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30, 2011
東門之眼,屬鏤之劍
《史記‧伍子胥列傳》載子胥諫吳王夫差暫勿伐齊,而需防備「腹心之病」的越國,可惜夫差不聽,再加上太宰伯嚭的離間,於是夫差賜給伍子胥「屬鏤之劍」,令其自裁!伍子胥自刎前憤恨的說:「一定要在我的墳頭種梓樹,將來好(給吳人)做棺材,還要挖出我的眼睛,懸在東門之上,讓我能看到越國滅吳的過程」!吳王聽後大怒,不給下葬,而將子胥的屍體,以鴟夷革包覆後直接拋進江裡!
在整個「防越」的思維上,除了子胥之外,吳國士大夫幾乎沒有聲音,就算有,大概也被伯嚭給壓掉了!然而子胥不斷進諫防越,吳王何以不聽?也許,吳王看的到問鼎中原的好處,卻看不見臥薪嘗膽的潛在風險!吳王一旦在政策上有所定奪,其他人自然也就說不上話。顯然的,吳國之亡,亡於佞臣伯嚭,亡於子胥之諫無效,更亡於政策訂定錯誤的吳王。
自來諫者之言,不論對錯,必需由決策者進行判斷!而決策者擁有權力與資源,因此當然也需負最後的責任!《貞觀政要》記載太宗問魏徵:「何謂為明君暗君?」魏徵說:「…明者,兼聽也;…暗者,偏信也!」然後舉出秦二世偏信趙高,梁武帝偏信朱异,隋煬帝偏信虞世基三個例子,說明天下大亂而不得聞知的原因,都是偏信錯誤訊息的結果!但,偏信不是僚臣,而是上位者的責任。
有時,上位者聽到些許聲音了,也試著做進一步瞭解,但回報資訊刻意有誤下,即或是聰明的上位者,似乎也不能有效分辨。新朝王莽聽聞長安鬧飢荒,便問王業是否如此?王業於是到長安賣肉的店鋪,買了梁飯肉羹回報王莽說:「城內人民吃的都是如此啊!」飢饉不單是有沒有賣肉賣米的,而是供給量多寡,以及有錢無錢的問題,但王莽竟然相信了王業的回報!同樣的,天寶十三年連續下了六十多天的大雨,唐玄宗於是憂心大雨會毀了禾苗稻穀,時任宰相的楊國忠於是取來沒有受損的稻禾對玄宗說:「雨雖然大,但是沒有傷害到莊稼!」楊國忠連根挖來未受損的稻禾,真能說明百姓的苦楚?唐僖宗咸通十一年,陝州大旱,時任陝州觀察使的崔蕘,對於前來求情減免租稅的百姓,竟然指著庭中之樹,拍案大罵說:「樹上都還有葉子,那能說有旱災?」隨後還仗責求情的農民。上位者,耳朵沒聾,眼睛沒瞎,但心在哪裡?
