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7, 2008

讀書應心細,為文當小心

寫完蕭炅「伏獵侍郎」以及李林甫「弄獐宰相」兩則史實後,筆尖尚有餘意,遂續寫韓昶「根銀致誚」以及個人之故事如下。

韓愈號稱文起八代之衰,家世雖不顯赫,但也幾代官宦,頗具淵源。曾祖父韓仁泰曾任曹州司馬;祖父韓叡素歷官桂州都督府長史;其父韓仲卿則卒於祕書郎任內,與杜甫、李白皆係好友。傳至韓愈一代,長兄韓會,官至中書起居舍人;次兄韓介,曾任率府參軍;韓愈自己則曾官拜國子監祭酒;韓愈的長子韓昶曾任職戶部郎中;次子韓州仇則官至富平令。而韓昶之子,韓愈之孫:韓綰、韓袞兩人都是進士及第,同時韓袞還是唐懿宗咸通七年丙戌科的狀元!如此看來,韓愈一族,文風鼎盛,勇於仕進,八代不衰!

雖如此,「名父之子」韓昶在集賢院校書時,因史書研讀不精,曾經一再錯改「根」字為「銀」字,而受他人譏誚。唐朝李綽所著《尚書故實》有云:「史傳有金根車,韓昶以為誤,改根為銀。」此一故事不載於《新唐書》、《舊唐書》正史之內,而首為李綽所揭露。其後,五代劉重遠所著之《金華子雜編》記述同一故事如下:「集賢韓昶,名父之子,雖教有方,而性頗暗劣。及為校理,史傳中見說金根車處,皆臆斷之曰:“豈其誤歟?必金銀車。”悉改根字為銀字。至除拾遺,果有諫院不受。」再而後,宋朝黃朝英所著之《靖康緗素雜記》卷十也說:「韓愈之子名昶,嘗為集賢校理,史傳中有說金根處,皆臆斷之,曰:『豈其誤歟?必金銀車也。』悉改根字為銀字。」如此,韓昶將「根、銀」二字錯置的笑話,便藉著唐朝李綽、五代劉重遠、宋朝黃朝英所著之文章,一路流傳了下來。因為讀書細心不足,以己意誤置一字,便惹來那麼大的笑話!設若,韓昶不校書,抑或,他不是韓愈的兒子,狀元韓袞的父親,那麼這一個字,應該不會引起如此大的風雨。

宋洪邁《容齋隨筆》對於錯字議題,亦有如下記載:「文書一字之誤,有絕係利害者,余親經其三焉,至今思之,猶為汗下。」細看,洪氏將「長春」寫為「萬春」,將「不學詩,無以言」的言字寫成「立」字,將「茲屢夏正,載頒漢朔」的夏字寫成「周」字!於是洪邁「悚然面發斥」、「愧謝」指正之人。如此看來,洪邁確實相當謹慎自覺,也就莫怪他在「作文字要檢點」一篇中,更拘謹的寫道:「作文字不問工拙小大,要之不可以不著意檢點,若一失事體,雖遣詞超卓,亦云未然。」以此例觀之,錯字會是件「失事體」的大事,怎可輕忽?

余服役頭份時,佟振東長官,曾將我喚至副旅長辦公室門外,隨即將公文奮力擲摔於地,並且大聲斥責「你寫的什麼公文!」余撿回公文觀之,中有錯別一字。當時心中實有不服,奈何以一字之錯誤,需要將整份公文羞辱擲出門外?有此教訓,爾後呈送公文,遂小心謹慎唯恐有失。隔時,佟副旅長又將我喚往,入室,以公文復見一錯字示余,余羞赧不得言。副旅長遂謂:「先前擲公文於地,係要爾切記『文如其人』,不得輕忽。今既已長進,偶然錯誤,提點即可。」自是而後,余為文雖仍難免錯別,但謹慎在前,倘有誤植,當絕非輕忽所致。

弄獐宰相因「杕杖」不分貽笑大方,韓昶亦因「根銀」誤置而致誚後世,相較於前者,我輩何德何能?是以僅能效洪邁「作文字不問工拙小大,要之不可以不著意檢點」之精神,用心努力而已。「一字褒貶」歷來即為中國之歷史傳統,如此,「一字之差」,又豈能不謹慎者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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