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5, 2025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與「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容許濃度之調整


為使勞工的工作場所無健康安全上之疑慮,政府於民國六十四年即訂定「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而後經九次之修正成為現今之版本。此一標準之建立,主要在確保勞工之作業場所,其空氣中之有害物質濃度在規定之限額之下,也就是「勞工每日工作八小時,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不良反應者」(可參見暴露標準第三條)。

此次於四月十一日再度修正,將原有附表一(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中之488項有害物質,予以增列一項成為489項。所增加之項目為第15項之「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其可呼吸性粉塵之容許濃度為 5mg/m³。因鋁容易沉積於骨骼以及中樞神經系統,尤其在腎功能不佳者身上更明顯(可參見「鋁及其化合物引起之中毒及其續發症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是以需要予以規範。所謂「可呼吸性粉塵」依據「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之註解係指「可呼吸性粉塵係指會進入無纖毛呼吸道之粉塵。」對於一般於辦公室作業之勞工,基本上無須擔心粉塵,唯一可能需要留意的是「二氧化碳」之濃度是否合於標準。

又,「暴露標準」附表一中之 211 號有害物為「甲醛」(將之修訂為「丙類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其容許濃度為 0.75ppm (0.9mg/m³),第 445 號有害物為「甲苯」(將之修訂為「第二種有機溶劑」),其容許濃度修正為 100ppm (376mg/m³)。需留意附表一所增加與修正之有害物(亦即: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甲醛、甲苯),連同附表二「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Crystalline Free Silica)之容許濃度修正,都是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01/01/2027)。提早宣告的目的,當是給予粉塵作業場所改善環境的前置時間。

此外,附件二(空氣中粉塵容許濃度)亦有重大改變,將原有之第一類粉塵及第二類粉塵(含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礦物性粉塵),合併為一項,並只訂出「可呼性粉塵含量」為 0.1mg/m³(不再規定「總粉塵」含量),與先前之計算方式有重大差異。所謂「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係指「石英、方矽石及鱗矽石」等三項,去掉了先前曾納入的「矽藻土」。至於「矽藻土」不再被視為「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的主因,當是矽藻土本身屬於「非結晶型結構」,毒性風險相對較低,尤其是未經高溫處理之矽藻土,其結晶矽含量非常低甚至近乎於無,在風險可控下故而不再予以納入管制範圍。但請大家務需留意,「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為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為一級致癌物,企業若之粉塵作業場所若有此類物質,均需予以嚴肅對待。

此次之修正,先前區分為四類的「粉塵」現在已不再進行區分類別,但修正後「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的「可呼吸性粉塵」容許濃度,依舊較國際標準為高,這點與雖與「國際接軌」的邏輯不甚相符,相信也是考量建置粉塵作業場所控制濃度時所需面對的成本壓力使然。雖如此,政府之職安單位向下調整「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的容許濃度,也當是保護勞工健康的具體做為,值得予以肯定。

茲將修正後之新規定(第二圖)與原規定(第一圖)呈現如下,請大家參看其中之差異:

Thursday, May 22, 2025

怎奈四時忽代序,回薄時育悲花期


人世無常,同事妻子於分娩手術時驟然往生,留下新生兒一雙,忽忽間生死相循令人感慨殊多,遂為之擬具一輓,並嵌其名於其內:
怎奈四時忽代序,回薄時育悲花期
猶記捲簾通一顧,不惜娉婷嫁與君

同事問我來由,遂一併將來處迻錄於此。蓋前句出自潘岳《秋興賦》:
四時忽其代序兮,萬物紛以迴薄。覽花蒔之時育兮,察盛衰之所託。

後句則語脫陳師道《放歌行二首》:
春風永巷閉娉婷,長使青樓誤得名。不惜捲簾通一顧,怕君著眼未分明。
當年不嫁惜娉婷,抹白施朱作後生。說與旁人須早計,隨宜梳洗莫傾城。

第一次知道《秋興賦》,那是在翻閱《昭明文選》的時候,那本《昭明文選》,是東華書局影印古本出版的,甚是古樸雅致。而後大學時代有中文系老師開「文選選讀」一課,可惜不曾有緣選修,如今當政者棄卻文言,「國文」二字離科技與工商時代也越來越遠,「秋興」是啥?只有靠自己去努力體會了,只不知現在還有無老師願意開「文選」這樣的課了?