唐代宗大歷十二年,京畿水澇為患,京兆尹黎幹上報災情慘重,但度支使韓滉則以為無有大礙,而渭南令劉藻竟也謊報無有災情。於是,代宗命御史趙計前去調查,但不知出於何因,趙計竟也回報渭南無災,代宗因回報差異過大覺得事有蹊蹺,於是再度派御史朱敖前去,朱敖回報實際災情後,代宗方才知道水患真相,並免了劉藻和趙計的官職!然而一個已然互有回護不能運轉的行政體系,又怎能免於滅亡的命運?唐僖宗乾符初年,蝗災大起,吞盡莊稼!但京兆尹楊知至竟然上奏說蝗蟲不食莊稼,而且自動抱荊棘以死!百官於是相互慶賀自我麻痺!隨後,王仙芝、黃巢紛紛起兵,大唐王朝也就離日落不遠了。
企業何嘗不然?決策者在資訊有限下,對內外情勢的演變,都必需做出一定的抉擇,如果資訊來源有誤,甚至對於正確資訊的提供者給予「屬鏤之劍」,那又怎能免於覆敗的命運?何況,古往今來,又有幾個決策者擁有不世出的天縱英明?魏徵當時勸諫太宗說:「故人君兼聽納下,則貴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顯然是明瞭上位者是很容易被為下屬所壅蔽的,而所有的決策者,在面臨資訊不一、或是資訊匱乏的時候,如想防微杜漸,或許都該師法唐代宗處理水患時追根究柢的態度。否則,東門之眼,既已看盡吳宮花草,晉代衣冠的風華起落,相信也不缺再看一回。
Wednesday, April 20, 2011
積學不倦,落華成實
依蘇轍《東坡先生墓誌銘》所載,蘇軾的母親程夫人讀《東漢史》至《范滂傳》時,「慨然嘆息」,於是蘇軾問母親:「如果有天我成為范滂,母親會同意嗎?」程夫人答的很簡單:「你能當范滂,我難道不能像范滂的母親嗎」!這段對話,依據孔凡禮先生《蘇軾年譜》的考證,那年蘇軾年僅十歲,於此可見東坡讀書,從小便有自己的想法,也早早預告了其不凡的一生!
我們不知道當時程夫人教授蘇軾讀書的順序如何,但我們知道《漢書》確實對蘇軾有重要的影響。二00四年,元智大學羅鳳珠教授在其《蘇軾詩典故用語研究》一文中,歸納了蘇軾「用典」多寡的來源,發現蘇軾引經據典的前二十五種典籍中,以史部最多,其次則為子部,其前五名分別是《晉書》、《漢書》、《後漢書》、《史記》、《莊子》,第十名則為《三國志》。如此,顯然早年在程夫人的教導下所領會的讀書經驗,使得蘇軾對《漢書》情有獨鍾!在南宋陳鵠所撰的《西塘集耆舊續聞》一書中有《東坡鈔漢書》一條,其中描述蘇軾於謫居黃州時,與司農朱載上自述其讀《漢書》的過程如下:「某讀《漢書》,至此凡三經手鈔矣!初則一段事,鈔三字為題,次則兩字,今則一字。」試想,熟讀至此而最後能用一個字來替代一段話,這是多麼奇特的讀書方法,而一字一段,那個「代表字」顯然也必需自成其理才行!東坡做筆記的功力,我想歷史上大概也找不到第二個人了,至於那本手抄《漢書》如果能夠流傳至今,相信也絕對可以以密碼學的研究方法進行探究。
北宋曾慥的《高齋漫錄》一書,也記載了蘇軾與《漢書》的姻緣如下:「三蘇自蜀來,張安道、歐陽永叔為延譽於朝,自是名譽大振。明允一日見安道,安道問云:『令嗣看甚文字?』明允答以:『軾近日方再看《漢書》。』安道曰:『文字尚看兩遍乎?』明允歸,以語子瞻。子瞻曰:『此老特未知世間人尚有看三遍者!』」這段對話記載的是蘇軾與父親蘇洵,弟弟蘇轍剛剛入京的過程,時間是在宋仁宗嘉祐元年五月(西元一0五六年),那年蘇軾剛滿二十一,而《西塘集耆舊續聞》所說的,則是蘇軾謫居黃州的事,時間是在宋神宗元豐三年二月(西元一0八0年)之後,由此觀之,蘇軾勤讀《漢書》並有「一字一段」手鈔稿,應該是在「入京之前」就完成的事了!因此《耆舊續聞》裡朱載上等待蘇軾「日課」的時候,蘇軾讀的,應該是自己的手鈔稿,而不是《漢書》本文。張安道(字方平)自幼穎悟,並且讀書過目不忘,也就難怪他會說出「文字尚看兩遍乎」的邏輯,至於蘇軾,即或道大才高,還是必需以勤讀、勤寫筆記的方式,來增加自己的記憶能力。
