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讀陳其元《庸閒齋筆記》,其中記曾文正公之特質有「性畏雞毛,遇有插羽之文,皆不敢手拆」數句,「插羽」二字,覺得頗有意味,值得隨手提提。
《史記‧韓信盧綰列傳》記載如下:「陳豨反,邯鄲以北皆豨有,吾以羽檄徵天下兵,未有至者,…」,針對羽檄,裴駰在《集解》中做了說明:「以鳥羽插檄書,謂之羽檄,取其急速若飛鳥也。」此段史實,《漢書‧高帝紀》亦有記載,顏師古注「檄」字時說:「檄者,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徵召也。其有急事,則加以鳥羽插之,示速疾也。」說白了,就是「飛快傳書」的意思!東漢蔡倫之前無紙,所以傳來傳去的羽書檄文,用的都是木簡!但檄文該插什麼鳥的「羽毛」,又怎麼「傳書」,亦值得玩味一番。
古代通訊設施不足,訊息傳遞得靠人、馬傳送,漢朝置驛,傳遞文書有了正式建置,唐設驛站,並分陸驛、水驛、水陸三種,之後歷代皆有建置,至清朝末年,隨通訊條件之變化,始將驛站改成郵務系統。故而古人傳遞文件,靠的是驛站內的驛卒與驛馬,只不知一般老百姓透過此一系統傳遞私人郵件,需付多少銀兩,又可得到什麼樣的待遇!
《宋史》載岳飛破金,奉十二道金牌而班師,這十二道金牌如果真有,顯然也必需透過驛站而傳遞。所謂「金牌」,依照沈括《夢溪筆談》的說法,係「以朱漆木牌鑲金字,日行五百里」,故而金牌是木頭做的,以朱漆塗佈,然後鑲上金字(應該也是以金漆寫上去而已)。宋史專家鄧廣銘先生,認為高宗遠避於南,而河南朱仙鎮與浙江之臨安兩地相距有兩千餘里,是以絕不可能於一日之內,連派十二位驛卒送金牌予岳飛,且於同一日內到達!所謂十二道金牌,只能以史家誇飾效果視之。然王曾瑜先生則以為確有此事,真如此,則高宗身邊可充當投降派的驛卒還真多呢。
清朝曾文正公怕的是「雞」羽,而劉邦傳檄徵兵時用的是「鳥」羽,古人說「飛鴿傳書」又說「魚雁往返」,說不定,「鴿」毛與「雁」毛,在傳遞書信的歷史過程,都曾貢獻過一點力量!口語說:「拿著雞毛當令劍」,此一口語的後面,顯然也跟古代「以鳥羽插檄書」脫不了關係,雞毛指的是文書,而令劍可就是兵符了。
如今,以速度而言,郵務系統可分「平信」、「限時」、「快捷」三大類,民間則另有「快遞」,此間差別則在寄送費用與收信早晚兩項。時於清朝,軍用文書另有「加急」的說法,軍情越是緊急,便會以四百里、六百里、八百里等行程速度做為區分,而在加急的信函上,更會以加插羽毛數量的多寡,以顯示重要性的程度。八百里加急,文書上插著三根羽毛,六百里則為兩根,而四百里則僅插一根,以羽毛的數量多寡,做為區分函件的重要程度的外在表徵,確實是古人的智慧。
邊塞詩人岑參,曾描述唐時驛馬繁忙程度如下:「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幕及隴山頭」,如今我們的快遞,再也回不到驛馬的年代,而插羽傳檄的記憶,也一去不返了。
Thursday, December 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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