陳師道即是陳後山,他的《後山詩話》應當有所聽聞。陳師道係蘇門六君子之一,元祐四年(1089年),當蘇軾出知杭州路過河南商邱時,陳師道特別前往送行,結果卻因「擅離職守」罪被劾而去職!他因蘇軾而受累,但個性卻並不因此而投身他黨。《放歌行》內所描述的不遇,其實多少也隱藏著他自己的個性。

在這些日子來,或因年紀越長,悼亡成為無法避免的課題,但卻也越來越不欲寫類似之文字,然而慨然之下,是以為之擬具。期許故去之人,後事穩妥,新生之子,前路皆安。

後記:
今日(二十五日)返回北投,取得架上《昭明文選》,那是就讀高三時所獲得的,於今竟然是四十六年前的事了,沒想到那書內的味道,竟然還是當初取得時的味道!當初填的是「乙組」,現在做的卻是「丁組」的事,人生際遇確實是多變的!試想許多書自高中時就跟了我,至於以後何去何從,雖「必不為己物」但著實不敢想也。

翻至潘岳的《秋興賦》,印刷體或許沒有書寫體來的有味道及個性,但表達之情為一,此刻不由得想起元稹的《遣悲懷》:
閒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幾多時。
鄧攸無子尋知命,潘岳悼亡猶費詞。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人生的過程,都有各有的命與運,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正是「不經他人苦,莫笑他人癡」,許多事,道不得也解不得,就好好過好自己吧!

以下為與我相伴四十六年之《昭明文選》及其內潘岳之《秋興賦》:
以下為趙孟頫所書之《秋興賦》

Sunday, May 18, 2025

運至縱倖進非據,亦當戮力所司;時乖雖桎梏在身,猶宜慎獨修己


記得第一次引用《鶡冠子》,那在前東家的年終檢討會之時。當時,之所以引用其中的「名不出家」,主要是想與大家分享的,是那些默默努力做事的朋友,雖有貢獻但卻往往難以被他人所看見,但絕不應予以忽視!至於其他巧言如簧的善說者,雖往往聚焦於鎂光燈下,更不時的出現在企業主的眼前,卻未必比真正付出的人來的更有價值。無奈的是,企業主在所喜之人的圍繞之下,便會不自覺的發生「偏聽」的結果!

《宰相劉羅鍋》一劇中,曾有一幕劉墉於連貶八級外放後,朝堂在和珅黨徒的一片報喜聲中,乾隆再也聽不到「反對」的聲音,直到乾隆忽然驚覺怪怪的,於是發現劉墉已經離京十月,遂自己說出:「十個月,一個女人懷娃娃的時間」。居上位者,到什麼時候警覺已然偏聽而不再有不同意見的時候,那便是需立即警醒之刻,否則於一言堂下,再良善有益的建議,都會因無法或不敢表達,而使可能的錯誤決策持續並加大負面的效果。而今,每一天都可能會發生驚天動地的大事,那「十個月」,對企業或是國家,又可發生多少翻天覆地的危機?

「兼聽」二字,見於《資治通鑑》魏徵對唐太宗的對話:「上問魏徵曰:『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對曰:『兼聽則明,偏信則暗。』」而「偏聽」則見於《史記》:「偏聽生姦,獨任成亂。」企業主需要努力的,其實正是兼聽,而要極力避免的,則是偏聽、偏信、任獨,或說是「選擇性」聆聽、單信少數人的話語!只可惜所有人基本上都喜歡活在與自己「氣息相通」的環境之中,於是當周邊已被同一類人所圍繞時,想要兼聽實已難以獲致。也因此,企業主對於各類訊息的掌握以及過濾,不管是透過哪一種管理方法,於下定決策前都需要相當的判斷能力。設若周邊之人在知識、經驗、能力上具備一定的多元性,便可藉由不同角度的思考,使最終的決策更能肆應變局的可能。