蘇軾的記憶能力除了展示在《耆舊續聞》中以一字代表一段,並且可以背誦原文之外,在北宋朱弁所著之《曲洧舊聞》中,另有記載如下:「東坡在儋耳,為子過曰:『吾嘗告汝,我決不為海外人,近日頗覺有還中州氣象。』乃滌硯索筆焚香,曰:『果如吾言,寫吾平生所做八賦,當不脫誤一字。』既寫畢,讀之大喜,曰:『吾歸無疑矣。』」寫過去做的八賦而且一字不差,是可以證明蘇軾的頭腦到了六十多歲還是清醒異常的。
東坡歿後,蘇門六君子之一李薦所寫的祭文,更是替蘇的起伏,做了最好的結尾:「道大不容,才高為累,皇天后土,鑒平生忠義之心;名山大川,還千古英靈之氣。識與不識,誰不盡傷;聞所未聞,吾將安放。」大江已東去矣,然其千古英靈,何處不在?人的一生,有幸有不幸,就連糞便也是如此!《曲洧舊聞》中《東坡謂糞時幸時不幸》敘述如下:「東坡…語過曰:『王僧虔居建康禁中里馬糞巷,子孫賢實謙和,時人稱馬糞諸王為長者。東漢(註:此指《後漢書》)贊論李固曰:『視胡廣、趙戒如糞土。』糞土云穢也,一經僧虔,便為佳號,而以此比胡、趙,則糞有時而不幸,汝可不知乎?」同樣的,以東坡祭文名滿天下的李薦(字方叔),即或也是才華洋溢,卻終生不第鬱挹而終。
哲宗元祐年間,蘇軾《答李方叔書》剴切的說:「冀足下積學不倦,落其華而成其實。深願足下為禮義君子,不願足下豐于才而廉於德也。…足下但通道自守,當不求自至。若不深自重,恐喪失所有。言切而盡,臨紙悚息。」讀書若欲有成,需要積學不倦方能落華成實,或許蘇軾三讀《漢書》,一字一段的勤做筆記可以做為眾人學習之鑒,但至於做人,能不能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進而通道自守,豐才有德,君子們就請自己謹慎拿捏吧!
Wednesday, April 13, 2011
獬豸復出,恐龍退位
朱熹在其《中庸或問》一書中,曾經這樣說:「古語所謂『閉門造車,出門合轍』,蓋言其法之同」。明顯的,這裡頭真正的重點是那個統一規格的「法」字,而不是開門關門,或造車造轍的問題!反過來說,如果「法不同」,出門不合轍的情形也就在所難免,但,法該怎麼個同法?而世間又有多少空間可以不同?
「法」到底是什麼字?其意義又究竟為何?或許,我們可以從法的古字上略做推敲。古法字原寫做「灋」,左為水旁,表示度事時需以水之平為準,也以就是公平之意,右上為「廌」(音ㄓˋ),乃古時能判別是非之獨角神獸,右下則為「去」字,寓意分辨是非後能去除惡事,合三者而言,即公平辨別善惡之事並去除其惡者!但,用一隻已然不見蹤跡的獨角獸做為判斷的基準,顯然頗有趣味。因此,讓我們稍稍談一下這隻神獸「廌」。《說文解字》上說:「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訴訟,令觸不直者」。而「解廌」(音ㄒㄧㄝˋ,ㄓˋ)也寫成「獬豸」,由於此一傳說中的神獸今已杳然不見,因此其長相如何,也就只能從甲骨文或金文的白描中,隱約窺其原貌。
從上述的象形字觀之,這隻「廌」原來應該有兩支角,而且生的大頭大眼,至於具體長相,我們也只能用尚存於世的獨角犀牛略加想像了。《後漢書‧輿服志》說:「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然後到了清朝康熙年間,海寧人陳元龍在其所著《格致鏡原》一書中,則引《神異經》這樣說︰「東北荒中有獸如羊,一角,毛青,四足,性忠直…,名曰獬豸,一名法獸。故立獄皆東北,依所在也。」看來廌的長像,一如古史層壘說般,從雙角到單角,從似羊到似牛,到清朝時,連毛色都確定是青色了(應該是指黑色),甚至連棲息處所,也明指在「東北荒中」,由於其「性忠直」、「能別曲直」,故而獬豸也成為中國法務人員「故以為冠」的圖騰象徵。甲骨文隨體白描當本有其物,或許,在神性的想像中,也該替刻畫的本主,留點獸性!
