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3, 2008

「贏」若以此解,「羸」「嬴」「蠃」將何?


同仁送來一信,以「贏」字為題,將該字切割為五個區塊,亦即「亡」、「口」、「月」、「貝」、「凡」等字,並予以解釋為:
「亡」:要有危機意識,要能放空自己
「口」:要能有效溝通,要能陳述己見
「月」:要能日積月累,要能親身實踐
「貝」:要會累積資產,要懂增加籌碼
「凡」:要能平常應對,要能學習失敗

而後歸納為:「此五字引申為五個贏家所需具備的態度」。讀畢,略有哂笑,蓋中國字本為方塊字,有邊讀邊,沒邊唸中間,若不知其意,拆字而解之,也多半八九不離十!故同仁所寄,大意亦復如此。然則,贏字豈真為五字所合成?

考之字書,說文段注解之為「賈有餘利」(經商賺錢之義),事實上此字自古跟「財貨」確實就脫不了關係,諸如左傳昭公元年:「賈而欲贏,而惡囂乎」,又如漢書食貨:「操其奇贏,日遊都市」,所云都跟錢財相關。但此字之本意,在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卻透露出不尋常的意思:「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是吾罪也」。如此,這個「贏」字該如何解釋?原來,這個字在此處乃「受」或「獻」之義!足見贏字,除財貨而外,有其它的特殊意義!而「受」或「獻」的意思,不意,竟然才是贏的本意!

贏字,歸屬「〦」部,那個「亡」與「口」到底何解,字書不說,而該字下半部確實有「月」、「貝」、「凡」三字,可是,只有「貝」字是原始長相,其他兩字,都已經變形變調,因為「月」字,實際上是「肉」字(而且還是排骨呢),而「凡」字,事實上則是「雙手之形」。肉就是肉,而此處與「貝」字相接,故此肉乃為「貝肉」,而以雙手捧之。如是,此貝之肉應該不小,絕不會是一般食用的蚌殼,而應該是「大貝」類了。為了方便閱讀,我們將「贏」字的小篆型態表示如下:


從此字的構形中,那個像月的「肉」字,以及「貝」字清晰可見,而以「凡」字所表現的「雙手」,就需要花點心思了。所們現在再舉「夙夜匪懈」的「夙」字予以說明:


「夙」字在甲骨以及金文,都是雙手捧月的意思,而且明顯的可以看出「兩隻手」的形狀,到了篆書,雖說雙手已經不可明見,但至少「一隻手」的形狀還是很清楚的!而篆書雙手之形,正好就是「贏」字裡面的「凡」字,因此,凡其實不是凡,而是兩隻手。所以,贏字下半部是由「肉」、「貝」、「雙手」三個字形所組成,也就是「雙手捧大貝之肉」的意思。在贏字的上半部(亡加口),如無意外,應該是「亨」(也就是享)字的變形結果,古人說「以享太廟」,就是以物「獻予」太廟進行祭祀的意思。現在再將「亨」字的字型提供如下:


簡單說, 亨既是「獻」,那合之「贏」字下半部的字義,亦即「以雙手呈獻大貝之肉獻予太廟」矣!此一字義,在先前所提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所記,以贏為「受」、為「獻」之意是充分相符合的,是以知贏字並非合「亡、口、月、月、貝、凡」五字而成,而是與祭祀祖先的供品有關。

此外,類似贏字之字形尚有「羸弱」的羸(音ㄌㄟˊ)字,秦王「嬴政」的嬴(音一ㄥˊ)字,「蠃蟲」的蠃(音ㄌㄨㄛˇ)字,都是執「羊之肉」、執「女之肉」、執「虫之肉」以獻太廟的意思!執羊肉以獻易懂,「執女之肉」,顯然就是以戰爭俘獲之人肉以獻了,至於「執虫之肉」以獻,因「虫」字之本意為「蛇」,那獻給太廟列祖列宗的,竟然還有「蛇肉」咧! 古人食蛇,於此可證。

中國字以方塊之形呈獻,其本意需以原始之意解之,至於文字孳演之後的形變、意變,就交給文字學的專家吧!舉例而言,若隨意解之,那「等」字不就是「竹子長在寺上」?以此觀之,那等字之原意必然無法得見矣!再以「侖」字說明,難道要說成是在「蓋房子」?由此而知,現代倉頡解字,還是先察察字書為好!

我不是倉頡,要是解錯了,請列祖列宗不要怪我,因為,我已經獻上羊肉、奉獻上女肉、又貢獻出蛇肉給你們享用了!尚饗尚饗!

1 comment:

Unknown said...

謝謝澄清!!!!
真的不喜歡大家隨便曲解還一副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