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文人出仕為官,以透過科舉考試為正途,然考試過程與是否公平、公正有關,何謂公平?何謂公正?有時並非以考官的閱卷成績為準,而是以皇帝老兒的認知為最終答案。歷史上知名的案例便是明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以及清康熙六十年的「風碎榜」!有趣的是,朱元璋於洪武三十一年而亡,玄燁則於康熙六十一年壽盡,都是在臨死前一年,在科舉歷史上留下了特例一件。
明洪武三十年會試時,翰林學士劉三吾及王府紀善白信蹈為主考官。榜發,所取五十二人盡為南人,群情譁然下,朱元璋下令覆閱但覆閱官竟然不做更改!朱元璋大怒,流放劉三吾並賜死白信蹈及覆閱官等。朱元璋遂重新開科,廢棄原來五十二人的進士資格而另取北人六十一人為進士!前述五十二人為誰,其姓氏及彼等日後之出路需另行考究,然十年寒窗之苦,實不敵一朝君王之怒。此處先略過南北榜專看風碎榜的情形。
康熙六十年會試,主考官為吏部尚書張鵬翮及戶部尚書田從典,副考官則為戶部右侍郎張伯行,以及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紱。依據《清秘述聞》一書,當年的考試係題「據於德依」三句,「郊社之禮」四句,以及「自生民以」二句。把考試題目打開來,也就是《論語․述而》的「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中庸》的「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還有《孟子․公孫丑上》的「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這些都是策論,於了解前後文後,應試的舉子是要寫出論說文的!據《清史稿․選舉志》所述,李紱竟然改以唐朝的「通榜法」取士,也就是依照輿論所認定的優秀程度,而非考試的臨時發揮結果來決定名次!這在科舉制度已然具體成形的清代,是非常大膽的做法,畢竟清代可是有《欽定科場條例》可供依循的!果然,會試榜發之後,落第舉子不服,跑到李紱的住處叫囂不已並投擲瓦塊。為此,康熙將李紱革了職,「發往永定河效力」,也就是當個「河工」去了,李紱清貧,為去籌措當河工所需費用,不惜變賣家產乃至藏書,依據李紱自己所著之《穆堂初稿》,康熙聽聞李紱的窘境後,最終赦免了他前往永定河效力的處分。
奇怪的是,李紱而外,另兩位身膺吏部、戶部尚書的主考官還有副主考官,卻都未見獲罪一二,隱隱約約中透露出李紱在這次會試所扮演的角色,是具有高度主導及決定性的,否則不至於三人無罪,卻由一人獨擔罪愆的結果。榜發當日,「黃霧四塞、霾沙蔽日」,其實應該就是今天所說的強烈「沙塵暴」,但康熙卻認為此榜必有「怨氣」,不是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隱藏期中,就是有「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無法登榜!否則又何至天有異象?遂命皇三子允祉、皇四子胤禎(後來的雍正)率領「磨勘」隊伍大學士王頊齡、原任戶部尚書王鴻緒、內閣學士阿克敦、蔣廷錫、庶子王圖炳、順天府府丞連肖先等一行六人開始重閱試卷,所謂「磨勘」,就是今天的重閱、複查的意思!皇帝既已認定閱卷不公並已下命磨勘,那磨勘大隊便一定要找出點事來。果然,之後康熙認定「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並給予「今科著停殿試」的處分!史書未登載「勞必達等十二人」是那十二人,隱諱多年後,直到廣東中山大學蕭文評教授,在2004年發表《清初粵東山村社會生活紀實 – 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一文,並揭露了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的《御製放榜詩》,方一併將勞必達等十二人的名字給臚列了出來。