如何能明辨曲直?《管子‧明法篇》對法度規矩說的明確:「治國也,不淫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也。動無非法者,所以禁過而外私也。威不兩錯,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錯而已。是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軸偽;有權衡之稱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尋丈之數者,不可差以長短。」因此,管子是以具體的「法度」、「權衡」、「尋丈」來判斷是否逾格的準則,而這些準則的訂定,顯然也必需有個「立法」的單位,以便將「制」、「稱」、「數」予以清楚定義!如此,從定義的角度觀察,當年秦始皇囊闊四海併吞八荒後,進而將七國之「度、量、衡」予以統一,確實是件極為了不起的大事,但制訂衡量不變物具的基準,與訂定評斷多樣行為的法規,明顯的是不一樣了兩件事。統一度量衡是始皇的意思,而徙木立信以申法治的精神,則是商鞅的手段,一切,都要有個喊水成凍的決策者才行!
蘇軾《刑賞忠厚之至論》裡有如是一段:「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如果依照管子的邏輯:「不淫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那該殺則殺,該宥則宥,又怎會舉錯二門?持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不知爭議後的最後結果是殺,還是宥,但在合理猜測下,應該是堯說的才算數吧!如果堯的時代也有成文的律法,那在殺與宥之間,行政裁量權的空間竟是如此之大!當然,皋陶與堯的對話是蘇軾「想當然爾」的邏輯,但到底是要「執法之堅」還是要「用刑之寬」,則在於執法者心中,那一條永遠也不能具體劃清的線邊!
宋朝羅大經《鶴林玉露》載張詠「一錢斬吏」之故事如下:「張乖崖為崇陽令,一吏自庫中出,視其鬚傍巾下有一錢,詰之,乃庫中錢也。乖崖命仗之,吏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仗我耶?爾能仗我,不能斬我也!』乖崖援筆判曰:『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自仗劍,下階斬其首,申臺府自劾,崇陽人至今傳之。」明顯的,張詠治崇陽時,殺人並不依「法」,否則小吏也不會說出「爾能仗我,不能斬我」的話,而張詠也不需「申臺府自劾」。在《宋史‧張詠傳》中,另有記載其治蜀時的舉措:「詠剛方自任,為治尚嚴猛,嚐有小吏忤詠,詠械其頸。吏恚曰:『非斬某,此枷終不脫』,詠怒其悖,即斬之。」顯然,被枷的小吏罪不及死,但張詠卻仍因「忤」、「悖」二字,硬是將該人就枷斬之!坦白說,即或亂世需用重典,但張詠兩次殺吏顯然都不符合《大宋律》的規範,可是,我們倒也沒有看到張詠因此而受處分的歷史紀錄。如此,張詠仗人、械人、殺人的處理邏輯,其心中的界線到底又在哪裡?
