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 2025
韓愈不必吃火靈庫,李宗盛也無需小藥丸
兩年前遷移辦公室諸書時,置於桌上的《讀書偶記、消暑錄》並未隨之打包,事後便一直置於案頭,近日順手檢視,再度看到《韓退之未服硫磺》一文,而此一翻案文章涉及韓愈之死因,可為之略紀一二。
猶記1976年,郭壽華於「潮州文獻」發表「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其內提到韓愈因染上「風流病」後,因服用「硫磺鉛下補劑」,遂至硫磺中毒而死!之後,韓愈三十九代孫韓思道以誹謗罪起訴郭壽華,法官楊仁壽、薛爾義於衡平事理後,韓獲得勝訴而郭則罰金三百銀元!這就是當初文史法學界爭議不休的「誹韓案」。韓愈有無花柳病並無明確記載,至於是否直接服用硫磺也是眾說紛紜!然而白居易《思舊》一詩:「退之服硫磺,一病迄不痊」兩句,似乎替韓愈的離世理由,做了最直接的註解。但兩唐書對於韓愈的死因皆無說明,但云:「長慶四年十二月卒,時年五十七。」
韓愈是否因服用硫磺致死一事,歷來爭議未斷,白居易所說的「退之」,清代《消暑錄》的作者趙紹祖認為白居易詩中的「退之」,當是同時代人「衛中立」的字,這種說法認同者不少,但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箋證稿·白 樂天之思想行為與佛道關係》一文中認定,即或衛中立字「退之」,但衛的身分並不顯赫,沒有理由可以於白居易詩中與「元稹、杜元穎、崔玄亮」並列而言,加之白居易與衛中立一生並無交集,不可能將衛中立寫入詩中。我們看看白居易的原詩:「退之服硫黃,一病訖不痊。微之煉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膻。崔君誇藥力,經冬不衣綿。」「退之」可是置於他最好的朋友元稹之前,看來應當非韓愈莫屬了。
陶穀之《清異錄》內有《火靈庫》一文,其內描述「韓愈晚年頗親脂粉」(臨老入花叢之意),以硫磺粉末拌飯餵食公雞,同時迫使公雞禁慾千日,之後每隔一日食用一隻,剛開始時還頗有壯陽之效,但最後也因此而絕命!這種餵食硫磺再供人食用的雞就是「火靈庫」。陶穀是唐後五代時人,是以其所記載應有一定之可信程度。硫磺可以壯陽古人早已知之,而韓愈也清楚知道硫磺有毒,但可能不知硫磺之毒累積於雞內,吃雞也等於間接服毒。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已然記載硫磺「溫、酸、有毒」,「腎虛頭痛,用硫磺一兩,加胡粉爲末,和飯做成丸子,如梧子大」,然而是藥三分毒,一切都在於劑量!硫磺終究屬於「有害化學物質」,必需謹慎使用。
毒理學之父「帕拉塞爾蘇斯」(Paracelsus) 於 1538 年也說過:「萬物皆有毒,無一不是毒,是否為毒乃劑量決定。」(All things are poison, and nothing is without poison; the dosage alone makes it so a thing is not a poison.) 中醫對硫磺效用及其毒性的認知遠在西醫之前,但「毒物」卻一直為古人所食用,「方士」所煉的「丹」,光從煉丹二字,即可推知丹藥有一定成分的重金屬在內,魏晉時的「五石散」如此,明朝光宗的「紅丸案」亦如此,清代雍正帝服用的「既濟丹」同樣也此如,而新冠疫情期間重新浮上台面的「安宮牛黃丸」不也是如此!「藥」與「毒」永遠是一體兩面,絕不可過量!人的身體其實都有其自愈機能,若是能不藥而愈的小疾微病,當盡可能減少藥物之攝取。
文以載道的韓愈離世已然一千兩百年了,他曾有過必然的生理需求,相信也曾服用過當時所認可的藥物,一如當今遍尋可著的「藍色小藥丸」!至於當事人患過什麼病,既然與其在世子孫之名譽依舊相關,就繼續當成「個資」予以保密吧!至於讀過金庸小說之同好,如果跟李宗盛一樣「遍尋不著那藍色小藥丸」,可以先重溫一下「關元穴」、「氣海穴」、「命門穴」的功效,然後再試試找找「腎俞穴」、「湧泉穴」、「太溪穴」、「腰眼穴」,一旦打通任督二脈中的這些穴位,韓愈不必吃火靈庫,李宗盛也無需小藥丸了。
還是要說:「有病要看醫生」,千萬不要跟東坡居士般自行服藥說什麼「試藥三生幸,為官一世閒」,也不當像李清照的夫君趙明誠一般「大服茈胡、黃芩藥」,因自行配藥錯誤而終至不起!畢竟醫學屬於專業領域,而健康才是永遠的財富。
以下為《清異錄》內「火靈庫」之記載: 以下為趙紹組《消暑錄》韓愈未服硫磺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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