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8, 2013

捫牘知字


清俞樾《茶香室叢抄》記載:「國朝周亮工《書影》云:『楊公太初名肇基者,天啟末鎮上黨。其幕客有孫無屋者,能黯夜捫牘知文字,且成誦,不異在日燈前。』不知操何術。」如此,孫無屋顯然具有前台大校長李嗣涔教授所謂「手指識字」之能力。

《茶香室叢抄》捫牘知字的故事中,出現有兩個明朝末年的重要人物,一個是文士周亮工,另一個則為武員楊肇基。周亮工字元亮,崇禎十三年進士,明亡後仕清,曾官至二品之侍郎,而楊肇基則為沂州人氏,歷任總兵、指揮等職,崇禎初年,加銜至一品之太子太師。俞樾為一代樸學大師,其《叢抄》所記,係引自周亮工之《書影》,而《書影》所載,經查,又係引自夏振叔所著《借山隨筆》一書,輾轉之下,在「楊公太初名肇基者」之後,《借山隨筆》中原有「俶儻俊偉,所在招致技能異敏士立功名」等字,但俞樾卻未予抄錄,想俞樾當以《書影》其文可信,故而僅予摘節。

孫無屋生平事跡不見於史冊,然能做幕於明末大將楊肇基之門,也必然俱有一定之書判能力,很可能,孫先生是個落第舉子,也或許,無屋先生是候補無望的微員小吏,此外,他還具備了「技能異敏」的條件,是以能入於楊氏之門。惟取名「無屋」二字,實不知其父祖當初心中作何之想,如果讀書人認定「書中自有黃金屋」,則無屋勢必亦將無書矣!抑或,其父祖正是希望此子日後能不為經濟所累?不論如何,人生若真能不以貲財為鶩,那無屋先生應該是個單純且容易滿足的人。

李嗣涔教授之手指識字研究雖充滿科學爭議,但如就實驗過程而言,李教授透過各校不同之小朋友所進行之手指實驗,其所得之結論實亦有其一定之可信程度。而該研究之發現,與明末孫無屋所具備之能力事實上亦為一致。雖說:子不語怪力亂神,但透過實證研究所獲致俱有統計上顯著性之結論,也不宜再以怪力亂神視之。到底李教授之研究成果解答了什麼問題,亦或是創造了更多的問題,相信他於卸下台大校長一職後,應該會有更多「人體身心靈」的研究成果可以發表,進而解答更多「訊息場」之疑惑。而孫無屋除了具備一定的書判能力外,於入幕之時,當即具有技能異敏之捫牘識字能力。為了證明其確實俱有此類異能,他還特地的於夜間進行示範,並且更進一步的展示他「成誦」的記憶能力。孫先生若生於當代,如有意願,絕對會是李教授極有興趣的研究對象之一,畢竟李教授的研究樣本係以小學生為主,而類似孫無屋此類成年人之研究,迄今尚付闕如。

兩年前,我在「看那看不見的東西,聽那聽不見的聲音」一文中,曾以文字學的角度觀察了部分的「神聖字彙」,在過程中也確實感受到李教授所說的「信息場」三字,隱含著些許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現象。當然,李教授在面對如此多的科學,甚至偽科學的責難時,並無法單純引用古人的筆記,便能有效證明手指識字之能力確實存在,加之孫無屋一人僅存在於《借山隨筆》之中,若以科學「孤證不立」之邏輯而言,也確實難以用為證明,然而李教授以科學實驗方法一步步所得之結論,有統計數據,有可查之有效樣本,並且是透過重複之實驗,才確實「發現」了那些過去無法解釋之事實,這些無法以現階段所知之科學知識解釋的現象,只能有待來茲,也只能用身心靈去體會。

同學某,曾自述聽的見自己血液流動的聲音,同事某,曾言及具備看見陰界事物的天眼,而家父,也曾如李教授的同學般,在考試前一夜,夢見隔日的考試題目,並且一字不差!我自己,與神通無緣,但曾於夢中為他人告以隔日之中獎號碼,並在夢中一再要我記下以免忘記!我在夢中得意的覆誦了那些號碼,但醒後終究茫然!將記憶中殘存的三個號碼記下,並買下人生第一張的樂透!竟然,那三組號碼全都出現,而其他組號則因依稀之故,錯亂有誤。夢裡的事,不是手指識字,也不是耳朵識字,可以透過所謂科學實驗重複進行,如果一切都是巧合,那這種機率該如何估算?信賴區間又該如何說明?佛洛依德說夢是潛意識的呈現,但潛意識到底怎麼運作?與現實事務又如何相連?這些疑惑,也正是李教授需要持續探討的大問題!

