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同行十二年,木蘭如何是女郎?

小兒入得國中,對於國文所授諸課,每見疑慮,輒問之於余以釋其疑。近日讀《木蘭詩》,其不解處如下:
1. 「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是哪十二卷軍書?幹嘛需要十二卷?
2.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真有四個市場嗎?當兵難道還要「自備」馬匹器具?
3. 「願借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去的時候騎馬,回來怎麼用駱駝?
4.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一起同行了十二年,怎麼可能不知道身邊是個女的?

坦白說,小兒所問,除卻第一及第四問題之外,以前我都不曾想過。為求其解,只能將思索及查詢所得,與之分享,算是自解,也算教學相長之一得。

古時徵兵,軍書當然不可能用到「十二卷」之多,就算按照今天「履歷表」的方式,將年齡、籍貫、地址、職級、軍種、專長等予以「分列」各卷,應該也用不到十二卷之眾。因此,合理推想所謂「十二卷」,當是指「多數」而言,至於為什麼需要多卷文書來徵兵,也只能猜測當時戶籍制度並不完善,或因事權並不統一,所以會有文書重複之情形。《木蘭詩》後,另有「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同行十二年」等句,所言之數,應該也只是「表多」之概數而已!然,安徽省蚌埠市第七中學之杭法剛先生,考證《北史契丹國傳》、《北史溪傳》、《魏書世宗紀》、以及《辭海》相關資料,指稱「同行十二年」,乃北魏太和二十年 (496) 至正始四年 (507),而所謂「十年歸」則是太和二十二年至正始四年,而且說「此兩者皆是確切的時間」!杭先生所言可備一說,但也頗見牽強。若果如此,則所謂十二卷、十二轉,恐怕也要一併考證允當,方足以釋此歷史之謎,更何況如果木蘭真的服役一十二年,那何必再有十年之說?蓋《木蘭詩》多以五字為句,若均用十二年,那「將軍百戰死,壯士十二年歸」也就諧韻為難了。基此,以十二為概數之說,仍較穩當。

東、西、南、北四市購物一說,這裡面顯然有極特別的因由!當然,一個「馬市」,不可能大到要在四個地方設置,合理推斷應是馬市四方所賣之物各有所專,所以才要到不同位置購買。令人好奇的是:「當兵之人,需要自己買馬、買器物嗎?」若真如此,那當時的「朝廷」所負的責任又是什麼?老百姓完糧納稅又是為了什麼?因閱讀有限,只能假設當時之統治階層(合理推斷當為北魏,或分裂後之北齊時期,如此方合乎稱國君為「可汗」,以及「燕山」之所在地域,加之此詩首錄於南朝之《古今樂錄》,是以作者當係該時期之人物)確實不提供戰馬予服役之人,而是由服役者所「自行」購買以為軍用,並且早為通則,是以木蘭上陣,「願為市鞍馬」的舉動方乃合理。果如此,當時統治者下達徵兵令後,所提供者,或許只有軍糧及軍餉而已!而且還可能有斷糧、斷餉,乃至斷命之虞!閱讀郭嗣法先生《馬匹自理、鞍韉自備》一文,發現郭先生所言與余之推斷,竟亦合契一致,殊覺有趣。

「願借明駝」一句,頗見奇妙,蓋木蘭出征乃購駿馬,而非沙漠之舟的駱駝,而據傳花木蘭之故鄉,乃在陝北延安萬花山左近。查延安當地雖近內蒙水草稀少,但尚非沙漠地形,是以不用駱駝載物!果如此,只能說木蘭轉戰各地,「歸來見天子」之時,天子之所在地應更靠近黃沙遍地之內蒙,是以「駱駝」與「馬匹」均為主要駝物工具!而由於駱駝更能於沙漠地形負重,所以那些天子「賞賜百千強」的大小之物,可以安心運回老家吧!再查,北魏定都平城(今之山西省大同市),北齊定都於鄴(今河北省邯鄲市臨彰縣),以地域及駱駝考之,這個天子明堂之都,應該以鄰近內蒙之平城為是,而非更靠近內地之邯鄲,要不就是木蘭的老家,當在更靠近漠北之地,方才需要駱駝而非馬匹以渡荒漠。因此,透由明駝二字,應該更可以合理假設木蘭詩之作者,當係北魏而非北齊時期人物。至於木蘭先前所購買的那匹駿馬,十二年後,不是老死,應該也已經捐軀於戰爭所在之沙場了!

「撲朔迷離」成語,正來自木蘭詩「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兩句!那到底木蘭是男是女?真有可能跟一大群男子在戰場上「撕混」十二年,而不被發現女兒之身?嚴格的說,軍士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洗澡在一起、大小便也在一起,想要不透露女性之身,幾幾乎是難以想像的!如果「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可以合理將花木蘭的父親,解釋成「重要將領」,所以將「花將軍之子」也當成將軍對待,進而享有將軍級的對待,一直有自己的帳幕、自己的盥浴之所,那或許木蘭的女兒之身,還可以隱藏好一陣子!但明顯的,十二年間,木蘭的身形儀態、談吐用詞,也勢必跟男子一般,方能不為他人識破。果如此,木蘭易裝為男子時,可以合理假想「他」可是一點女子氣息都沒有的!也只有如此:「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方有可能。至於是否真有一個花木蘭,並可瞞上十二年,而後建功立業受賞殊榮,還是文人筆下的誇大遐想,我想誰都不需深究吧。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學生想起以前讀「木蘭詩」時似乎是不求甚解(ha..不求解答),今日讀師之析,真是佩服萬分師之考據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