這十二位已登會試榜單,但卻無法參加殿試的讀書人是:勞必達、簡天章、唐淵、李惺、王作賓、邵大生、劉輝祚、李本漋、周三汲、趙雲龍、金星徽、潭尚笏。今人羅元信於《失之交臂-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與張星徽的仕途》一文中,考證上述十二人嗣後的仕途後,發現他們都來自不同省分,也就是磨勘大隊是刻意的於各省分別刪去一人以為總體「平衡」,誠可謂考試時「分省取士」,考試後又「分省去士」,採用了一種不公的公平方式以解決皇帝的不滿情緒!李紱當年身為副主考官,何以能直接用「通榜法」而取士?取士之後,又何以遺漏了康熙身邊行走多年的王蘭生與畱保二人?最終導致由皇子帶隊的磨勘,進而奪去了勞必達等十二人辛丑科的錄取資格,甚至康熙還以「不合式」、「文理荒疏」為由,革去了雲南的楊臚賜、浙江的柯煜,以及廣西的黃炳的會試錄取(貢士)資格,也就是以後需重新參加會試方能取為進士,比起前面十二名「暫停殿試」的處分,革去會試合格的資格,會來的更為難堪與重大!我個人一直認為康熙六十年的會試中,應有許多仍不為人知的未解之秘,否則不應該由副主考官李紱承擔所有的罪責,此其間定有曲筆,也只能有待進一步的考證。
康熙六十年殿試結束,一共錄取了一百六十三名天子門生(進士),其中康熙所屬意的王蘭生,成了二甲頭名(傳臚),畱保則成了二甲十九名,至於原來的會元(會試榜首)儲大文,一路落至二甲三十八名,新科狀元為山東之鄧鍾岳、榜眼為福建之吳文煥、探花則為河南之程元章。依《清實錄》,李紱於雍正元年「特命復官,署吏部侍郎,赴山東催漕」,從此再度走入仕途,開啟另一個訝人的個人篇章,而後一生跌宕起伏,於乾隆八年(1743)辭官,至乾隆十五年(1750)過世,享年七十七歲。李紱因個性剛正不阿加之脾氣暴躁,與同僚相處總有齟齬,遂將自己所居之所,取名為「無怒軒」,並寫了《無怒軒記》:「吾年逾四十,無涵養性情之學,無變化氣質之功,因怒得過,旋悔旋犯, 懼終於忿戾而已,因以『無怒』名軒。…軒無定在,吾所恆止之地,即以是牓。」他期許自己:「有怒之心,無怒之色;有怒之事,無怒之言。蓋所怒未必中節也。心藏於中,可以徐悟,色則見於面矣;事未即行,猶可中止,言則不可追矣。」可惜就算是身為陸王學派的大家,終究知易行難,李紱的一生,曾兩次綁赴刑場,但依舊錚錚鐵骨死不認錯,走過很不一樣的仕宦起落之途!《雍正王朝》一劇中,雍正於行刑前的最後一刻,方將李紱的赦免令交給皇三子,這也確實是李紱真實的寫照!看來宦海,未必有讀書人的容身之處,但回頭又能回去哪裡呢?
洪武三十年下的春夏榜,康熙六十年的風碎榜,兩次都有皇帝干預科舉的具體過程及證據。主考官劉三吾於流放後,於建文帝即位初隨即詔還,而李紱於革職後,於雍正帝踐祚時新為任命,起起伏伏的宦海,高高低低的職務,命中有無的考運,取士去士的機緣,不可預測也無法強求,隨緣修緣,一切盡力即可。劉三吾以「坦坦翁」為號,李巨來以「無怒軒」為牓,對的起良心,起落無不坦然,經的起試煉,曲直可以無怒,八十七歲的劉三吾,七十七歲的李巨來,因榜留樣,值得細細思之。
以下為康熙六十年會試考官及考題及進士榜單
明洪武三十年會試時,翰林學士劉三吾及王府紀善白信蹈為主考官。榜發,所取五十二人盡為南人,群情譁然下,朱元璋下令覆閱但覆閱官竟然不做更改!朱元璋大怒,流放劉三吾並賜死白信蹈及覆閱官等。朱元璋遂重新開科,廢棄原來五十二人的進士資格而另取北人六十一人為進士!前述五十二人為誰,其姓氏及彼等日後之出路需另行考究,然十年寒窗之苦,實不敵一朝君王之怒。此處先略過南北榜專看風碎榜的情形。
康熙六十年會試,主考官為吏部尚書張鵬翮及戶部尚書田從典,副考官則為戶部右侍郎張伯行,以及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紱。依據《清秘述聞》一書,當年的考試係題「據於德依」三句,「郊社之禮」四句,以及「自生民以」二句。把考試題目打開來,也就是《論語․述而》的「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中庸》的「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還有《孟子․公孫丑上》的「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這些都是策論,於了解前後文後,應試的舉子是要寫出論說文的!據《清史稿․選舉志》所述,李紱竟然改以唐朝的「通榜法」取士,也就是依照輿論所認定的優秀程度,而非考試的臨時發揮結果來決定名次!這在科舉制度已然具體成形的清代,是非常大膽的做法,畢竟清代可是有《欽定科場條例》可供依循的!果然,會試榜發之後,落第舉子不服,跑到李紱的住處叫囂不已並投擲瓦塊。為此,康熙將李紱革了職,「發往永定河效力」,也就是當個「河工」去了,李紱清貧,為去籌措當河工所需費用,不惜變賣家產乃至藏書,依據李紱自己所著之《穆堂初稿》,康熙聽聞李紱的窘境後,最終赦免了他前往永定河效力的處分。
