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中國歷史上的第一篇判決書,是周朝時期的「亻朕」匜(音ㄓㄣˋㄧˊ)。此一青銅器係於一九七五年出土於陝西岐山董家村,其實際製作日期不明,但據金石學家考證,因現有出土匜器皆厲王以後所做,故此器或亦如此,古史既然稽考為難,就權且將年代議題先置諸腦後。
亻朕匜器、蓋合計共一百五十四字,賴古文字家唐蘭先生之考證,因而得以識其大要,內容係判官「伯揚父」對上官「師亻朕」與下屬「牧牛」間,針對五位奴隸之爭議所下之判決。由於此一青銅器所載內容為現存中國第一篇之「判決書」,因此又有「青銅法典」之雅稱。
對於文字部分,在楊一凡先生所編之「中國法制史考證」一書中,收錄有「亻朕匜釋文」及「亻朕匜研究」兩篇文獻,大家可以自行參閱,而我個人有興趣的,則是其中第一行第五字,以及第二行第四字,這兩個明顯都共同帶有「𣦵」字邊的兩字。已知第一字是「𣦵」加「人」,也就是個「死」字,另一個字雖現今不存,但顯然上端是「𣦵」加上一隻右「手」,也就構成了「𣦼」字(讀若殘),然後在「𣦵」字正下方,還有一個貝殼的「貝」字。
細看兩字,裡面都擺著一個「𣦵」,文字演變後,也就是現在的「歺」字(讀若歹),我們常說「不知好歹」,那歹字的原意到底是什麼?何以「好歹」連用以示相反之意?我們先看看歹字從甲骨到楷書的演化過程:
歹字的甲骨字型(𣦵)有點特別,一下子看不出所以然來,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沒收歹字,但有「歺」部,並註釋說:「𠛱骨之殘也」,《康熙字典》則這樣解釋:「〔古文〕𡰮。同𣦵,俗省。本作𣦵,隷作歺。《俗書正誤》歹,音遏。《長箋》今誤讀等在切,爲好字之反。𣦵字原从卜从冂作。」我們越看越糊塗,𣦵字跟骨頭有何關連?而拆解開來真會是「从卜从冂」?卜字字型大家一望可知,但事實上我們真不知𣦵字之上,那是不是就是個卜字。此外,「冂」(音ㄐㄩㄥ)的意思是「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冂」,也就是遠方之意,果如此,這可就真的越扯越遠了,「从卜从冂」的說法應當有誤。我們還是先從「歺」字(音ㄜˋ)的原意到底是什麼開始著手。
解歺之前,先看「𣦼」字(請見亻朕匜上的第二行第四字)。《說文》這麼說:「殘穿也。从又从歺。凡𣦼之屬皆从𣦼。讀若殘,昨干切。」清代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也附和說:「殘穿也。殘穿者,殘賊而穿之也。䜭字下曰。𣦵,殘也。亦謂殘穿。从又𣦵。又所以殘穿也。殘穿之去其穢襍。故從又。㑹意,𣦵亦聲。昨干切。十四部。𣦵讀若櫱。十五十四合韵也。凡𣦼之屬皆从𣦼。讀若殘。」所以兩位文字大師都說「𣦼」這個字是「殘穿」的意思!右邊的「又」字,本義是「右手」的象形,但拿著左邊的東西(𣦵,也就是歹),於是就變成了殘穿的意思,但這樣的解釋顯然不通順。
我們再看看「死」字(亻朕匜上的第一行第五字):
右邊是一個正常「人」,可是一旦接觸到左邊的「𣦵」字,便死定了!那「𣦵」顯然不是個好東西,𣦵在小篆時已經寫成「歺」,按照清代陳昌治《說文解字》刻本的講法:「𠛱骨之殘也,从半冎。凡歺之屬皆从歺。讀若櫱岸之櫱。𡰮,古文歺,五割切。徐鍇曰:『冎,剔肉置骨也。歺,殘骨也。故从半冎。』」這裡面也明確的界定「歺,殘骨也」,也就是說「歺」是將肉剃掉以後所留下的殘骨,甲骨學大師羅振玉亦以為死字是「生人拜於朽骨(𣦵)之旁,死之誼昭然矣!」但「𣦵」或「歺」的原意,真的是就是殘骨嗎?
當本義不解時,我們只能試著以具有同形邊旁的他字做一比較,以「餐」為例,餐是「𣦼」 加「食」字,如果說𣦼是「右手持殘骨」,那再加上一個食字,就應該是「用餐後剩下殘骨」之義,但餐就是「食」,就是「吃」,不見得一定跟吃肉剔骨手拿殘骨相關!因此,「𣦼」字應該不是持殘骨的意思!我們再看「粲」字,段注《說文解字》針對此字有如下重點解釋:「稻米十斗,舂之爲六斗大半斗,精無過此者矣。」也就是說,經過細選後的白米是為粲。於此,我們不經要問:白米需如何精挑細選?經過舂擣過就可以?還是有其他的邏輯?米如果要精,又跟「𣦼」字何關?
細究過「𣦵」、「歺」、「歹」的字型,再經過「死」、「餐」、「粲」等字的組合,我們應該可以感覺「𣦵」、「歺」、「歹」的原意,應當不是殘骨!而應該是一個可以「致人於死」(死字)的刑具,一個可以碎貝取肉(亻朕匜中的「𣦼」加貝字),的物具,一個可「協助取食」的餐具(餐字),以及一個可以將糙米「去蕪存菁」的舂具(粲字)。簡單說,「𣦵」、「歺」、「歹」三字同源,它應該就是個象形字,而不是《說文解字》上所說的𠛱骨之殘也!《說文》會將之視為殘骨,顯然是因為小篆的死字字型,其左側的「𣦵」邊,與「冎」(音ㄍㄨㄚˇ)字的小篆略有類似之故,我們藉此先看看「別」字:
明顯的,別字的左側真是個「冎」字,而冎的意思是「剔人肉置其骨也。象形,頭隆骨也」的意思!用刀剔肉,當然就剩下骨頭了。冎的小篆與「𣦵」字的小篆略有形似,但又不完全相似,所以許慎將之說成「半冎」,這應當是想當然爾的錯誤解釋。不過,在東漢未見甲骨的年代,許先生經過大想像,努力的猜一猜也是很正常的。
依我的猜想,「𣦵」字應該是個器具,其上部那個類似「卜」字的東西,或許個方便使用的把手,而下半部則可能是個斜邊狀的小剃刀,將之連在一起,可能是個「有把手的斜邊形剃刀」,故而加諸於人則人死,加之於貝則貝破,用之於餐則可進行切割而不必在整塊拾起吞嚥,用之於粲則可去糠而舂出精米,如此說來,「𣦵」字在在有物具使用,取其精華的含意在內。或許,許慎在這個字的解譯上,極有可能是判讀錯誤了。
字形的演變,有時也未必那麼精確,父親曾經寫過:「寺在竹下是為等」,大有表示寺中有竹,修行漫長之味。當然,父親當時並未詳考此字來歷,雖如此,我還真覺得「寺在竹下是為等」這類類推直解,不是也很有深意?古人測字,雖需有一定之文字條件,但演繹的功能還是少不掉的。如此一來,許先生當年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說文、解字,也確實真是辛苦了!
以下是亻朕匜全文的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