我不是什麼科學家,但忝為知識追求者的一員,既不支持無神論者,也不擁護有神論者,卻深信冥冥中自有一種力量在牽引運作,我們若是順著那股力量,或許就是符合天意,也或許終究能夠天人合一。如果佛洛依德的解析,也只能顯露出潛意識的心理過程,卻又無法根本證明潛意識的深沈內容,那或許自來久矣的鬼神之辯,還是採取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為佳。李教授的科學試驗,不遠鬼神又無法充分解釋歷來之辯,雖有科學試驗過程並揭開了訊息場的大門,然而一旦牽扯與信仰相關的內涵,並將「神聖字彙」納入研究範圍,那招致科學的批判與責難,也就在所難免。

在李教授的講演中,他曾強調有數以百計俱有特殊異能的神通人士,在得知他是以嚴肅的態度進行研究時,便主動的與他聯絡,這其中有大學教授、校長,也有業界知名的企業家,而這些平常不願顯露自己俱有特異功能的人士,怕的就是為「一般人」視為神經有問題的異類,因此隱而不言。一樣的,孫無屋身在明朝末年,其所具備的特異功能,在夏振叔眼中,也只是個「不知操何術」的「術」而已!而引用其文的周亮工、俞樾,當然也做如是觀。顯然,孫先生的神通,在明末清初之際,不管多麼厲害,也還是需要找個合理解釋的答案,然而所謂答案,就算透過李教授縝密的研究過程科學與解釋,又有多少人願信其為真!
具備「神通」的人,他們所看到的,我們看不到,他們所聽到的,我們聽不到,這種感受,在精神科醫生的眼中,解釋起來便是幻聽、幻視,如果我們將彼等一概打入幻聽幻視一族,也就難怪我們難以互相瞭解了!Don McLean 在Vincent一歌這樣唱道:「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對於像梵谷這種俱有「特異功能」的人,他們的孤寂,本不是我們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們所表達的,也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接收到的!也或許「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或許,每一個人的靈魂深處,都有未被釋放的特異功能,而我們卻渾然不覺,也或許,我們早已經世故的失去該有的功能而已。


Wednesday, August 7, 2013

誌謝詞 - 有涯之生,無涯之學


歲月自有其腳步,晃眼兩年已過,在政大的學習之旅,不論捨與不捨,自此也需劃下終點,然而學藝不精,所知有限,正因走過,所以必須給自己更大的警惕才行。謹將論文中的誌謝辭錄之於此,算是給自己日後識途之用的路標,也算是對自己走向另一段旅途前的浮生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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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 謝

十七歲那年,在深夜昏黃的燈下,我一邊閱讀著《舊五代史》,一邊回答著母親何以購買二十五史的疑惑:「這些都是參考資料!」母親微笑的說:「喜歡讀書就好」!晃眼,三十六個年頭過去了,母親徹夜伴讀的身影已然遠離,而這些泛黃而又斑漬的老朋友,也不再有新印時的墨香,然而,或於慎獨孤寂之時,或於起伏幽憂之際,讀之卻越發有味。也許,隨年紀之漸長,對於人世裡的是是非非,越是有所感動與體悟吧,且讓我先謝謝這些始終在旁等待我的老朋友。當然,更要謝謝父母當年的支持,才讓我有機會陸陸續續認識這些好朋友,並將友誼持續到今天。

人生有不同的緣分。始終,我沒能走進史學研究的領域,但也幸運的因此可以悠遊而讀,冷眼而觀,放肆而想。猶記當年在印大圖書館內,我像書蟲似的日夜啃食著在台無法得閱的大陸書籍,那時書生一介負笈遠遊,就在飢讀與寒讀交織間,我由是識得了大多數的簡體字,也從而知道不同角度的歷史,確實會因不同的政治思維而產生差異。於此,當然得謝謝印大學圖書館的媒合,那裡面的書籍雖無易筋之能,但絕對對調整歷史視野的角度有所助益。

在企業服務後,隨著緣起緣滅,在或長或短的時間裡,於不同的領域中不斷接受著環境的試煉與挑戰,也因此得以繼續學習之旅,並化解隨時新起的困惑。兩年前,有幸進入政大法學院修習相關課程,歲月沒有忘記前行,學生也沒有遺漏課業,在陳惠馨老師的提攜並給予充裕的空間下,我放下對宋朝大詔令的偏好,卻隨緣走進清代法制史的世界。曾經,在列強侵凌的陰影下,我始終不願接觸在歷史長河中離我們最近的清朝,然而,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歷史自有其延續性以及屬於斷代的特色,而如果缺乏對清代的瞭解,那對今日我們所傳承的文化,便可能會有更多的誤解。於是,我將視野移注於此一躁動的帝國,以瞭解中國這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文官體制的運作大要,從而知道今日的文官制度,其實與清代的運作方式大同而小異。如此,我們還應當感謝清代的先賢,因為我們是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建設與補強,方能成就今日的文官體系。

