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08

下雨天的記憶

小時候,讀著琦君的「下雨天真好」,對於裡面這麼一段,有著特別的感受:「唱鼓兒詞的 … 從我家後門摸索進來,唱一段「鄭元和學丐」。母親一邊做飯,一邊聽。淚水掛滿了臉頰,拉起青布圍裙擦一下,… 母親和五叔婆聽了眼圈兒都哭得紅紅的」。那位摸進門來唱鼓兒詞的瞎子,到底是唱了什麼?竟能使琦君的母親和五叔婆淚如雨下,欲罷不能?可惜,下雨天的記憶裡,沒有明白寫下這麼一段,如今「鄭元和學丐」的感人原詞也已然難覓其蹤,不得不有些遺憾!

重新審視白行簡(白居易之弟)所寫的「李娃傳」,感覺已然不同,一樁開花結果的喜事,其實先是李娃與老鴇玩了一樁詐騙仙人跳,待鄭氏床頭金盡後便愕然消失,致使鄭氏左右無依淪為乞丐,不得不以唱輓歌餬口!依《李娃傳》所載,鄭氏所唱乃是「薤露」之歌,大意是說人命如薤(音:ㄒㄧㄝˋ)上之露,瞬間晞滅,顯然是在感嘆死生無常,用以催人淚水!而鄭氏淪為乞丐後,以己身為人欺騙之痛苦經歷,化之為「舉聲清越,響振林木,曲度未終,聞者歔欷掩泣」的哀哀歌喉,成為當時殯葬業者(凶肆)唱輓歌的首席人選!造化弄人,這個滎陽公的「吾家千里駒」,昔曾「自負視上第如指掌」,今若此,又奈何!

《宋玉對楚王問》有詞曰:「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十人。」如此,薤露之歌於春秋時即有之,然今《樂府詩》所載,僅餘:「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復落,人死一去何時歸?」幾句,而《蒿里曲》也僅剩:「蒿里誰家地,聚斂魂魄無賢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躕」數言!如此,若鄭元和於唐代所唱之《薤露歌》是為確有,為人輓歌於市,淒淒之音,其辭想必當不止數語而已!宋玉曲高和寡,自比陽春白雪,而鄭氏舉聲清越,因落拓異地而歌薤露陽阿,一對楚王而言,一對黔首而歌,宋玉求抱負之伸展,對句振振有詞;鄭氏乞串錢之施捨,曲辭歔欷傷心!兩者之心境與處境,差異正何其大耶!

琦君的五叔婆和母親會淚下如雨,想必和那位瞎子的說唱表演功力有關。自古大多男子遺棄女子,而李娃卻惡意拋棄鄭氏在前,後救之於貧病潦倒之日,再而後鼓之舞之以取功名,乃至大魁天下,如此顛倒慣例,其戲劇張力無疑是令人感動非常的!可惜,鼓詞原文,今何在哉?我常想,鄭元和當時所唱的「薤露之歌」,較之今日鼓詞所云的「學丐之詞」,哪一個會更令人鼻酸?或許兩者皆是淒創傷心之曲,能避則避吧!莫怪乎夫子言曰:「里有殯、不巷歌」!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哀淒之音聞耳入心,淚水便自然湧出,又何能再行做樂?人生裏的際遇,或生死兩隔、或放蕩落拓、或得意失志,在自比其人的淚水中,或許都可以獲得丁點的安慰吧。

「母親和五叔婆」的淚水和紅通通的眼睛,只不知是為了李娃,為了鄭氏,還是自比淒涼的心境!雨天,淚下如雨,青布圍裙擦不盡的淚水與心事,這是多麼深刻的畫面!而在「聽雨樓」前,隨著淅瀝的風雨聲,琦君的父親「吟詩的聲音愈來愈低,我終於聽不見了,永遠聽不見了」又是多麼痛心的記憶!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同行十二年,木蘭如何是女郎?

小兒入得國中,對於國文所授諸課,每見疑慮,輒問之於余以釋其疑。近日讀《木蘭詩》,其不解處如下:
1. 「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是哪十二卷軍書?幹嘛需要十二卷?
2.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真有四個市場嗎?當兵難道還要「自備」馬匹器具?
3. 「願借明駝千里足,送兒還故鄉」:去的時候騎馬,回來怎麼用駱駝?
4.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一起同行了十二年,怎麼可能不知道身邊是個女的?

