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30, 2021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


一個人的生命有限,有些人停在知命之年,有些人行在花甲之年,有些人上至古稀之年,還有些人可以一路走到朝枚之年,甚至期頤高夀!但不論如何自我珍攝,天命有終,在行將離開之時,捫心自問的,每個人可能都不一樣,但孔子提醒我們是「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想要留名,要怎麼留呢?又要留什麼呢?

一篇《先母鄒孺人靈表》,使我認識了汪中,而在深夜燈前,翻閱《容甫先生年譜》以及《汪荀叔自撰年譜》,這兩人一生的大要,也就寫在裡面了。汪中的《年譜》是他的兒子汪喜孫寫的,而喜孫生時也替自己寫了年譜,看著汪家兩代人經歷,一個七歲喪父,一個九歲失怙,都是在孤兒寡母的狀態下長大,兩人也都備嘗艱辛,但也非常慶幸的,兩人都替自己留下了歷史的名聲。

汪中是個大孝子,他是在母親鄒維貞含辛茹苦之下帶大的,因此於母親走後,待辦完七七,汪中卻依然在鄉裡間穿著孝服行走!在其《年譜》中,於乾隆四十一年時寫道,母親因足疾不愈,他於夜間一個人跑到城隍廟去祈求,當時廟門已閉,在求得廟祝幫忙進入後,唸完祈禱文便將之化給城隍,因汪已幾夜未寐,回家後遂忽忽睡倒。夢中,神明擲下簿記一本要他檢閱,當汪中翻完第十二頁後,神明突然用手按住簿記不准再翻下一頁,汪中也於此時醒來。十二年後待鄒孺人下世,汪中才知道夢中所翻的十二頁,即是母親的十二年陽壽,之後汪中「每痛哭言之,悲不自已」,恨不得當時能強求神明多番幾頁。

母親於乾隆五十二年走後,汪中竟然沒有餘貲可以操辦葬事(貧無以治殮),乃不得不將「所藏書畫,歸之畢侍郎始克成禮」。如此,汪中是用自己的書畫去跟畢侍郎換取葬資安葬母親的,這可是汪喜孫寫的原文,喜孫也沒有必要去傷害畢侍郎的名聲!文中所說的畢侍郎,就是時任河南巡撫的畢沅,因巡撫兼兵部侍郎銜,是以習慣上以中央的職銜稱之為畢侍郎,後來畢沅升至總督,兼兵部尚書銜,以後就稱做畢尚書了。但當我們檢閱晚清方濬師所寫的《蕉軒隨錄》,裡面《容甫書函》一篇,卻有兩處記載與《年譜》相當不同。因此一記載與汪中葬母有相當關聯,我們先予迻錄如下:
畢秋帆宮保撫陝西時,知先生名而未之見也。一日,先生忽以尺書報之。宮保拆視,乃箋紙一幅,上僅書四句云:「天下有中,公無不知之理;天下有公,中無窮乏之理。」畢公閱竟大笑,即以五百金持送其家。
文末還說,汪中之子喜孫與他的大伯父(方蓮舫)是同榜進士,這段歷史是他隨伺大伯父時告訴他的。

回到容甫先生的《年譜》,在乾隆五十四年中,提到畢沅推薦汪中,而汪中致書回謝的內容。其中提到:「嘉善謝侍郎為某舉主,某受恩最厚,今在江南,某義不可他往,來歲將事公於梁。有士如某,公無遐棄之道;天下有公,某無餓死之法。」細看這一段,哪裡有畢侍郎送五百金給汪中的內容?方濬師《蕉軒隨錄》裡面提到的四句「天下有中,公無不知之理。天下有公,中無窮乏之理」與汪中自己寫的「有士如某,公無遐棄之道;天下有公,某無餓死之法」,這兩者的含意其實是有一定差距的!畢沅沒有方濬師說的大器,汪中也沒有方濬師說的投書求金!汪中有他的堅持,而他人生最後的階段,還是靠校書及鑒別書畫獲取生活所資的,書生意氣如此,是不太會低聲下氣求人的,尤其像汪中這樣矜名負氣之人,在窮途潦倒之際更不會如此,他定是執意將書畫貸予畢沅換取葬資的!也因個性如此,汪中一生窮困!至於畢、汪兩人見面,那是在乾隆五十四年之際,《年譜》中稱:「是年遊武昌時,尚書開府湖北,禮延先君」,所提及的「尚書」就是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以後擔任湖廣總督的畢沅。《年譜》稱畢沅為侍郎或尚書的時序寫的很清楚,《蕉軒隨錄》將畢沅的致金與汪中的致書內容混在一起,時間先後也有落差,汪冠而畢帶,應當是聽聞之間與想當然爾的落差吧!