俾便於偏聽與糾錯,古代設置了「御史」制度,讓御史能暢所欲言以糾正主上以及百官的缺失,現代則藉由「稽核」與「獨立董事」的制度,從而完善企業的公司治理。如果上位者真的是不世出的「英明」,「御史」可以的發揮的功能會自然的退縮,但世間的上位者或企業主,應該都有自己知識、經驗、能力上的限制,是以需要「現代御史」的協助,在政府對所屬百官的糾舉是監察院,但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與彈劾則是立法院,而企業內的糾舉,則是稽核與獨立董事!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明訂立法院對總統與副總統有提出「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權!所不同,是立院之「罷免案」通過後,需要「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方為通過,而「彈劾案」則需「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罷免需人民投票同意,彈劾則需「大法官審理」、「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方為成立!以上憲法規定適用於總統與副總統。我國還沒有罷免總統的案例發生,而其他公職人員則是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進行罷免程序。前述《罷免法》所規定的公職人員,中央公職人員指的是立法委員),而地方公職人員則是縣市長、縣市鄉鎮議員、代表等。

中國的封建歷史中,帝王的下台,多半是透過政治或軍事手段進行,是以「流血」是為常態,當然還有號稱主動退位讓賢的「禪讓」,禪讓到底是怎麼回事?其實可以看看曹丕竄漢的歷史。曹丕曾三次推卻漢獻帝禪讓,並於第四次「受禪」後說:「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所謂禪讓,絕對沒有想像中的那麼自然、平靜與美好,真實的逼迫與假意的推遲才該是歷史的真相,獻帝禪讓帝位後受封成了「山陽公」,有幸在封地濁鹿(今河南焦作東部)安渡了十四年的歲月。各位可能不知道的,是這個「山陽郡」其實就是漢廢帝劉協被罷黜帝位前的原來封地「昌邑國」,是因被罷黜才「除國為郡」的。

曹丕口中的「舜禹之事」到底又是怎麼一回事?古本《竹書記年》裡面明確記載:「堯德衰,為舜所囚。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父子不得相見也。」而《荀子》〈正論〉說的更直白:「夫曰堯舜禪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是陋者之說也。」可見舜禹的禪讓,當是政治的催逼戲碼!如果選擇相信儒家的禪讓說法,可能與真實的歷史有所距離。

歷史上,「漢廢帝」劉賀才上任27天,因政治利益的嚴重衝突,便為龐大的霍光勢力所「廢黜」,原來的班底也為霍光所屠戮殆盡,劉協之後被送回原來的「昌邑國」受嚴密監控,這個過程除了留下歷史的迷團外,更應證了一句名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透過政治的廢黜手段,劉賀之後被漢宣帝封為「海昏侯」並徙至豫章郡。這位廢帝在豫章度過了人生最後的15年,直到他的墓葬於2011年重見天日,劉賀的名字與歷史,才又再度為史家以外的世人所聽聞。這位漢廢帝,應該明確的算是被罷免的先河!

無獨有偶,王莽竄漢時,依據《資治通鑑》,王莽於毒死漢平帝後,立兩歲的「劉嬰」立為皇太子,也就是史稱的「孺子嬰」,當時劉嬰就是一個約末兩歲的小孩,王莽自己則擔任「攝皇帝」,所以劉嬰的第一個年號是為「居攝」,但劉嬰並未正式稱帝,只是一個超小號的傀儡立牌。之後王莽假藉一堆異象符瑞,快速的接受了「禪位」並改國號為「新」,於是劉嬰莫名其妙成了被罷免的「准皇帝」,至於准皇帝的禪位程序,王莽也都直接給免了!之後劉嬰被嚴格禁錮於長安近十五年,之後被方望、弓林等於臨涇立為皇帝,而這位為王莽於五歲所罷黜的孺子嬰,卻在二十一歲那年,死在與自己爭天下的同宗劉玄(更始帝)之手。

歷史有其殘酷的一面,明英宗朱祁鎮於土木堡為瓦剌擄去,明代宗(景泰帝)朱祁鈺在大臣擁護下繼位以與瓦剌抗衡。而後明與瓦剌議和,英宗遂為也先所放回,但景泰帝之後將自己的哥哥英宗幽閉於南宮整整七年!而後景泰八年,朱祁鎮在石亨、曹吉祥、徐有貞等人之協助下,趁朱祁鈺病重之際,撞開南宮奪回帝位(史稱「奪門之變」),並將罷黜重病的景泰帝廢為郕王軟禁於西苑。郕王被廢後恨快的便一命嗚呼,英宗給這個弟弟一個「郕戾王」的惡諡!從明英宗的行為以及惡諡推估,被「罷黜」後快速死亡的景泰帝,合理推估應該有人為加速的因素在內。