奇怪的是,李紱而外,另兩位身膺吏部、戶部尚書的主考官還有副主考官,卻都未見獲罪一二,隱隱約約中透露出李紱在這次會試所扮演的角色,是具有高度主導及決定性的,否則不至於三人無罪,卻由一人獨擔罪愆的結果。榜發當日,「黃霧四塞、霾沙蔽日」,其實應該就是今天所說的強烈「沙塵暴」,但康熙卻認為此榜必有「怨氣」,不是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隱藏期中,就是有「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無法登榜!否則又何至天有異象?遂命皇三子允祉、皇四子胤禎(後來的雍正)率領「磨勘」隊伍大學士王頊齡、原任戶部尚書王鴻緒、內閣學士阿克敦、蔣廷錫、庶子王圖炳、順天府府丞連肖先等一行六人開始重閱試卷,所謂「磨勘」,就是今天的重閱、複查的意思!皇帝既已認定閱卷不公並已下命磨勘,那磨勘大隊便一定要找出點事來。果然,之後康熙認定「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並給予「今科著停殿試」的處分!史書未登載「勞必達等十二人」是那十二人,隱諱多年後,直到廣東中山大學蕭文評教授,在2004年發表《清初粵東山村社會生活紀實 – 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一文,並揭露了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的《御製放榜詩》,方一併將勞必達等十二人的名字給臚列了出來。
這十二位已登會試榜單,但卻無法參加殿試的讀書人是:勞必達、簡天章、唐淵、李惺、王作賓、邵大生、劉輝祚、李本漋、周三汲、趙雲龍、金星徽、潭尚笏。今人羅元信於《失之交臂-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與張星徽的仕途》一文中,考證上述十二人嗣後的仕途後,發現他們都來自不同省分,也就是磨勘大隊是刻意的於各省分別刪去一人以為總體「平衡」,誠可謂考試時「分省取士」,考試後又「分省去士」,採用了一種不公的公平方式以解決皇帝的不滿情緒!李紱當年身為副主考官,何以能直接用「通榜法」而取士?取士之後,又何以遺漏了康熙身邊行走多年的王蘭生與畱保二人?最終導致由皇子帶隊的磨勘,進而奪去了勞必達等十二人辛丑科的錄取資格,甚至康熙還以「不合式」、「文理荒疏」為由,革去了雲南的楊臚賜、浙江的柯煜,以及廣西的黃炳的會試錄取(貢士)資格,也就是以後需重新參加會試方能取為進士,比起前面十二名「暫停殿試」的處分,革去會試合格的資格,會來的更為難堪與重大!我個人一直認為康熙六十年的會試中,應有許多仍不為人知的未解之秘,否則不應該由副主考官李紱承擔所有的罪責,此其間定有曲筆,也只能有待進一步的考證。
康熙六十年殿試結束,一共錄取了一百六十三名天子門生(進士),其中康熙所屬意的王蘭生,成了二甲頭名(傳臚),畱保則成了二甲十九名,至於原來的會元(會試榜首)儲大文,一路落至二甲三十八名,新科狀元為山東之鄧鍾岳、榜眼為福建之吳文煥、探花則為河南之程元章。依《清實錄》,李紱於雍正元年「特命復官,署吏部侍郎,赴山東催漕」,從此再度走入仕途,開啟另一個訝人的個人篇章,而後一生跌宕起伏,於乾隆八年(1743)辭官,至乾隆十五年(1750)過世,享年七十七歲。李紱因個性剛正不阿加之脾氣暴躁,與同僚相處總有齟齬,遂將自己所居之所,取名為「無怒軒」,並寫了《無怒軒記》:「吾年逾四十,無涵養性情之學,無變化氣質之功,因怒得過,旋悔旋犯, 懼終於忿戾而已,因以『無怒』名軒。…軒無定在,吾所恆止之地,即以是牓。」他期許自己:「有怒之心,無怒之色;有怒之事,無怒之言。蓋所怒未必中節也。心藏於中,可以徐悟,色則見於面矣;事未即行,猶可中止,言則不可追矣。」可惜就算是身為陸王學派的大家,終究知易行難,李紱的一生,曾兩次綁赴刑場,但依舊錚錚鐵骨死不認錯,走過很不一樣的仕宦起落之途!《雍正王朝》一劇中,雍正於行刑前的最後一刻,方將李紱的赦免令交給皇三子,這也確實是李紱真實的寫照!看來宦海,未必有讀書人的容身之處,但回頭又能回去哪裡呢?
洪武三十年下的春夏榜,康熙六十年的風碎榜,兩次都有皇帝干預科舉的具體過程及證據。主考官劉三吾於流放後,於建文帝即位初隨即詔還,而李紱於革職後,於雍正帝踐祚時新為任命,起起伏伏的宦海,高高低低的職務,命中有無的考運,取士去士的機緣,不可預測也無法強求,隨緣修緣,一切盡力即可。劉三吾以「坦坦翁」為號,李巨來以「無怒軒」為牓,對的起良心,起落無不坦然,經的起試煉,曲直可以無怒,八十七歲的劉三吾,七十七歲的李巨來,因榜留樣,值得細細思之。
以下為康熙六十年會試考官及考題及進士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