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08

求賢之詔,得賢之效

予觀「朱元璋」一劇,中有洪武三十年「南北榜」之爭,劇中大意說是李善長與宋濂兩人為主、副考官,榜發(春榜)之後,所取五十二名進士竟然皆為南方之人,因此引發北方考生不滿,以為其中必有貪墨之事,京城遂為之騷動。於是,朱皇帝下詔於大殿之上重驗諸卷,說是此為大明王朝第一次開科取士,怎麼可以重南輕北,盡取南方學子?而後,朱元璋替北方應試者另開一榜(夏榜),兩榜並立,以平息眾怒云云。雖說該劇為求 戲劇效果,難免誇飾而悖離史實,但因此一歷史事件對明後之科舉有重大影響,確實值得提提相關錯誤所在!

話說明朝立國,係於洪武三年頒佈「開科取士詔」,並令各省連試三年,以後再三年一試。開科之後,發現所取之人皆為年少書生,不識時務,遂下令停試直至洪武十五年方才恢復。再而後,洪武十七年,朱元璋頒佈「科舉成式」,自此明朝之科舉制度與標準正式確立。如此,洪武三十年的開科取士,已然有成例在前,絕非明朝之首回開科!至於所取五十二名進士皆為南人,顯然也是歷史際會的極大偶然!此為朱劇第一誤。

又,洪武三十年之主試官並非「李善長」與「宋濂」兩人,而是已經八十餘歲為人慷慨,不設城府,自號「坦坦翁」的劉三吳,以及白信蹈等二人。何況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長已經因「知謀逆不舉發,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的罪名給處死了,至於宋濂,更早早於洪武十年,因受其長孫宋慎牽連於胡惟庸謀反案內,於流放四川茂州之途中,因畏葸不測之罪,也於夔州自縊嗚呼哀哉了!此劇將李善長及宋濂的名字硬掛在「南北榜」上,無非盛名之累!自然,死人是不會當上主、副考官的,此為朱劇第二誤。

此外,當學子鬧事於春榜榜發後,朱元璋並非於大殿之中要求眾臣重新驗卷,而是將第一試的相關考官通通送進大牢,再命侍讀張信、侍講戴彝、右贊善王俊華、司直郎張謙、司經局校書嚴叔載、正字董貫、王府長史黃章、紀善周衡和蕭揖等人重新驗卷,並期簡選北人入榜!可惜張信一樣頑固,以北人文理欠佳不敵南人,只能列名於孫山之後,是以堅持不改春榜結果!朱元璋為此大怒,將下令白信蹈、張信以及同科試官司憲、王侈華、張諫、嚴叔載、周衡、王揖等一干考官問罪並凌遲處死,劉三吳則因年老並曾為太子之傅,遣戍邊關,其餘干係諸人則獲罪不一。之後,朱元璋親自進行策問,重新遴選六十一位進士,夏季榜發,所取則盡為北人!南榜之人全數罷黜斥退!史實如此,顯非劇中所謂「另發一榜」,兩榜並重,此為朱劇第三誤。

一場「平衡南北」的政治權術,打敗了應該以「文理論說」開科取士的公平原則,朱元璋雖然於次年日落棲霞長眠孝陵,但也自此開啟了考試加註「南、北卷」的特例,更於仁宗朝時,確立了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的「保障制度」!爾後,不止進士名額有了配比,連欽點之狀元,也會先考慮地域因素,而後傳臚報喜。清朝陽湖趙翼(甌北),殿試名列第一,本應大魁天下,卻因地域考量,為乾隆帝改置第三,而將未曾出過狀元的陝西人氏王杰,改列狀元,而此南北配比的制度,也一直維持到清朝光緒科舉落日為止!

方孝儒於洪武十五年,在其《與鄭叔度》一書中,曾悲痛的指稱:「近時海內之名之士,非貧困即死,非死即病」,這幾句話,其實暗指的是朱元璋稱帝後,透過「文字獄」,對文士所進行的殘殺行為,這也就難怪明朝士大夫上朝,都必需先與家人絕決,以免一朝罹禍,連句告別的話都來不及說!朱元璋雖說「惟才是與」,但取士後卻又多以細故而殺之,李善長、宋濂等尚不可免,何況他人?那些受朱元璋之命纂修《元史》的文士如高啟、王彝、陶凱、高遜志、傅恕、張孟兼、張宣等,獲罪無日,非死即流!幾人得有善終?南北榜後,朱元璋自言:「朕臨御三十年矣,求賢之心夙夜孜孜,而鮮有能副朕望,任風憲者無激揚之風,為民牧者無撫字之實」,「雖求賢之詔屢下,而得賢之效未臻」!此種慨嘆,實非他人之過,蓋遇有小錯即大加殺戮,賢者避禍唯恐不及,又何敢激揚以赴?

《說苑》裏有個故事,說是趙襄子被智伯圍於晉陽,圍解之後賞有功之臣五人,其中「高賀無功而受上賞」,張孟不解,問之趙襄子,趙回答說:「在拘厄之中,不失臣主之理,惟賀也!子雖有功,皆嬌寡人,與賀上賞,不亦可乎?」孔子聽到這事,感嘆的說:「趙襄子可謂善養士乎!賞一人而天下之人臣,莫敢失君臣之理矣!」我們回頭看朱元璋的例子,淮西勳舊在胡惟庸及藍玉兩案中,幾乎株連殆盡,昔日功臣,而今都成「嬌兵悍將」而盡殺之,何人還敢效力?而開國元勛如韓國公李善長,於七十七歲之齡亦難逃細故之死,至於宋濂等大儒,在朱的眼中,不過一介「文士」而已!既無感激更無尊重,如此開國皇帝,當然不是善於養士之人,而從於拘厄的淮西子弟,除湯和等少數人外,盡皆無法富貴而終,如此惡例於前,人才又哪裡願意投效身前?自然也就「求賢之效未臻」了!

士為知己而死,士亦因己知而去!取之則死之,去之則存之,有帝如此,即或廣求天下奇才茂等,為求一命,為「士」者,自然不立危牆之下,能不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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