封建時代已過,現今如欲罷免(罷黜)總統、副總統,需靠立法院依程序進行,至於大法官能否秉公衡平處理,這需倚靠大法官的良心!不過,就學法的我而言,這兩屆的大法官,在衡平事理上似乎與正常邏輯有所差異!我也甚為不解幾位我的老師,何以願冒清譽受損的風險,去承接可以實在不需要的職務。「良心」的基石一旦偏頗,就不會有以「良知」、「良能」所衡平的結果。看看明代的石亨之流當政後,于謙又有什麼可以辯解的空間呢?

《明史》〈于謙傳〉記載,當于謙與王文二人被污謀逆而為都御史蕭惟禎處以極刑時,王文不服極力抗辯,而于謙則苦笑著說:「亨等意耳,辯何益?」的確,當主上心意已決,是非對錯便早已無關,有關的是那些懂得順風使舵者,可以透過政治正確的「法律解釋」而獲致所欲之權勢。自來望風梯榮者又何曾少哉?〈于謙傳〉中說:「一時希旨取寵者,率以謙為口實」,比之於今日,又何其類似,可悲也夫!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諸葛說的沒錯,然而史載斑斑殷鑑不遠,對於一個國家或一家企業,當政者應以兼聽取代偏聽,而知道如何親賢遠小,也才能持盈保泰期許獲致長治久安!那些名不出家卻能在本分位置上默默耕耘的朋友,是實際的貢獻者與大局的安定者,身在上位之人更該懂得察納雅言,多聽聽他們的低微的聲音,提供必要的資源,解決無名者的需求,方能安定內部以對外開展,沉默的大多數一直才是穩定的力量。

擺渡於歷史的長河,人生也就約末三萬餘天!在航向終點的過程,運至縱倖進非據,亦當戮力所司;時乖雖桎梏在身,猶宜慎獨修己,至於要成為哪一類人,如果可能又想留下什麼,自己想清楚就好,然後活成自己,活出自己。

以下為《三國志》〈文帝紀〉中有關獻帝封於山陽的記載,裴松之附註引《魏氏春秋》中所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亦在其中:

Wednesday, May 14, 2025

「治大國若烹小鮮」,誰又適合為企業把脈開方?


如果一個經過縝密分析的決策過程所得出的所謂「好的策略」,又何以會失敗?這其中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畢竟規劃再怎麼好,都有可能因外在環境的變化而使既有的規劃因偏移預測而無法達成目標,於是「滾動式」的檢討與調整,成為企業改變既有規劃的方法之一。但,滾動式的調整,屬不屬於長期策略布局的方式之一,容有思考的空間。

企業依存於環境,環境變動,企業若不依外在環境因素而調整,當然便可能為之催折,然而一家企業擁有多少資源與能力可以規劃「長遠」,那又是一個難有標準答案的議題,試問「長遠」是多久?而股東或投資人是否願意配合公司的規劃而放棄短期的效益?無論企業再怎麼規劃,最後所面對的,仍舊還是現實的股東權益,是以黯然下台的執行長,基本上皆是經營效益連年欠佳,導致股東難以忍受而不得不予以割捨。

如果真有好的策略,外部環境也如規劃中所預期,那策略還會失敗的原因,必然即包含企業內部運作的制度,或是單位中執行策略的人無法有效配合與完成!此時需檢討調整的,應該不是策略,而是組織與人,還有在其核心卻難以改變的企業文化。當企業所屬員工,基於其自由意願而「願意」主動、自動的付出,將遠比透過強制規規定來的更為快速與有效,因此考量人的「自律」能力,永遠比「他律」的要求來的更為直接且快速。具備自律的企業文化,必然需來自帶領,而做為執行長最重要的就是塑造危機感,以引領員工不斷向前而非被動而為。看看華為「生存法則」中的第一要務就是「活下去」,在上行下效之中,員工因危機感與求生存的動能,方能爆發出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組織內的「人」(不管職階如何),如若缺乏領導力與執行力,再好的策略都會走向失敗一途!聚集眾力便是管理,而能使員工都願意發揮所常而非消極應對,則需企業文化的塑造!因此,將企業的核心(人)管好,架構出可以發揮功能的組織,然後給予空間發揮人的能力,如此便會有較高成就企業策略的機會。「執行力」當然是企業成功所必要的基石,事實上也從來也沒有執行長喊完口號,定下目標後,企業便可以自然而然的向目標前進。策略不是績效指標,但績效指標的達成卻是執行策略之所必要!因此策略具備一定的長期意義,而指標則相對屬於較短期的執行項目。個人以前常說:「策略就是從 A 點(目前現狀)到 B 點(規劃的未來),使其發生的一切做為。」要使其發生,就需透過整體的執行力橫跨障礙,而要知道 A 點與 B 點,就需懂得盤點既有的資源與能力,然後找到規劃未來的方向與可以投注心力的具體做為。

