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6, 2020

誤聽、誤讀、誤寫、誤會


誤會他人以及被誤會,是每個人都免不了的事,但重點是這個「誤」字,是有心還是無意!

曾有一篇英文小品,內容描述兩個小孩在垃圾桶中檢了一隻黑鞋子,而後將之丟往樹叢中並指揮小狗將之撿回,結果小狗卻撿回一隻白色的鞋子。與此同時,樹叢中衝出一位一足赤腳,另一足穿著白鞋的男子,並要求小孩將白鞋予以歸還,於是引出狗是不是「色盲」的議題!不管如何,狗確實是「認錯」而叼了不對的鞋子回來!

另一則英文小品,則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 Lard Baron,聽父親講解「Knowledge is Power... Francis Bacon」(知識就是力量,法蘭西斯‧培根)時,將之聽成「Knowledge is power, France is Bacon」,是以始終不解為何會有後半段「法國就是醃肉」的說法,並且每次詢問他人何以如此時,他人都未正面予以回應!直到多年之後在書本中看到:「Knowledge is Power... Francis Bacon」的文字,他才恍然大悟原來他自始就「聽錯」了!這種「penny dropped」突然懂得的經驗,不會是醍醐灌頂的爽朗,而該是深深自嘆幾口氣的哀傷吧(見:https://franceisbacon.com/)。

《韓非子》一書內有「郢書燕悅」的故事,大意是說某楚人於晚上寫信給燕國的相國,因天色灰暗,便對拿蠟燭的人說「舉燭」(把蠟燭拿高點),不意自己也將「舉燭」兩個字寫進書信之中!燕相收到後,認為舉燭就是「尚明也,舉賢而任之」(推行清廉政治、任用賢人),於是與燕王商議後推行全國,燕國因此大治。一個誤寫、一個誤讀,但最後卻是非常正向的結果。

當然,還有刻意誤讀的例子,諸如大家熟知的「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也可以將之點標成「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於是意思變的完全相反!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一劇中有另一個例子,裡面提到這麼一份契約書:「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結果訟師方唐鏡隨意加上幾個標點,便成了「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刻意曲解的標點,使得契約的原意盡失,雖說只是戲劇,如一旦成真,將是莫大的悲劇。

標點符號的位置,古人稱為「句讀」,標錯位置便會誤解,然而新式的標點符號,卻直到民國九年方才正式頒佈,歷史長河中,相信被曲解的誤會多了。《論語》中有這麼一段:「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後半段若翻成白話,就是:「可以驅使人民,但不可教化人民」。但若重新標點成:「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便將前小段的詩禮樂當成了前提,也就是:「百姓若都熟悉詩禮樂了,就可以自由放任些,若還不熟悉,就一定要先教育他們。」看看這兩段話解譯的差異有多大!

被誤會,一定難免,只要行正坐穩、良心平安,我們確實不能滿足所有人的想法,但如果是無意中誤解他人,或是自己真的做錯了,因而傷害到別人了,則應表達歉意,如此才能取得諒解,繼續合作。趙國的廉頗懂得「肉袒負荊」,藺相如也懂得「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有這二人,也才使得「彊秦不敢加兵於趙」!但並非所有人都有廉藺兩人的的氣度,事實上如若不是藺的大度,廉也不會負荊請罪,許多事確實都是相輔相成的!列傳裡講到廉頗失勢又重新享有權力後,離開的賓客重新投靠,卻被拒於門外時對廉頗說的那幾句:「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勢,我則從君,君無勢則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這很值得大家想想,一般人的人心與環境,有勢則從,無勢則去,雖然現實殘酷,但也不很正常?

日本知名企業家稻盛和夫先生曾這麼說:
我站在一樓有人罵我,我聽到了很生氣。
我站在十樓有人罵我,我聽不太清楚,我還以為他是在跟我打招呼。
我站在一百樓有人罵我,我根本聽不見,也看不見。
一個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他沒有高度。
高度不夠,看到的都是問題。
格局太小,糾結的都是雞毛蒜皮。
放大你的格局,你的人生將會不可思議。

看著這幾句話,我忽然想起國中校長鄭顯三先生。那年,我們以高一的學長身份,回到學校與國三正在苦讀的學弟妹分享考試經驗,其中一位學妹問的很直接:「準備考試真的很苦、很苦」,校長回答:「如果妳站在淡水河邊,會覺得河裡都是垃圾,髒死了!但如在站在觀音山頂,妳會發現俯瞰的淡水河在太陽下金色粼粼,非常美好」!國三生與校長,經歷不同,高度與看法當然是不一樣的。如今回思自己走過的路、碰過的事、遇過的人,果然:「格局太小,糾結的都是雞毛蒜皮,放大你的格局,你的人生將會不可思議。」

被誤會,有時不需要解釋,有時也解釋不清!漢朝的「直不疑」,因官昇的太快而造成同僚眼紅,於是有中傷之言:「他的長相是不錯啦,但卻真想不到他怎會跟嫂嫂私通!」直不疑聽到後只說:「我沒有哥哥啊!」但也再不多做辯駁。也有些人為了避免誤會,一個字不敢多說。《世說新語》記載了殷浩出師不利被奪官之後,「終日恒書空作字。揚州吏民尋義逐之。竊視,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也就整天以手指向空中書寫「咄咄怪事」四字,嘴上卻一個字不多講!問題是,一個被逐官之人,他能講嗎?講出來的後果呢?與其明說,大家就繼續猜猜殷浩的心思吧!

對於誤會與被誤會,如果大家彼此尊重,也能以大原則為共識,那或許也可用:「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邏輯繼續往前,有共識,不同意見自然包容,沒有共識,就要好好建立共識了。倘若共識真不能建立,那就回到古訓《論語》說的:「道不同,不相為謀,亦各從其志也」,畢竟人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