執法,當求正義,但正義二字,君子與小人都各自用自己的角度進行解讀,也因解讀差異,一旦掌權,便以自己的詮釋施行其正義做為!青苗法、保甲法,對「新黨」的王安石而言,絕對是求取國家富強的正義做為,但對所謂「舊黨」的司馬光來說,均屬擾民不義之舉,於是,上下起伏間,宋朝之國力幾乎內耗殆盡。我們看到掌權者所訂定之政策,以及為施行該政策所立之法,都只能適合一部份人的正義邏輯,至於是非對錯,則有待於後世之檢驗。日前,總統府因提名判決女童性侵案之「恐龍」法官因而引發眾議,隨後總統親自道歉,並說明「未來大法官提名審查作業…,會考慮社會觀感」。該承審法官對其之判決自覺有理,並在《法官論壇》中公開發表看法,以「止謗莫若無辯」回應眾議!當然,我們對於該法官的法學修為表示尊重,但也必需對社會的觀感表示肯定,一個三審定讞的判例,我們只能表達遺憾!因為所謂正義,永遠由掌權者進行解釋,不論對或錯。
對於法,有立法之機構,有司法之單位,立法者,依社會觀感與需要而立法,司法者,依立法之法條而予以執行,我們看到立法者之問政水平,也見到司法者之法學素養,它們都握有真正的權力,但小小國民的社會觀感,其聲音之微弱,豈能上達至彼當政者之耳?法庭上,我多次聽過「法官大人」這四字,但坦白說,我實不知這些人民公僕,到如今何以仍被稱為大人?然後漸漸的,我知道有司法黃牛,以及不解世事的娃娃法官,和那不知社會觀感的恐龍法官,當然還有因為充分瞭解法律,因而濫權貪污的民選總統!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還不如找回滅絕多年的獬豸主持正義,好在它身披青毛,不分藍綠,而且「性忠直,見人鬥則觸不直,聞人論則咋不正」,應當可以替我們衝撞那不公不義、不直不正的人生百態吧。
「法」到底是什麼字?其意義又究竟為何?或許,我們可以從法的古字上略做推敲。古法字原寫做「灋」,左為水旁,表示度事時需以水之平為準,也以就是公平之意,右上為「廌」(音ㄓˋ),乃古時能判別是非之獨角神獸,右下則為「去」字,寓意分辨是非後能去除惡事,合三者而言,即公平辨別善惡之事並去除其惡者!但,用一隻已然不見蹤跡的獨角獸做為判斷的基準,顯然頗有趣味。因此,讓我們稍稍談一下這隻神獸「廌」。《說文解字》上說:「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訴訟,令觸不直者」。而「解廌」(音ㄒㄧㄝˋ,ㄓˋ)也寫成「獬豸」,由於此一傳說中的神獸今已杳然不見,因此其長相如何,也就只能從甲骨文或金文的白描中,隱約窺其原貌。
從上述的象形字觀之,這隻「廌」原來應該有兩支角,而且生的大頭大眼,至於具體長相,我們也只能用尚存於世的獨角犀牛略加想像了。《後漢書‧輿服志》說:「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然後到了清朝康熙年間,海寧人陳元龍在其所著《格致鏡原》一書中,則引《神異經》這樣說︰「東北荒中有獸如羊,一角,毛青,四足,性忠直…,名曰獬豸,一名法獸。故立獄皆東北,依所在也。」看來廌的長像,一如古史層壘說般,從雙角到單角,從似羊到似牛,到清朝時,連毛色都確定是青色了(應該是指黑色),甚至連棲息處所,也明指在「東北荒中」,由於其「性忠直」、「能別曲直」,故而獬豸也成為中國法務人員「故以為冠」的圖騰象徵。甲骨文隨體白描當本有其物,或許,在神性的想像中,也該替刻畫的本主,留點獸性!
如何能明辨曲直?《管子‧明法篇》對法度規矩說的明確:「治國也,不淫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也。動無非法者,所以禁過而外私也。威不兩錯,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錯而已。是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軸偽;有權衡之稱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尋丈之數者,不可差以長短。」因此,管子是以具體的「法度」、「權衡」、「尋丈」來判斷是否逾格的準則,而這些準則的訂定,顯然也必需有個「立法」的單位,以便將「制」、「稱」、「數」予以清楚定義!如此,從定義的角度觀察,當年秦始皇囊闊四海併吞八荒後,進而將七國之「度、量、衡」予以統一,確實是件極為了不起的大事,但制訂衡量不變物具的基準,與訂定評斷多樣行為的法規,明顯的是不一樣了兩件事。統一度量衡是始皇的意思,而徙木立信以申法治的精神,則是商鞅的手段,一切,都要有個喊水成凍的決策者才行!
