許這正是不由己的無奈寫照,但再不由己,怎麼以妻子之身,作為滿足長官私慾的工具,進而當成自己的護身符呢?
前面故事裡,有「左右」二字,想來就是幫滕王打點那些見不得人事情的親信了!而偏偏自古以來,這種替人塗脂抹粉的「左右」還真不少。如今政府裡面,不也就有著不少此類左右!出了問題,還強詞奪理,無恥硬掰!歷史上的滕王,沒有因為調戲婦女而入獄,也沒有因為拿彈弓打人腦袋受到懲罰,但至少東窗事發後還知道「慚愧」二字(馮夢龍就寫了兩次「王慚」!),如今某些政府官員,經多少人提點而仍不自知,如此杜絕建言,顛倒正反,強辭求勝的人民公僕,只能令人慨嘆!所謂人皆有羞恥之心,必不適用於彼等矣!
王緒之賦與仲舒之記,余所未見,不知對滕王其人,文內可有些許提點?慨嘆世人但曉「三王記滕閣」,以文字之瑰麗排偶為美,然「誰書滕王事」,願將苦百姓以自娛的滕王以及無恥的左右,多做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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