學海無涯而生也有涯,謝謝在修習課業過程的所有授業老師,學生只能稍知其一,並盡可能的,於日後用更多的付出與努力,以求能略知其二。謝謝指導老師陳惠馨教授給予的信任以及揮灑空間,從您的身上,學生看到那永不休止的讀、寫樂趣。感謝賴惠敏教授及詹鎮榮教授在口試時所給予的指正與建議,兩位的風範使我更能感受「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這其中的差異所在,而如今天命既知,君子已無所爭,對於自己的小文,如有稍許覆醬燒薪之用,亦當足矣。此外,謝謝當初口試時的李治安教授、姜世明教授、沈宗倫教授,以及執行長王文杰教授,當初開門揖徒,賦予緣分,相信您們應該沒有失望。其他老師,授業有恩,傳道有術,卻又實難一一細表,僅能誠心的謝謝老師們所給予的提點及啟發,學子莘莘,子衿青青,英才作育,沈吟是憑,你們的一句話,即可以影響學生的未來發展。

這兩年一路走來,那些一百級同行的夥伴們,即或相聚如此短暫,且課後隨即各自東西,但我永遠感謝你們在此一過程所給予的協助與支持,如果同船而渡已然是緣,那同窗而學豈非更值懷念?謝謝德君、丞康、偉倫、育祺、政彰、盈潔、潔玲、王怡、家瑜、美珠、三凱、復閔、天立、芳正、守訓,還有嘉茵助教,許多事,如夢幻泡影但卻又點滴在心,也祝福同學一切順利。畢業已是昨日,而未來正從今天開始。

在寫作過程,同事佳慧、智惠、秀鳳、佳燕、瑤芬、韋禎、慧娟都曾於公事之暇義為相助,在此一併感謝。自來,得之於人者,滴水有恩,我雖無湧泉以報之能,但願誠摯的將諸位的支持,銘之於五內。其中,智惠、佳燕、韋禎自先前的博士學程即一路相挺迄今,更要謝謝妳們陪我走完這一段「以法相繩」的日子。當然,我更必須謝謝賢淑婉嫕的妻子美慧,長年晚歸之下,家中諸事也只能眣汝辦治,且讓我引用先前寫過的話:「謝謝妳在過去所有落寞中的默默付出,或貧或賤,是喜是哀,願能一生相守。」未來的路,我們一起前行。

每在深夜之際,我常不自覺的便想起父親與母親,如果五指山的雲霧真能替我捎去信息,我想您倆一定知道,您的孩子,仍在學習做人與做事,還在努力求知與解惑。而您那不斷振筆疾書的背影,即或已然不再,卻永遠刻印在腦海之中,而我又是多麼希望,能在十年後的今天,與您分享再一次的畢業感懷,那個曾經鮮少與您說話的孩子,如今是多麼希望上蒼能再給一次機會…!歲月有時,腳步難停,我們從歷史走來,也終將回到歷史中去…,我知道,我們會在歷史中相會。

Thursday, August 1, 2013

公罪不可無,私罪不可有


隨手翻閱清代史玉涵所輯之德育古鑑一書,其中於功過案中,載有一則關於馮商拒妾得子的故事。大意是說,馮商壯年無子,其妻遂主動出資請其入京買妾,但馮商於京城「立卷償價」完成交易之後,在得知所買之妾之所以淪落,乃係因其「父居官,因綱運欠折,鬻妾賠償」,於是馮商遂將該妾送還其父,「不索其錢,不望其報」。還家不久之後,其妻遂有娠,生子之夕,「里人皆夢鼓吹暄闃,迎狀元至其家」,而當晚所生的孩子,便是之後連中三元的馮京!

