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4, 2012

忠厚留有餘地步、和平養無限天機


《宋史.蔡確傳》記載,哲宗初立高太后掌朝,蔡確因屬新黨,遂先後出知陳州(今河南淮陽)、亳州(安徽亳州)。元祐二年,確因其弟收贓納賄之牽連而貶官安州(今湖北安陸)。確於安州,依據楊仲良《續通鑑長編記事本末》所記:「其所居西北隅有一舊亭,名為車蓋,下瞰涢溪,對白兆山,公事罷後,休息其上,耳目所接,偶有小詩數首」,此即「安陸十詩」,也就是致使蔡確竄貶新州的「夏日登車蓋亭」詩。想披山攬勝吟風誦月之句,本來即是騷人墨客的特質之一,何況身居相位益遭貶謫之後?安陸十詩現存於清人厲鶚輯撰之《宋詩記事》之中,我們細看蔡確詩中所述,實在不知有何譏諷之處,但此十詩卻為其少年學賦恩師陳處厚刻意「箋釋」後,以「內五編皆涉譏訕,而外編譏訕尤甚,上及君親,非所宜言,實大不恭」為由而上奏朝廷,蔡確幾經分晰而終不自白,最後惹來竄逐新州(今廣東新興縣)的命運,確至新州未久,隨即嗚呼而去!

蔡確祖籍泉州,生於仁宗景祐四年 (1037),其父蔡黃裳則為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之進士。因家道中落,確早年遂寄讀於陳州泗縣寺中,然以貧寒而為寺僧所厭,感慨之下,確乃題壁詩一首以明志:「窗前翠竹兩三竿,瀟灑風吹滿院寒。常在眼前君莫厭,化成龍去見應難」,此詩與呂蒙正未顯達前受寺僧所欺而所書之「上堂禪位各西東,慚愧只聞飯後鐘」頗見雷同,但在氣度上則大有差異,若以陳勝「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相較,則蔡確沖天之志更為顯而易見!後蔡確果於仁宗嘉祐四年(1059)登第,並在新法推動時,完成「常平」(有如今日平抑物價之規定)與「免役」(即以繳交賦稅代替服徭役之規定)兩法,王安石去相後,蔡確賡續新法的推動,直至元豐八年神宗去世為止。《宋史》上說蔡確:「確自知制誥為禦史中丞、參知政事,皆以起獄奪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咄罵,而確自以為得計也!」因此將之列入《奸臣傳》,但卻沒有提及蔡確在經濟上的長才,很遺憾的,以蔡確之政黨屬性或是其個人之人格特質而將之列入《奸臣傳》,實在有失厚道,如能將之寫入與國際民生相關的《貨殖傳》或《食貨傳》,或許更能彰顯其人在經濟上的實質貢獻。

以常理衡之,懂得平抑物價以及用稅賦替代勞役的蔡確,是不可能不知道經濟學上的「供需理論」的!如果西方的供需理論確實於西元十四世紀方漸次為學者所通曉,那宋神宗在西元一〇六七年開始的熙寧變法,無疑領先了西方約有四百年的時間!宋神宗時代,即或黨爭不斷,但對於那些堅持變法的人,以及透由新法所成就的經濟效益,我們不得不由衷佩服!「堅持」二字寫來容易,但當事涉身家性命,還能把持不變之人,幾希矣!林語堂曾說:「王安石鼓吹的那套道理與中國當時所付出的代價,至今我們都還沒有弄個清楚。」但在所謂的「當時」,中國的經濟入不敷出,兼併日烈,北遼夏西壓力奇大,又有多少「文人」能體會神宗必須變法的經濟與軍事原因?聖人之道,有的是做人處事的哲學以及仁義道德的規範,但卻沒有太多「言利」的經世致用經濟概念啊!對於蔡確,我們可以因「起獄奪人位而居之」而不齒他做人的方式,但對於他在新法上的付出與成果,實在不能隨手抹煞,更「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語見《宋史.范純仁傳》),對於蔡確,是應該給予他更多正面的歷史評價。

在《宋史.蔡確傳》正後,一併附載了吳處厚的生平事蹟,兩人同列於《奸臣傳》之內,確實也令人欷噓,畢竟,吳處厚還曾經教過蔡確如何寫賦!最後師徒成仇,而且是「二十年深仇」(語見南宋王明清所著之《揮麈錄》),一個懷恨在心的人,處心積慮的想要報復,那確實是件難過且可怕的事,何況積攢了竟然有二十年之久。《揮麈錄》又說:「世謂處厚首興告訐之風,為搢紳復讎禍首,幾數十年」,吳處厚所累積的怨恨,不但太深、太難解,竟然還成為其他人士仿效的範本,此又何其不幸!其子吳柔嘉對於其父箋注蔡確安州十詩深深以為不妥,哭著對父親說:「此非人所為…,將何以立於世?」,果然,蔡、吳兩人在歷史上誰也不得著令名美譽,是以南宋楊仲良《續通鑑長編記事本末》上說:「士大夫固多疾確,然亦不直處厚云。」

蔡確掌權時,曾主導「陳世儒案」及「烏台詩案」兩大政治案件。陳世儒一案,蘇頌、呂公著、司馬康等舊黨大臣一併為之入獄,而烏台詩案則幾乎使蘇軾無端冤死於牢獄之中!風水輪轉,夏日登車蓋亭十詩,在陳處厚無中生有下,最後也成為舊黨借以反擊新黨的依據,冤冤相報,莫此為甚。語云:「忠厚留有餘地步、和平養無限天機」,做人忠厚,餘地自留,處事平和,天機無限,這或許也就是經濟學上「利人利己」的另一種寫照吧。