無論企業大小,內部都需進行資源配置,也因此爭取乃至爭奪有限資源皆屬必然!從財務的角度審視,企業也不可能放任資源的投入而不見成果的產出,因此當企業的「較長策略」形成之後,便需設定「短期績效」的目標,而後匯集目標的達成,一步步成就所擬具的策略。目標不能為多,所以關鍵指標的成就,比相對微小指標達成來的更為重要。「關鍵指標」 (KPI, Key Performance Index) 在目標管理中是為老生常談,而「極重要目標」 (WIG, wildly important goal) 也漸漸成為流行術語。姑且不論企業用哪一種名稱最為內部檢討之依據,都必須先找到想要達成最終目標,而哪些又是可以透過自己真實心力的付出而可控的領先指標。《荀子》〈勸學〉中說:「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到達千里是最終目標,而具體累積跬步就是可控的領先指標,沒有行動,終究不會有結果,這對所有企業都是一致的道理。同理,奔向江海是最終目標,而一點一滴的匯集小流就是領先指標。一個是現狀,一個是期待中的終點,這中間即是落差,就是需要努力做為以弭平的差距。

企業看「問題」,一定要瞭解問題的本質是什麼!需往深層一點看,而不是只看皮相!《鶡冠子》〈世賢〉篇中提到扁鵲三兄弟醫術高低的故事,扁鵲自評三兄弟中,大哥醫術最精,二哥其次,他自己最差,其理由是:「長兄於病視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閭;若扁鵲者,鑱血脈,投毒藥,副肌膚閒,而名出聞於諸侯。」這一段話以看病為題,說明解決問題最好是能「未有形而除之」,其次則是採取防微杜漸,立即處理「微小病徵」,最後才是面對「病已成形」後的內外科積極處置,只不知有多少企業的執行長,可以審斷企業的問題如扁鵲的長兄「視神,未有形而除之!」

其實,替企業看問題或說診斷,「視神」就是看「企業文化」,畢竟那是根本,「治毫毛」就是看企業的「策略與組織」而「鑱血脈,投毒藥」,就是在處理「已形成」的諸多併發問題了。每一家企業都有各自的問題,看似問題迥異,然而解方卻多半雷同,只是處理的過程與手法,還有由誰處理較為妥當而已!但處置後的結果,因各企業的體質大不相同,成效當然也兀自有異。〈世賢〉篇第十六原是以國君「治國」為喻,這與企業進行公司治理如出一轍!

試問:各位知道扁鵲的長兄與次兄之名嗎?這兩位有似虛擬的人物,才是我們解決問題應該師法的對象,一般企業顧問或許也有扁鵲之流,但扁鵲的自謙與其能力,卻不是一般人所可企及的。

重讀《執行力的修練:策略失敗的真正原因》一書有感,是為記。

以下係《執行力的修練》一書的所言的四大面向(英文):
以下為《鶡冠子》〈世賢〉篇原文:

Friday, May 2, 2025

韓愈不必吃火靈庫,李宗盛也無需小藥丸


兩年前遷移辦公室諸書時,置於桌上的《讀書偶記、消暑錄》並未隨之打包,事後便一直置於案頭,近日順手檢視,再度看到《韓退之未服硫磺》一文,而此一翻案文章涉及韓愈之死因,可為之略紀一二。

