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1, 2018

三條舌頭一掌經,三根扁擔一條心


以山西商人於俄蒙貿易為主體的大陸劇《大盛魁》,近日在電視中開播,但似乎未獲多少迴響,或許此劇並非時下流行的「宮廷劇」,缺乏皇上王爺的政治傾軋,也沒有宮嬪后妃的勾心鬥角,敘述的就是大盛魁商號創業過程中的風雨顛躓,加上俊男美女有限,因此反應熱絡不足。據父親所述,以及山西省《高平縣志》所載,祖父李資泉當年以「意逢源」商號之名及其精釀的白酒,也曾透過駱駝走出西口,響噹噹的在民國初年行銷蒙、俄之地,…。那些我不曾經歷的精彩與跌宕,似乎透由大盛魁的點滴,傳達出自己老家中的過往總總,於是親於土,親於人,引起我對祖父那一輩創業匪艱的無限敬意,也使我想提提大盛魁劇中的幾個商業與法律的主軸。

戲劇與事實當然有所落差,因此略過內容不談,但大盛魁的經營之術,與如今的企業運作確實頗有雷同。大盛魁以肩挑扁擔起家,透過人情世故裡的成敗起伏,創造出它的「經營理念」,亦即:「讓利招財,學吃虧」。此話這無非就是「薄利多銷」的另一種表達,也帶有「同甘共苦」含意在內。當一個懂得讓利與人的商號,日後必會換來以義相挺的回報,尤其在產品相似而商號雲集的競爭環境下,有義方有利,這並非什麼義利之辯,而是以義取利的運作思維。商業講究信用,大盛魁在生意「做塌」(血本無歸)的時候,依然將本金還給了出資的同業,這就是吃虧,但也是佔便宜的開始,因為一旦學到以義換利,以義牟利,生意便可以走的更遠更長!試看:大盛魁的生意從清代的康熙,一路做到國民政府離開大陸前為止,如此長青的基業,即或最終仍不免散夥收場,也值得學習與尊重!

大盛魁招收學徒,學徒入行叫「入號」,號就是「行號」、「商號」,既然是做生意的場所,尤其是小型店鋪,多少都需要前後吆喝一下,所以「號」的古字「号」,其上為口,其下為丂(氣欲舒出),依據《說文》,也就是「呼號」的意思。早些時候在店裡招呼客人,可沒有什麼電子設備,無非前台、後台以口傳達交代而已,現今的交易所俗稱「號子」,正因與早期的商店一樣,所有的買賣交易,都必須以聲音傳遞之故。雖如此,一般商號學徒三年出師,大盛魁則需十年之功!店小二幹上十年,耳濡目染熟能生巧,該出師的也就出師了,若真笨拙的還升不上掌櫃,也怨不得他人。入號並非賣身,當然有權可以選擇離開,但滾石不生苔,轉業難聚財,做生意的基礎本事若沒有學好,出了此號進入他號,看似高昇也不見得可以鴻圖大展。

入號後便需遵守「號規」,號規就是號子裡的規範,有如今日之公司規定,層次高的可以是「公司章程」,低一些的則是行政規則,也有如公司的「員工手冊」或是「從業人員規範」一般,都是要遵守的內外部行規。大盛魁十年出師的號規,一開始確實嚇走不少人,但十年磨一劍,一旦出師成了掌櫃,便有「頂身股」可以參與分紅,也因此成為吸引人才,以及降低人事流動的有效規範!大盛魁號規規定,三年分紅一次,較之現今勞基法以當年度做為年終獎金發放的基準的,確實多出兩年,但大家可以將多出的兩年,約略視為股票的「閉鎖期間」,也只有繼續留下來的人,才能參與三年所累積的紅利,一次發上三年的年終獎金,無論是白花花的現銀,還是一張油亮亮的匯票,怎能不令人垂涎心癢?畢竟,過盡千帆,無非名與利,而生意二字,也就是利人(提供滿足需求的商品)因而利己(獲取商品售價的超額報酬)的經濟行為而已!生意可以讓利,但絕不能永遠讓利而「無利可圖」!