馮京之名,因「錯把馮京當馬涼」俗語一句而為之大噪,然正史則未載其父馮商拒妾之事,然於明朝沈齡所著的傳奇三元記中,我們可以得知馮商之妻姓金,而所買之妾則為張姓,這些放闕佚文,連貫起來,遂使得馮商拒妾並因而得子的故事,顯得實在且生動。德育古鑑上說馮商是鄂州江夏(湖北咸寧)人,但這應是後人依據宋史馮京傳倒推所得之結論,蓋馮京生於宜山龍水(廣西宜州),而後隨父先遷於藤州鐔津(廣西藤縣),最後才遷至江夏,因此馮商的祖籍仍宜以廣西宜州較為合理。

德育古鑑》有所謂「父居官,因綱運欠折,鬻妾賠償」,但卻未將「綱運欠折」之具體過程說的清楚。查檢三元記》第九齣《鬻女》,內文則明確的說:「下官姓張,名祖,昔舉孝廉,官居運使。不意折損官糧,家私俱以賣盡,尚然不足,如今只得把親生之女出賣與人」,以及第十齣遣妾:「只因綱運他方,欠折官糧一半」,如此,所謂「綱運欠折」,其實就是張祖在大批運送官糧的過程,因故折損了一半,在散盡家財抵賠後卻仍有不足下,遂無奈的以一百兩銀子將女兒賣給馮商,以求歸還官府得免牢獄之災!但,何以一個轉運使於折損官糧後,需要自己出資賠償折損之官糧,並走到需要鬻女的地步?這或許得從唐代的「公罪」、「私罪」之分說起。

中華民族的法律制度,上溯最具體可查的是為唐律,而後各朝亦皆以唐律為準,並隨環境漸次修正,隨後宋代的律法宋刑統》,也是在唐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三元記中的張祖既與馮商同時出現,當可推知兩人都應是宋英宗、神宗時代的人物,又依「官居運使」四字,張祖當時的官職是為「轉運使」一職,依據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考‧轉運使》所述,轉運使始置於唐朝,如今雖不知張祖當時折損官糧的實際狀況如何,但可確定還不上欠折的銀兩,張祖勢必就要入監並受笞仗之刑了。針對公罪、私罪之分,《唐律疏議》中即有相關說明,公罪之定義為:「私、曲相須。公事與奪,情無私、曲,雖違法式,是為公坐」,亦即凡非官員個人之私心私利所造成之職務執行錯誤,皆屬於「公罪」,至於私罪,《唐律疏議》之定義則為:「私罪,謂不緣公事,私自犯者,雖緣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亦即承辦公事係出於私心私利,甚至在公事上迎合上級主官,而不依原來之規定從事,也屬於私罪之認定範圍。從《唐律疏議》觀之,私罪之懲罰顯較公罪為重,此中原因當係私罪所牽涉者,乃施政官員之貪污受賄、或貪贓枉法等具體犯罪之行為,同時也是吏治腐敗的外在主要表徵,是以在《唐律疏議》中對私罪的處罰較公罪為重。此一公罪、私罪之區分,自唐後便一直影響著其後歷朝歷代的法律操作,擔任職務之各級官員,對於可能觸犯之公、私兩罪,因此都必須有所瞭解,以免不經意而有所觸犯。《宋刑統》一書依據《唐律疏議》,於《名例律》中亦說:「私罪,謂私自犯及對制詐不以實,受請枉法之類,公罪,為緣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因此宋人晁說之所著之《晁氏客語》即曾引楊中立之言,轉述范仲淹對於公、私兩罪之看法如下:「作官,公罪不可無,私罪不可有」,足見即或對范仲淹這樣的重臣而言,觸犯公罪並不可恥而且似乎也不可避免,但對觸犯私罪則期期以為不可。

回到張祖「綱運欠折」因而「折損官糧」的問題上,我們便可發現張祖應當是於擔任或執行公務之時,自己或屬下發生了不預期的官糧折損問題,從而需要針對所折損之部分進行賠償,而所觸犯的應當是屬於「不可無」的公罪性質,我們也可從三元記》第九齣中「懼法朝朝樂,欺公日日憂」的欺公二字,看出大概的端倪。所惜,我們現在已經無法確知轉運使於宋代折損官糧後,應受到的實際懲罰,但依據宋史職官志七所載:「都轉運使、轉運使、副使、判官,掌經度一路財賦,而察其登耗有無,以足上供及郡縣之費;歲行所部,檢察儲積,稽考帳籍,凡吏蠹民瘼,悉條以上達,及專舉刺官吏之事」,由是可知,張祖在轉運使一職上綱運欠折,很可能是下屬登耗不實而其又失於稽考之故。所幸中華歷史既然一脈相成,雖不完全準確,但我們仍有機會透過清代吏部則例一書中處分則例》對官員的懲處方式,以「類推」的方式,推想宋代轉運使所可能遭受的處分情形。

