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5, 2023

客戶的認知就是事實


「客戶的認知就是事實」是一句非常警醒人的話!的確,企業的形象是大家所共同塑造的,而品牌也是大家所一起成就的,沒有一個人在客戶端所造就的形象或感受,客戶會真正無感,將這些林林總總的感受交疊起來,就是「認知」。

曾經,有同事提及某客戶在其他公司的朋友面前說:「本公司的服務不好」,同事頗有不服,但所謂服務不好,就是該客戶的「認知」,而且不論對或錯。然而,該客戶很可能自己不知道,其所做的要求,早已經超過了「正常」的範圍,這也導致公司無法配合,而不是公司的「服務」真的不好。雖如此,但客戶將公司不接受對方所提出的要求,解讀為服務不好,那也是合作關係中,議價能力偏斜一方所導致的現象,但「不能接受」與「服務不好」基本上其實是兩件事。或許,當買賣雙方都能理解自己的期待與要求,若已經偏離合作互利的前提時,雙方才能營造相對「正常」的合作關係,進而互利共生。否則,賣方將永遠被客戶的要求不斷困惑,如果為了保有客戶而持續退讓,也將使對方食髓知味,繼續提出不適恰的要求,最終還是會導致合作關係的破滅。

也或許,當賣方認知這個市場的競爭態勢就是買方的議價權利大於賣方,並且也無力改變時,也就只能永遠屈從客戶的要求!但議價能力的偏斜顯然值得探討,如果企業間沒有任何差異化也沒有獨特的價值主張,而只有價格競爭時,在趨近完全競爭狀態下,行銷花費所帶來的市場價值,就更需謹慎為之。事實上,企業間不可能沒有差異,存活下來的企業也都一定有其差異,而能真正造成差異化的,往往就是透過影響所形成的「認知」,故而認知一旦定型,企業想要翻轉企業形象,那是需要花費大量成本的。回頭看看自己的企業,員工的特質與水準,其實是可以使企業與眾不同的。

依據競爭理論,在華爾街漫步的邏輯之下,企業的超額報酬會逐年遞減,經過一定年限之後,最後都只能保有正常利潤。在理論與實務都證明了前述事實下,要不落入利潤下滑的無奈趨勢,就必須不斷、不斷、不斷的創新,甚至是改變遊戲規則的破壞性創新,從而透過創新所創造的新價值,以新產品或新服務獲取超額報酬。因此,不同型號的產品會不斷問世,不同版本的軟體也會持續更新!試問:一代又一代的新手機,一瓶又一瓶的萬家香,一台又一台的新車,一罐又一罐的養樂多,哪一項產品可以獲取超額報酬,這該有很明顯的答案。企業的獲利來自客戶,而客戶願意購買企業的產品或服務,顯然兩者之間有著自利與利他的關聯。

經濟行為,其實就是自利因而利他的行為,凡是營利事業,應該都會有利己的動機,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成就了利他的條件,那利己的報酬自然而然就會出現,直到原有產品與服務價值開始式微,利他的條件便逐漸消失,代替者的壓力即會越來越大,凡是沒有跟上的,來不及調整改變的,也就自然而然的淘汰了,故而我個人常說:「不競爭,就淘汰;不努力,就出局!」這好比同事以「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鮮活的描述競爭與努力的重要。然而,努力工作若無法取得客戶的正向的認知,努力也只是使自己及企業空轉而已,這又好比一隻拉磨的毛驢,繞著磨走了很多步,在物理學上雖沒有白作功,但在企業競爭中,那隻驢,那裡都去不了,那裡也走不到,空轉是很可怕的事!

每一個人在客戶端所呈現的,都是「自己」的形象,每一個個人的形象累積起來,那便是「公司」的形象!一家企業有沒有文化,也是由員工所共同累積而成,魯迅先生曾說:「文化就是集體人格!」故而「企業文化」的形成,是一家企業全體員工的責任,絕不單單歸責於上層,然而高層的決策,卻必然影響著企業文化能否有效踐行,畢竟人所共知:「問題都在前三排,根源還在主席台!」一旦做為高階主管,身教與言教,都會是企業的代表,也就是該企業文化的外顯行為,如果如常言所說:「碰壞制度的永遠是高層」,那企業文化除了口號之外,也很難具體成形了。雖如此,一個個體的改變,也可以影響集體,但一定要有開始「引爆」變革的那一個人,那一件事,那一個點,那一顆心,方有可能經過擴大、漣漪效應而觸發公司的真正改變。反過來說,如果已經有人、有事、有點、有心具體的發生起爆的作用,而企業卻只願依循既有軌道不願進行調整,甚至試圖撲滅改變的火種,那企業應便會在既有慣性、惰性之下,漸次的喪失競爭力,最終為環境所淘汰,故而「以不變應萬變」,那只能是自我安慰的政治口號,對企業變革以求向前發展而言,「不變」只會是阻礙,困擾,而絕非助益,畢竟解凍、再凍後,企業還是要面對新的變局,並於再凍後重新解凍,走向下一個粹煉。不論企業喜不喜歡,願不願意,都必須隨環境而改變,挑戰今日之我並面對未來,否則就需直視淘汰出局的無情市場機制!

同時,有些事項關乎企業經營的基本原則,是不能以擦邊球的管理模式囫圇吞棗的帶過去的,若事關「原則問題」、「邏輯問題」,就需仔細思考,若能將之想清楚、弄明白了,爾後對於「是非問題」,便知如何下手處理,而不至左支右絀,受限於先前的錯誤模式。如果一家企業常態性的,只有一個人在接觸某一個客戶,如此則「那一個人」,就是企業在該客戶的全部形象,因此遴選負責客戶服務的人員,真的要慎之又慎。試問,企業何以要提供「訓練」課程,發展「職能」體系,並對員工進行定期的績效考核?其目的無非是希望藉各種機制,影響並改變員工的行為,而所有公司的要求或規範,基本上也都是透過管理機制,以維持或維護公司的外在形象,從而轉化成看的見的數字型績效與成果。說的現實一點,員工對所服務的企業也會有所認知,因此企業即亦需爭取員工正面的認知,從而互利共生彼此依存,但千萬別忘了企業在環境壓力下本就無情,是以人才不忠也必是常態!

大家可以參看下方視頻,雖有所節略,但「認知」所產生的價值已經非常完整!「認知如此」,錯的也是對的,「認知不如此」,對的也會成為錯的!梁朝偉與劉嘉玲的形象不同,那當然是「認知」所導致的差異,因此如何讓客戶對你/妳的認知,從表面認知到內涵認知,趨於正向進而產生價值,從而對企業產生正向的認知以及信任,那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尤其在服務業,靠的是人,那便是接觸時的感受,是當下的行為舉止乃至衣著外觀,更需謹慎將事!

有大本事的,可以造局而重塑規則以改變客戶的認知,本事有限的,可以透過價值主張的逐步強化而提升客戶的認知,至於本事有待提升的,即或很不服氣,還是需先接受客戶對自己的認知,然後儘速找出調整的答案吧。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