蘇軾《刑賞忠厚之至論》裡有如是一段:「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如果依照管子的邏輯:「不淫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那該殺則殺,該宥則宥,又怎會舉錯二門?持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不知爭議後的最後結果是殺,還是宥,但在合理猜測下,應該是堯說的才算數吧!如果堯的時代也有成文的律法,那在殺與宥之間,行政裁量權的空間竟是如此之大!當然,皋陶與堯的對話是蘇軾「想當然爾」的邏輯,但到底是要「執法之堅」還是要「用刑之寬」,則在於執法者心中,那一條永遠也不能具體劃清的線邊!
宋朝羅大經《鶴林玉露》載張詠「一錢斬吏」之故事如下:「張乖崖為崇陽令,一吏自庫中出,視其鬚傍巾下有一錢,詰之,乃庫中錢也。乖崖命仗之,吏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仗我耶?爾能仗我,不能斬我也!』乖崖援筆判曰:『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自仗劍,下階斬其首,申臺府自劾,崇陽人至今傳之。」明顯的,張詠治崇陽時,殺人並不依「法」,否則小吏也不會說出「爾能仗我,不能斬我」的話,而張詠也不需「申臺府自劾」。在《宋史‧張詠傳》中,另有記載其治蜀時的舉措:「詠剛方自任,為治尚嚴猛,嚐有小吏忤詠,詠械其頸。吏恚曰:『非斬某,此枷終不脫』,詠怒其悖,即斬之。」顯然,被枷的小吏罪不及死,但張詠卻仍因「忤」、「悖」二字,硬是將該人就枷斬之!坦白說,即或亂世需用重典,但張詠兩次殺吏顯然都不符合《大宋律》的規範,可是,我們倒也沒有看到張詠因此而受處分的歷史紀錄。如此,張詠仗人、械人、殺人的處理邏輯,其心中的界線到底又在哪裡?
執法,當求正義,但正義二字,君子與小人都各自用自己的角度進行解讀,也因解讀差異,一旦掌權,便以自己的詮釋施行其正義做為!青苗法、保甲法,對「新黨」的王安石而言,絕對是求取國家富強的正義做為,但對所謂「舊黨」的司馬光來說,均屬擾民不義之舉,於是,上下起伏間,宋朝之國力幾乎內耗殆盡。我們看到掌權者所訂定之政策,以及為施行該政策所立之法,都只能適合一部份人的正義邏輯,至於是非對錯,則有待於後世之檢驗。日前,總統府因提名判決女童性侵案之「恐龍」法官因而引發眾議,隨後總統親自道歉,並說明「未來大法官提名審查作業…,會考慮社會觀感」。該承審法官對其之判決自覺有理,並在《法官論壇》中公開發表看法,以「止謗莫若無辯」回應眾議!當然,我們對於該法官的法學修為表示尊重,但也必需對社會的觀感表示肯定,一個三審定讞的判例,我們只能表達遺憾!因為所謂正義,永遠由掌權者進行解釋,不論對或錯。
對於法,有立法之機構,有司法之單位,立法者,依社會觀感與需要而立法,司法者,依立法之法條而予以執行,我們看到立法者之問政水平,也見到司法者之法學素養,它們都握有真正的權力,但小小國民的社會觀感,其聲音之微弱,豈能上達至彼當政者之耳?法庭上,我多次聽過「法官大人」這四字,但坦白說,我實不知這些人民公僕,到如今何以仍被稱為大人?然後漸漸的,我知道有司法黃牛,以及不解世事的娃娃法官,和那不知社會觀感的恐龍法官,當然還有因為充分瞭解法律,因而濫權貪污的民選總統!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還不如找回滅絕多年的獬豸主持正義,好在它身披青毛,不分藍綠,而且「性忠直,見人鬥則觸不直,聞人論則咋不正」,應當可以替我們衝撞那不公不義、不直不正的人生百態吧。
Monday, April 4, 2011
崔烈銅臭,張詠鈔香
《後漢書‧崔駰列傳》載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講白了就是政府公然賣官鬻爵。諸葛亮所謂「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顯然有其深沈之處!榜出,此時冀州名士崔烈,竟也花了五百萬買下「司徒」官位。其後靈帝在授官之日,竟嫌棄的對親信說應該出價千萬才對!靈帝褓姆程夫人坦言崔烈原本不會買官,是她出面遊說才談下來的!自此,崔烈聲名大壞,「議者嫌其銅臭」!
