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2, 2023
春風寄黄鳥,爲向墓間啼
連假期間,整理已然堆滿桌面的文件與書籍,於是翻到郭會送我的線裝《詩經》,書中已然泛起許多大小不一的黃點,另夾雜著些許油墨與霉腐的味道,不真實中,兩年前上課的場景也在腦海中逐漸浮現。
隨手翻至《秦風˙黃鳥》,那是秦人因秦穆公下葬時一併帶走了「子車三良」所發出的哀鳴,孔子明知先秦以來即有殉人習俗,但對於懂得以木俑取代以救生靈的始作俑者,卻依然發出「其無後乎」的責難,夫子的說法對作俑者顯然過於苛責了!《史記˙秦本紀》上載秦武公「初以人從死」,並明確記載「從死者六十六人」,秦國國君第一次以人從死,便是以六十六人陪葬,實在令人不解!難道是《史記》有所誤記?直至1994年甘肅禮縣大堡子山秦墓遺址之發掘,發現早期的秦公(疑為秦襄公與秦文公)墓內即有人殉,其中M2號坑內有殉人19名,M3號則有殉人8名,然因盜擾嚴重,前述人數僅為考古所可知者,但兩墓之殉葬人數已然遠低於《史記》所載秦武公之人殉數值,可見殉人之多寡,是隨秦國國力的發展,以及葬俗之成熟而逐漸發展增多的。回頭看看商代國君武丁在河南安陽的大墓,裡面也有高達一百六十四名的從殉人數,設若沒有一定的國力與人口,而將有生力量自行殉滅,相信對繼位的國君應該會有所顧忌。
《史記》內載秦穆公「從死者百七十七人」,其中有賢士三人:「子車奄息」、「子車仲行」、「子車鍼虎」,亦即後世所說之「子車三良」,因此事同時記載於《詩經˙黃鳥》以及《左傳》之中,是以自來無人懷疑,日後倘秦穆公之墓得以再現,從死人數即可與史傳進行對照。1977年,經考古人員辛苦訪尋,於陝西鳳翔發現秦景公之大墓,經清理後發現墓內竟有人殉一百八十六名,而且竟然僭越使用天子級別的「黃腸題湊」做為棺槨,可知秦國的殉人規模隨國力之發展而越來越大,一直到秦獻公即位後方才廢止,只不知穆公之後,獻公之前,歷代秦君的人殉數值又會是多少!但相信會接近《墨子˙節葬》所言:「天子殺殉,衆者數百,寡者數十。」秦穆公以「子車三良」從殉,司馬遷為之批評:「死而棄民,收其良臣而從死。且先王崩,尚猶遺德垂法,況奪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這是對秦穆公去世後,繼位者秦康公遵循穆公之意「收其良臣而從死」的譴責之詞,畢竟死者已往,只有繼位者方可執行人殉的習俗。
《中庸》上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此中「事死如事生」數字,說明了後繼之君對先王所應採取的態度,以及「孝」的定義。秦穆公去世後,秦康公「踐其位,行其禮」並基於秦國習俗繼續採行人殉,或許對彼時的秦國國君而言,那才是該採行的正理!畢竟《黃鳥》一詩的三段結尾,都是「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試問:用一百人去換一人,不就是用另外的一百條人命(不管是不是奴隸或俘虜),去交換從死者一人的性命嗎?那另外的一百人,難到就不是生命?生命本無貴賤之分,《詩經》呈現的,雖是當時秦國人的哀嘆,但卻未必是以生命換取生命的必然答案。《秦風˙無衣》裏說:「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當戰爭來臨時,何嘗不是必須以少數人的生命,去換取其他多數人的生命?如若不是,那就絕無意義!生命的價值,隨狀況而大有不同,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秦代國君的人殉,恐亦如此。
漢代實行厚葬,是以盜墓者專尋漢墓,因而考古發掘漢墓時每每感嘆「十墓九空」,其後魏武帝曹操獎勵薄葬,畢竟任何物質都不可能於死後享用!所以後世所在地面上所建構的「享殿」,或是在桌面上祭祀所用的各式「祭品」,抑或是在地宮內存放生時的用具的「耳室」,無一不是習俗,一切也都是心意,但卻無一可以長久!歷來祭祀祖先必以三牲,隆重時且以五牲,是以《國語》上說:「恐宗廟之不掃除,社稷之不血食」,血食即是享用肉類,是祭祀時的禮儀,祭祀用的禽畜就都放在鼎簋之中,而九鼎八簋是天子的級別,卿大夫則是七鼎六簋,再之以下是诸侯的五鼎四簋,可知「禮」隨身份而有差別,禮崩樂壞自然就是不依規制而行了。子貢曾經想節省祭祖儀式中的「餼羊」,孔子略有脾氣的說道:「爾愛其羊,我愛其禮!」這是夫子以祭祀祖先的禮制為念,因而不在乎依禮而行衍生的耗用,只是所有的「禮」,都可以隨環境而調整改變,改變不是無禮,那只是肆應環境的另一種模式而已,而王安石的「祖宗不足法」一句,大概包含了一切。
曾經,孟懿子問孔子何謂孝?孔子說:「無違」,樊遲問什麼叫無違?夫子進一步回答:「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見,禮制一直是孔子在乎的要事,而秦國於獻公以前採取殉人習俗,於今雖視為殘忍,然而秦國當時的習俗與禮制,恐怕也就是如此,也是景公死後哀公「葬之以禮」的必然要件!如今殺牲祭祖何嘗不是殘忍?忽然想起莊子的話:「子獨不見郊祭之犧牛乎?」畢竟雞鴉無辜,牛羊畏犧,即或以素雞素鴨予以替代,但又何嘗不是以類俑替代的另一種形式?
而今之喪葬習俗,慣於將「金童」、「玉女」一併置於墓中,是人非人,似俑非俑,甚且以環保觀念,將焚燒給先人的紙錢視為製造空污,進而逐漸的將自己與祖先的形式聯結漸漸截斷!但我深信,葬人者期盼亡者於黃泉路上有人陪伴之心意,在精神上期待祖先能在另一個時空快樂無憂,因而採行的設祭祈福儀式以及所用各項物件,則是中國人將會持續傳承下去的習俗!
「春風寄黄鳥,爲向墓間啼」,當時從殉的人啊,希望有所值得。
以下為《左傳》文公六年之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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