上文中的謝侍郎,即是謝墉,浙江嘉善人(今上海金山區),謝墉在江蘇學政任上,錄取汪中為「拔貢生」,也是從這時開始,汪中才有了清政府給予的廩米,也才會有《先母鄒孺人靈表》中所提的:「迨中入學宮,遊藝四方,稍致甘旨之養」,沒有這些收入,汪中很難奉養母親,那句「稍致甘旨之養」對照《靈表》中所言:「每冬夜號寒,母子相擁,不自意全濟,比見晨光, 則欣然有生望焉」,令人有恍如隔世不勝唏噓之感!謝墉對於汪中而言,確實有知遇之恩,甚至可以說因為謝墉之故,汪中整個家庭才有了稍稍脫貧的轉機,因此汪中才會說:「嘉善謝侍郎為某舉主,某受恩最厚,今在江南,某義不可他往」,汪中是惜情重義之人,這在他後來拜訪故友,並大力幫忙故友的身後之事可以得見,這也跟他自己幼年喪父窮苦無依,以及當時葬母無資以書畫換抵的經歷,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汪中之子汪喜孫,顧名思義,這個名字是因奶奶鄒維貞「望孫甚切」而取的,汪中初娶孫氏,因婚姻不偕,岀妻後繼取朱氏,朱氏即是汪喜孫的母親。乾隆五十二年,汪喜孫兩歲時祖母棄世,《汪荀叔自撰年譜》中提到鄒太宜人「比卒而目不暝」,是到「喜孫侍床前乃暝」,鄒老夫人確實是非常疼愛這個孫子的。《自撰年譜》中另外有兩件事值得一提。汪中病於鼻衂(流鼻血)已有相當時日,在喜孫八歲時,因自知來日無多,遂將喜孫託孤給了鮑志道(字封翁),鮑是歙縣棠樾人,因少時家道不濟,因而棄學從商,而後擔任兩淮鹽務總商達二十年,也就是擔任兩淮鹽商工會理事長長達二十年之久!汪中將兒子託給商界中人,其目的應當也很明顯,身後必須無材米之憂!汪氏後來也確實受到鮑志道的協助,喜孫長大後也曾到鮑家當過教師,但喪父時孤兒寡母受旁人欺侮,終究是難免的事,汪喜孫在《自撰年譜》中,明確點出某些與父親生前交好,但故後卻毫無聞問的友人之名,他的心裡,真的如人飲水啊!人因無親友之義而留名,於此可見。

汪中因患哮喘之疾,在《年譜》最後《附馬秀才書事》的文末,提及汪中「痰喘不止…。舉手作勢云:『海蒲頭三錢』,語不分明,哮喘愈劇,頃刻而逝」。馬秀才不知道這個「海蒲頭」是什麼,詢問醫家也沒聽過這付藥名,因此特別遺憾。汪喜孫對於父親往生時的言語,一定會想弄個清楚明白,因此特別在《年譜》中提到那是:「石菖蒲」。這一段記述,載在《年譜》乾隆五十九年內,文中提到汪中替江御史德量撰寫墓誌時:「未終篇,掩卷而臥,病作強起,呼僕買石菖蒲。自述痰溢氣逆,上不可治」。由此可知,汪中臨終時索要的藥名並非是「海蒲頭」,而是「「石菖蒲」。此外,汪喜孫還提到父親下世那一年,有「受業儀徵諸生魏先生彝群同學表兄某」,用鎖將他打的頭破血流一事,魏先生可憐這個沒有父親的孩子,遂請他回家塾去讀書,不要繼續在這受欺侮了。汪喜孫特別記載了自己這一段失去父親受人欺負的歷史,想來下筆時必然記憶深刻,但汪喜孫也很善意的,將施暴的人名給抹去了,反而是將照顧他的魏先生,留名於此!人因慈善之念而留名,於此可見。

對於汪容甫、汪喜孫,史有其名、其事,我相信天下沒有幾個人會如明代的高拱,於死前將所有的譖恨,寫成《病榻遺言》一書用以傷害政治對手張居正,而在清代的年譜學下,我們確實可以看到許多人一生的大小之事,以及當事人自己的說法,或是如同紀傳與編年總匯的個人交遊網絡概要!我們大都不會在未來的《漢學師承記》留下片言支語,也難以在什麼《學案》中找到自己的名字,但誰都可以留下印記,只要我們用心良善,便會活在一定的記憶之中,等待有緣的攫取。

忽然想起于右任寫給經國先生的那幅名聯:「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 人生可以或計或求,也可以不伎不求,但一切都當準用「天理良心」四字,為圭臬、為繩墨,以求得良心應有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