「銅臭」當然不是個正向的形容詞,但銅本身雖有其金屬的味道,但也不能說是臭味,因此所謂臭味,應該是銅板經多次過手後,表面上帶有人體手中的油漬以及其他污漬,再經過細菌分解而產生的。如果說銅臭是來自「氧化」,那銅板不是沒用多久便無法辨識了嗎?嗅覺是鼻腔內的嗅細胞,在接收到散發在空氣中的分子後所得的感受。曹植《與楊德祖書》中的「蘭茞蓀蕙之芳」,說的是草的香味,而「海畔有逐臭之夫」,指的是「人的體臭」而不是「魚腥味」,但不論哪一種嗅覺,必然可以透過檢驗所散發的分子,而得出化學成份為何。因此,如果將銅臭經過SGS公司正式檢驗,那銅臭所代表的,也不過就是一些化學名詞而已,好像也不那麼負面,更何況在笑貧不笑娼的年代,恐怕還有不少人希望能多一點臭味吧。
古人以銅鑄錢,至少可以遠溯自商朝時代,銅幣的成份,銅之外可另外加進鉛、錫、鎳、鋁、鋅等成份,這些金屬成份的比例,便決定了銅錢的硬度與色澤。台灣目前的五元與十元硬幣,可稱為「白銅」,其成份為百分之七十五的銅與百分之二十五鎳的成份,至於流通的一元硬幣,黃銅的成份便多到百分之九十二,剩下的則是鎳與鋁!如果硬幣的金屬成份失衡而導致硬幣易於磨損,進而導致幣值標示漫渙不清時,這些硬幣便需早早回收,而先前所花費的鑄造成本,自然也就付之東流!同時,如果硬幣中金屬成份的市價,超越了硬幣本身的流通價值,也會發生收購硬幣以抽取其中高價金屬物質的情形,進而導致「錢荒」!當然,「損毀國幣」是犯法的行為,但為利所驅者所在多有,自古以來也是禁之不絕的。
硬幣而外,北宋時的益州,因銅錢為政府刻意輸往京城開封,在缺乏新鑄銅幣條件下,限定益州僅能使用「鐵錢」,但鐵幣實在流通不易,因此商家自行發展出了流通財貨的代用品:「交子」,這種類似支票的紙幣,便是用來替代搬運不易的官造「鐵幣」,而益州的交子,也是全世界最早發行的紙幣。隨後因商家的信用良莠不一,交子兌換能力時有爭議,於是在真宗咸平五年張詠第二次鎮蜀後(西元一00二年),由其擇選一十六家殷實舖戶重新發行,於是這種私自印製的交子(私交子),在官府的支持下,開始有了更明確的保障。雖說張詠「發明」交子略有誇大,但如果不是他在益州以官府力量的支持,交子未必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依據北宋釋文瑩《湘山野錄》的說法:「公以劍外鐵緡輜重,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一界換之。始祥符辛亥,今熙寧丙辰,六十六年」。如此推算私交子的發行時間,是在宋真宗祥符四年(西元一0一一年),但張詠鎮蜀既然是在真宗咸平五年,因此私交子的發行時間,應該更可能是在咸平五年(西元一00二)至咸平六年(一0零三)之間。私交子是否分界並有期限的議題,學界歷有爭議,時至二00九年一月,四川杜晉康先生在古玩店淘到「交子印版」後,此一問題應已得到妥善解決!杜先生所淘到的殘版尚有「拾柒日終,丙午歲,第貳界」等字,而宋真宗景德三年(一00六),正為「丙午」年,上距咸平六年也正好三年,如此可以推知,張詠確實是在咸平六年發行第一界的交子,而杜晉康所持有的殘版,正是交子第二界的印版,至於「拾柒日終」等字,應該就是期限的明確說明了。