坦白說,小兒所問,除卻第一及第四問題之外,以前我都不曾想過。為求其解,只能將思索及查詢所得,與之分享,算是自解,也算教學相長之一得。

古時徵兵,軍書當然不可能用到「十二卷」之多,就算按照今天「履歷表」的方式,將年齡、籍貫、地址、職級、軍種、專長等予以「分列」各卷,應該也用不到十二卷之眾。因此,合理推想所謂「十二卷」,當是指「多數」而言,至於為什麼需要多卷文書來徵兵,也只能猜測當時戶籍制度並不完善,或因事權並不統一,所以會有文書重複之情形。《木蘭詩》後,另有「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同行十二年」等句,所言之數,應該也只是「表多」之概數而已!然,安徽省蚌埠市第七中學之杭法剛先生,考證《北史契丹國傳》、《北史溪傳》、《魏書世宗紀》、以及《辭海》相關資料,指稱「同行十二年」,乃北魏太和二十年 (496) 至正始四年 (507),而所謂「十年歸」則是太和二十二年至正始四年,而且說「此兩者皆是確切的時間」!杭先生所言可備一說,但也頗見牽強。若果如此,則所謂十二卷、十二轉,恐怕也要一併考證允當,方足以釋此歷史之謎,更何況如果木蘭真的服役一十二年,那何必再有十年之說?蓋《木蘭詩》多以五字為句,若均用十二年,那「將軍百戰死,壯士十二年歸」也就諧韻為難了。基此,以十二為概數之說,仍較穩當。

東、西、南、北四市購物一說,這裡面顯然有極特別的因由!當然,一個「馬市」,不可能大到要在四個地方設置,合理推斷應是馬市四方所賣之物各有所專,所以才要到不同位置購買。令人好奇的是:「當兵之人,需要自己買馬、買器物嗎?」若真如此,那當時的「朝廷」所負的責任又是什麼?老百姓完糧納稅又是為了什麼?因閱讀有限,只能假設當時之統治階層(合理推斷當為北魏,或分裂後之北齊時期,如此方合乎稱國君為「可汗」,以及「燕山」之所在地域,加之此詩首錄於南朝之《古今樂錄》,是以作者當係該時期之人物)確實不提供戰馬予服役之人,而是由服役者所「自行」購買以為軍用,並且早為通則,是以木蘭上陣,「願為市鞍馬」的舉動方乃合理。果如此,當時統治者下達徵兵令後,所提供者,或許只有軍糧及軍餉而已!而且還可能有斷糧、斷餉,乃至斷命之虞!閱讀郭嗣法先生《馬匹自理、鞍韉自備》一文,發現郭先生所言與余之推斷,竟亦合契一致,殊覺有趣。

「願借明駝」一句,頗見奇妙,蓋木蘭出征乃購駿馬,而非沙漠之舟的駱駝,而據傳花木蘭之故鄉,乃在陝北延安萬花山左近。查延安當地雖近內蒙水草稀少,但尚非沙漠地形,是以不用駱駝載物!果如此,只能說木蘭轉戰各地,「歸來見天子」之時,天子之所在地應更靠近黃沙遍地之內蒙,是以「駱駝」與「馬匹」均為主要駝物工具!而由於駱駝更能於沙漠地形負重,所以那些天子「賞賜百千強」的大小之物,可以安心運回老家吧!再查,北魏定都平城(今之山西省大同市),北齊定都於鄴(今河北省邯鄲市臨彰縣),以地域及駱駝考之,這個天子明堂之都,應該以鄰近內蒙之平城為是,而非更靠近內地之邯鄲,要不就是木蘭的老家,當在更靠近漠北之地,方才需要駱駝而非馬匹以渡荒漠。因此,透由明駝二字,應該更可以合理假設木蘭詩之作者,當係北魏而非北齊時期人物。至於木蘭先前所購買的那匹駿馬,十二年後,不是老死,應該也已經捐軀於戰爭所在之沙場了!

「撲朔迷離」成語,正來自木蘭詩「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兩句!那到底木蘭是男是女?真有可能跟一大群男子在戰場上「撕混」十二年,而不被發現女兒之身?嚴格的說,軍士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洗澡在一起、大小便也在一起,想要不透露女性之身,幾幾乎是難以想像的!如果「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可以合理將花木蘭的父親,解釋成「重要將領」,所以將「花將軍之子」也當成將軍對待,進而享有將軍級的對待,一直有自己的帳幕、自己的盥浴之所,那或許木蘭的女兒之身,還可以隱藏好一陣子!但明顯的,十二年間,木蘭的身形儀態、談吐用詞,也勢必跟男子一般,方能不為他人識破。果如此,木蘭易裝為男子時,可以合理假想「他」可是一點女子氣息都沒有的!也只有如此:「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方有可能。至於是否真有一個花木蘭,並可瞞上十二年,而後建功立業受賞殊榮,還是文人筆下的誇大遐想,我想誰都不需深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