乾隆四十八年版之《吏部則例》中,雖說明於議處官員引用律文時,需分別公罪、私罪,但在該版《處分則例》中,並未明確將公罪與私罪標明清楚。而後嘉慶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另有上諭,其中有言:「著吏、兵二部,各將《處分則例》悉心確覈,於各條下皆註明公罪、私罪字樣,各纂成例冊等呈覽。」於是自此之後的吏部則例,則皆依嘉慶的旨意,明確註明公罪、私罪。但不論如何清楚標示,一般官員想要從一千六百餘條之《處分則例》中找到所犯疏失之罰則,依舊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何況官員出身科舉,多半倚靠的是對四書五經的瞭解,對於刑名之學,在《吏部則例不得私自刊印之下,是很難事先有所瞭解的。因此,除非是當官有年,或是極為嫻熟律文與則例之老吏,想要明確理解何為公罪,何謂私罪,必有相當程度之困難,或許也正因為為官者無法盡曉律例,乃使得胥吏替代官員成為實際的法律執行者。

張祖所犯的公罪,顯然是屬於經濟處罰的一種。如依據清代吏部則例處分則例,官員之處分方式計分為罰俸、降級、革職等三大類。罰俸從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以至兩年,共分為七個等級;降級又分降級調任與降級留任兩類,降級調任可從降一級調任到降五級調任分成五個層次,而降級留任則有降一級留任、降兩級留任、降三級留任三類,惟降級留任者三年無過失者可以開復;最嚴重之革職則區分為革職留任及革職永不敘用兩類,其中革職留任者四年無過失者亦可開復。設若革職之處分尚不足以處罰官員之重大罪過,則需交刑部議處,「此類處置有笞、杖、流放、充軍、沒官為奴、抄家、死刑緩期執行(斬監候)」。徐春霞、甘迎春兩位教授在研究清朝的州縣官的懲處制度時,將清代州縣官的懲處分為「行政處分」、「刑事處罰」、以及「經濟處罰」等三種,其中所謂之經濟處罰則是指州縣官若虧空錢糧、職務疏失或有貪贓情事,需補齊及追回前述虧空,若自身補賠不足,子孫需累代賠償直至補足為止。此外,若下屬虧空款項,上級長官亦需負連帶賠償之責任,足見行政處分之外,清代之文官尚另有受刑罰及經濟上的制裁可能。張祖散盡家財填賠尚有不足,顯然是屬於經濟上之處罰。又依據第九齣鬻女中所述:「賣女兒怎生濟得你的急,我明日稟了官,只是監著你」、「這聘財,將去完官庫藏來,免得鞭笞刑禁又受人欺害」,足見張祖若是填賠不足,不但要入監服刑,還有鞭笞之刑在等著他的。

張祖的事情發生在北宋年間,但如不是馮京之父馮商拒妾得子的故事有所流傳,加上三元記劇本的推波,恐怕也沒幾個人知道轉運使鬻女抵賠的箇中原委,然而依據劉建臻《王念孫賠款始末》一文,即或如清朝大儒王念孫,也曾於任職永定河道一職時,因河水漫濫而受需賠銀兩萬七千兩之處分!而另一位清朝知名學者蔣士銓,於《先考府君行狀》一文,亦曾記述其父蔣堅曾遊幕於澤州佟國瓏之下,後因高平縣令侵漁庫藏至二萬金,遂逮「舊牧」以分賠。佟國瓏既為舊牧而又財貲有限,因此下獄幾死,後賴蔣堅為新任之澤州太守析解疑獄,並由鄉紳墊償五千金後方才出獄。我們不知張祖所需填賠的實際金額如何,但以其轉運使之身分,在散盡家財又需鬻女填賠尚且不足下,由此可見所需賠償之金額應該不低。再看看清朝的王念孫或是佟國瓏,所需賠償之金額動不動便以兩萬兩起算,可見「公罪不可無」的邏輯,不管在宋在清,最好還是不要發生為好。

清代《瀛寰志略》的作者徐繼畬,即曾上書言道:「嘗見各直省州縣有蒞任不及一年,而罰俸至數年十數年者,左牽右掣,動輒得咎。且議處愈增愈密,規避亦愈出愈奇,彼此相遁,上下相詭,非所以清治道也。」官字兩個口,怎麼說都對,但當我們瞭解當官者左牽右掣,動輒得咎的實際難處,以及當官的也可能「官不聊生」之時,我們對於古人為官之道應有許多好處的想像,或許也要重新思考一番。出仕為官,其中風險之兇惡,恐怕不是我們現代人所能確實理解與掌握的。

周星馳在其《九品芝麻官》一劇中,透過宋世傑的口說出:「官啊!…真是了不起」,但,「這一票人」的難處,我們又豈能盡知?或許,在知道《處分則例》有一千六百餘條之後,我們可能真的要對那些在宦海中浮沈的官啊,少一點嘲諷,多一點同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