十六戶連保的私交子在運行進二十年後,也因經營不善,發生了無法兌現的困擾,於是宋真宗於天禧五年(一0二0)廢十六戶連保之交子。四年後,宋仁宗天聖二年,從薛田及張若谷之諫,置「益州交子務」重新由官方發行交子,這也是歷史上第一次由政府發行的法定紙幣!七十六年後,一一0一年,宋徽宗即位,為滿足他「驕奢淫佚之志」(語見《宋史》),他分別在一一0二年增印兩百萬貫交子、一一0四年增印壹仟倆佰肆拾參萬貫交子、一一0五年增印伍佰零七萬貫交子、到一一0七年時,竟然一次增印了倆仟陸佰玖拾肆萬貫交子,將幾無擔保的交子無線上綱,終於導致通貨膨脹下,交子信用全部破產!於是,宋徽宗竟將流通在外的四十一至四十三界交子予以作廢,然後依宰相張商英之建議,重新發行「錢引」!當時那些遍讀孔孟之書的大臣,顯然對貨幣供給的經濟學議題均束手無策!二十年後(欽宗靖康二年,西元一一二七年),北宋的大好江山便喪亡在這位「妄耗百出,不可勝數」的帝王之手!《宋史》本紀在結尾時這樣寫道:「自古人君玩物而喪志,縱欲而敗度,鮮不亡者,徽宗甚焉,故特著以為戒。」濫發交子的故事,我們也當引以為戒!
交子當時採行兩面印製,並有暗記以防偽造,但由於紙張保存不易,如今依然欠缺實物佐證,因此交子所用的油墨顏色與內容,到今天仍無法確知。杜晉康先生所淘到的交子殘版,雖然解決了交子的發行時間問題,但卻無法滿足一睹北宋交子實體的渴求!但我們可以想像,在北宋之時,新印行的交子正如同今天的新印紙鈔一般,有著油墨的香味,但北宋善良的老百姓,誰又會知道這些還散發著香味的紙鈔,竟可一日作廢!昨日還腰纏萬貫的,但今日便一貧如洗了。北宋的交子已難尋覓,先前只剩日人於三0年代於中國所收購的拓本正面可以一探縹緲,二0一0年八月,弘二先生自謂於日本京都石川君手中,親見抄本原物,並將該交子的背面攝像公諸於世。從背面的文字可知,此交子發行於天聖元年(即北宋仁宗繼位之第一年,西元一0二三年),如洪二先生所見之物確係真品,這該是目前所存唯一一張北宋交子真品了。宋室已亡,此交子當然已無擔保「兌換」的價值,但其所存的歷史價值,則已無法估計。
日前美國聯準會主席柏南奇,決定以購買美國國債的方式,自二0一0年十一月至二0一一年六月,每個月向市場倒進柒佰伍十億的美鈔!無疑的,美國是藉由發行鈔票,以企圖增加其企業與民眾借款,進而增加消費和就業。然而此舉,因貨幣供給量的增加,無疑的會引發全球的通貨膨脹!宋朝的交子今已不在,而如今美國的美鈔,是不是也會在增印之下,面臨交子所經歷過的敗亡命運?當年的交子僅是一州一國之事,而如今的美鈔,在全球流通之下,那可是各國政府的大問題啊!
硬幣可以銅臭,鈔幣可以墨香,但如果沒有保值的能力與信用,不管是鑄上孫中山或是印上華盛頓,香與臭又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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