以下係清代山西祁寯藻所寫的對聯:

Thursday, August 2, 2012

神宗闕皇嗣,處厚諫廟食


偶讀宋人陳處厚《青箱雜記》,卷九內有謂:「神宗朝,皇嗣屢闕,余嘗亦詣閣門上書,乞立程嬰、公孫杵臼廟,優加封爵,以旌忠義,庶幾鬼不為厲,使國統有繼」云云。而在所提及之「上書」內文,亦有「太祖啟運,太宗承祧,真宗紹休,仁宗守成,英宗繼統,陛下纘業…」等字。如此,兩處提及神宗,則處厚上書之對象顯為英宗之子宋神宗。

考之《宋史》,神宗有子十四人,所生之前十子中,成年者僅有二人,其後由第六子趙煦繼位(即哲宗),故而處厚所謂「神宗朝,皇嗣屢闕」確實無誤。因此我們可以確知,處厚上書當是在神宗早年屢喪皇嗣之時。他藉著程嬰、公孫杵臼二人保全趙氏孤兒卻「未見褒表,廟食弗顯」的理由,以及「故仁宗在位,歷年至多,而前星不耀,儲嗣屢闕,雖天命將啟先帝以授陛下,然或慮二人精魄,久無所歸,而亦因是為厲也」的歷史事實,提醒神宗之所以無子,可能是鬼神詛咒之故。由此觀之,處厚雖提及仁宗無嗣,但其上書之對象必為神宗無誤!

然依《宋史.吳處厚傳》,其中卻言:「仁宗屢喪皇嗣,處厚上言:『當屠岸賈之難,程嬰、公孫杵臼盡死以全趙孤…』」,則明顯將上書對象之神宗誤成仁宗,足見史謂《宋史》成書倉促,脫誤不實之處所在多有確然不假,《四庫全書總目》也直言《宋史》「其大旨以表章道學為宗,餘事不甚措意,故舛謬不能殫數」,史家有意無意的錯誤,確實會使後世讀史之人,多了份辨析是非的責任。雖如此,仁宗在位計四十二年,其間亦曾育有楊、雍、荊三王,但皆不幸蚤夭,故拖拖有此魯魚亥豕之誤,恐怕也是疏於辨析考證的結果!想國學大師錢穆當年隨父兄讀書,講至湘軍平洪楊事時,其父謂:「讀書當知言外意,寫一字,或有三字未寫,寫一句,或有三句未寫,遇此等處,當運用自己聰明,始解讀書」,而後錢穆在國學領域卓然有成,對運用自身聰明以解語中隱晦處的能耐,自然已非常人可及。

當年仁宗無子,遂過繼從兄弟趙允讓第十四子趙曙為皇子,之後並繼位是為宋英宗。英宗既已過繼仁宗為後,以今日之法律視之,仁宗當即為英宗之養父,是以英宗自然繼承養父之權利義務並最終繼承九五大位。但,無論如何,就血緣關係而言,英宗生身之父究為濮安懿王趙允讓,是以英宗即位後,欲尊稱其生父趙允讓為「皇考」,並獲得韓琦、歐陽修等人之附和,然司馬光、范純仁、呂大防等人,則欲依據已然發生之出繼事實,認為應稱生父為「皇伯」,於是兩派互有攻訐,此一事件即史稱之「濮議」。然此種爭論,表面上看起來是與「禮節」相關的諡法問題,但實際上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宗室權利的爭鬥?英宗於1063年即位,但直到1066年,他才終於在濮議爭議上做出最後結論。英宗決定將自己得生父趙允讓禮稱之為「親」,而非兩派爭議的皇考與皇伯,尷尬是消除了,但士大夫間的爭議,卻埋下了日後黨爭的導火線,然而英宗隨即在1067年正月下世,替自己不過五年的皇帝生涯劃上句點,至於所有的爭論,也在神宗即位後自然的不了了之,因為神宗帶來了更多、更大、更值得爭論的「變法」問題!神宗繼統後,國家財政困難,王安石因而得勢,在「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大纛下,大舉改弦更張,於是新舊黨爭漸次開始,宋朝的混亂也由此肇基。王夫之在《宋論》中說:「宋之亂,自神宗始」,此話說的貼切確實,如果神宗與王安石等用人得宜,又懂得調和鼎鼐適度妥協,趙宋河山又何至於淪落於金人鐵蹄之下,甚且皇族為虜?

林語堂先生在其《蘇東坡傳》中曾這麼說:「王安石鼓吹的那套道理與中國當時所付出的代價,至今我們都還沒有弄個清楚。」誠然,如果仁宗有子,如果不是英宗繼紹大統,又如果英宗不將皇位傳給神宗,如果神宗早年生的皇嗣能夠存活而非由哲宗嗣統,如果十八歲親政的哲宗能夠聰明的記取宣仁皇太后的老成,又如果哲宗不將天下傳給「輕佻」的端王(以後的徽宗),那宋室的天下將何其不同,中國又何需付出靖康國恥的代價!我們實在弄不清楚這一連串的錯誤,到底該由誰擔負起責任,但總不可能是化為厲鬼的程嬰與公孫杵臼兩人吧!

吳處厚以程嬰、公孫杵臼搶救趙氏孤兒而未受敬拜因而鬼魂為厲的理由,讓神宗信以為真,遂於求訪後,下令於絳州太平縣為二人立廟旌表。廟立之後,神宗的六子趙煦也真的存活下來(以後的哲宗,他的五個哥哥率皆早折),可惜的是,有子無子以及子孫之賢或不肖,又豈真是鬼魂為厲所能左右?吳處厚的上書,為的該不是神宗的子嗣,而是自己的出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