猶記1976年,郭壽華於「潮州文獻」發表「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其內提到韓愈因染上「風流病」後,因服用「硫磺鉛下補劑」,遂至硫磺中毒而死!之後,韓愈三十九代孫韓思道以誹謗罪起訴郭壽華,法官楊仁壽、薛爾義於衡平事理後,韓獲得勝訴而郭則罰金三百銀元!這就是當初文史法學界爭議不休的「誹韓案」。韓愈有無花柳病並無明確記載,至於是否直接服用硫磺也是眾說紛紜!然而白居易《思舊》一詩:「退之服硫磺,一病迄不痊」兩句,似乎替韓愈的離世理由,做了最直接的註解。但兩唐書對於韓愈的死因皆無說明,但云:「長慶四年十二月卒,時年五十七。」

韓愈是否因服用硫磺致死一事,歷來爭議未斷,白居易所說的「退之」,清代《消暑錄》的作者趙紹祖認為白居易詩中的「退之」,當是同時代人「衛中立」的字,這種說法認同者不少,但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箋證稿·白 樂天之思想行為與佛道關係》一文中認定,即或衛中立字「退之」,但衛的身分並不顯赫,沒有理由可以於白居易詩中與「元稹、杜元穎、崔玄亮」並列而言,加之白居易與衛中立一生並無交集,不可能將衛中立寫入詩中。我們看看白居易的原詩:「退之服硫黃,一病訖不痊。微之煉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膻。崔君誇藥力,經冬不衣綿。」「退之」可是置於他最好的朋友元稹之前,看來應當非韓愈莫屬了。

陶穀之《清異錄》內有《火靈庫》一文,其內描述「韓愈晚年頗親脂粉」(臨老入花叢之意),以硫磺粉末拌飯餵食公雞,同時迫使公雞禁慾千日,之後每隔一日食用一隻,剛開始時還頗有壯陽之效,但最後也因此而絕命!這種餵食硫磺再供人食用的雞就是「火靈庫」。陶穀是唐後五代時人,是以其所記載應有一定之可信程度。硫磺可以壯陽古人早已知之,而韓愈也清楚知道硫磺有毒,但可能不知硫磺之毒累積於雞內,吃雞也等於間接服毒。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已然記載硫磺「溫、酸、有毒」,「腎虛頭痛,用硫磺一兩,加胡粉爲末,和飯做成丸子,如梧子大」,然而是藥三分毒,一切都在於劑量!硫磺終究屬於「有害化學物質」,必需謹慎使用。

毒理學之父「帕拉塞爾蘇斯」(Paracelsus) 於 1538 年也說過:「萬物皆有毒,無一不是毒,是否為毒乃劑量決定。」(All things are poison, and nothing is without poison; the dosage alone makes it so a thing is not a poison.) 中醫對硫磺效用及其毒性的認知遠在西醫之前,但「毒物」卻一直為古人所食用,「方士」所煉的「丹」,光從煉丹二字,即可推知丹藥有一定成分的重金屬在內,魏晉時的「五石散」如此,明朝光宗的「紅丸案」亦如此,清代雍正帝服用的「既濟丹」同樣也此如,而新冠疫情期間重新浮上台面的「安宮牛黃丸」不也是如此!「藥」與「毒」永遠是一體兩面,絕不可過量!人的身體其實都有其自愈機能,若是能不藥而愈的小疾微病,當盡可能減少藥物之攝取。

文以載道的韓愈離世已然一千兩百年了,他曾有過必然的生理需求,相信也曾服用過當時所認可的藥物,一如當今遍尋可著的「藍色小藥丸」!至於當事人患過什麼病,既然與其在世子孫之名譽依舊相關,就繼續當成「個資」予以保密吧!至於讀過金庸小說之同好,如果跟李宗盛一樣「遍尋不著那藍色小藥丸」,可以先重溫一下「關元穴」、「氣海穴」、「命門穴」的功效,然後再試試找找「腎俞穴」、「湧泉穴」、「太溪穴」、「腰眼穴」,一旦打通任督二脈中的這些穴位,韓愈不必吃火靈庫,李宗盛也無需小藥丸了。

還是要說:「有病要看醫生」,千萬不要跟東坡居士般自行服藥說什麼「試藥三生幸,為官一世閒」,也不當像李清照的夫君趙明誠一般「大服茈胡、黃芩藥」,因自行配藥錯誤而終至不起!畢竟醫學屬於專業領域,而健康才是永遠的財富。

以下為《清異錄》內「火靈庫」之記載:
以下為趙紹組《消暑錄》韓愈未服硫磺之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