大盛魁的三位創始人決定不設「財股」,所謂財股,也就是籌設行號時原始股東所出的股本,沒有財股,就沒有「股東」,沒有股東,自然就不需替股東負責,而是替「自己」的經營成果負責。大盛魁的夥計一旦出師成為一員掌櫃,便都可以擁有一份「頂身股」,這相當於公司現金增資時保留給「員工認股」的股份,有了頂身股而沒有「財東」(就是東家,老闆的意思),自己就是自己的老闆,也就必需替自己的經營成果擔負全部的責任,這也正是時下流行「當責」二字的精神。我們無法看到大盛魁的所有號規,但有理由相信,號規對於當責後的分紅多寡,一定有明確的規定,績效高者尾牙自然上坐主桌,而績效差者便無奈「敬陪末座」,而職務上的高低差別也就更不必多說。

十年學徒在學什麼?劇中說要學「三條舌頭一掌經」,三條舌頭就是三種語言:漢語、蒙古語、俄羅斯語,其實就是學習快速雙向溝通,跟蒙古人及俄國人做生意,如果不通曉對方的語言,誤會與障礙會增多,而效率與速度會降低,一個學徒要同時通三種語言,確實需要相當的時間,而「一掌經」就是一手打算盤,另一手記帳,同步多工執行,以現在的話說,就是要懂會計及管理,打算盤是會計,記帳核對則是管理與統計,再加上在號子裡給夥計發工資給銀子,處理各項買賣的進項與開銷,這些與管理會計及人事管理都脫不了關係。相較其他商號三年為徒便可出師,大盛魁的人事管理邏輯,以及培養幹部的訓練機制,確實有其獨到之處,只不知學徒的這十年,有沒有具體的課程安排與考核期程,還是只是透過商場上的實際演練以及平日的肉眼觀察,即做為能力認定的依據,學徒如果硬熬十年最終卻「少三缺一」,那就真徒然浪費了時間。

創業不易,中國人常說富不過三代,因此企業經營永遠有接班問題,一如老皇帝永遠有繼位人的困擾。大盛魁在第一代三位創始人史大學、王相卿、張杰老年之際,同樣產生了嚴重的接班問題!以傳統而論,接班人當在三姓後人之中,但還是可以推翻傳統,外傳給他姓之人。最後的結論,是替三姓後人立上財股,但後人卻永不得進入商號參與經營。至於商號的大掌櫃,則需由各地掌櫃推舉,以有德、有能者居之!這好比公司治理中董事會的成員(掌櫃)票選出新的董事長(大掌櫃)一樣!然而新董事長絕不能是擁有財股的三姓後人,此條號規(章程)成為大盛魁之後將經營權與股權予以分離的典範之一!擁有財股股權的後人永世享有股利,但不得介入經營,而是將經營權交給具備足夠知識與能力,且為號子內出身熟悉產業專業知識的掌櫃,如此人人有機會,也都可以在頂身股的分紅機制下,一併享有經營的果實。但頂身股人在股在,百年後便結算退股而出交予後人,這與《民法》人之權利「終於死亡」的邏輯一致,也才不會使大盛魁的經營衍生出「繼承權」的困擾,畢竟任何人,在大盛魁都必須經歷入號學徒的階段,才可以擁有頂身股,而不能直接繼承。

大盛魁一劇,裡面有晉商的仁和與現實,有商業的競爭與殘酷,有風險分擔的觀念與做法,有天災的難測與投機,而最重要的,則是企業運作必須掌握人性、掌握趨勢、掌握產品的經營邏輯,基業如欲長青,若能掌握前三項重要觀念,或許開展過程可以較為平順一些。猶記《喬家大院》一劇中,喬致庸受困山西無法外出經商甚是鬱悶,但每於年節之時,總坐著繫掛上鈴鐺的馬車,逐家逐戶的給村裡人送臘肉的場景,鈴鐺聲音的遠近,表示馬車的遠近,車走遠了,人才出來拿取臘肉,這樣才不會失了拿取臘肉鄰家的臉面,這是何等的切中情理!我每每在此便想起我的祖母,當年我的祖母丁氏,也正是如喬氏那般,挨家挨戶的替經濟情況不好的人家送去臘肉,不求回報,只期助人!大盛魁的大掌櫃王相卿,回到老家替家道中落的孫家買回老宅,並重新回贈給孫父時,不由得使我想起劇中蒙古王爺說的話:「錢這個東西,不能看的太重了!」然後他悠悠的以蒙古語唱到:
天上的風啊; 永不停息
世上的人啊; 不會常在
長生的聖水; 誰能嚐到
今兒個就該; 盡情享受
而後,王爺遂百年一夢,從此天上人間。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成敗難長久,興亡轉瞬間,我們活著的時候可以成就什麼?走後又真能留下什麼?及身而終的名利終將飄散,後世子孫的記憶必難永存,唯有真正令人景仰及效法的風範,方能與天地同在,而大盛魁的王相卿,不論劇中劇外,從隨軍做蠅頭生意的小挑夫,到商場中懷黃無數的大商賈,錢財已不重要,而是他那種永不退縮的進取精神,以及不計前嫌的豁達大度,皆庶幾得之也值的後人追念,而那幅由老采頭留下,秦鉞對出,再由王相卿改定的對聯,或許真可以作為所有從商之人的細思之語:
貪心惹禍,十分仍不滿足,乃人生大病。
捨利招財,一味就學吃虧,乃處世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