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0, 2008

芙蓉樓前送辛漸,隨園書中借黃生

唐詩三百首,中有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一詩,其中「一片冰心在玉壺」乙句,名傳千古,將王昌齡自己不苟於時的抱負,說的是冰清玉潔,但遺憾的是,這位在歷史上以「七絕聖手」聞名於世的詩人,竟然因「不護細行,屢見貶斥」(依《舊唐書》所言),最後在安史之亂時,「以刀火之際歸鄉里,為刺史閭丘曉所忌而殺」,一代詩人死的不明不白,只能令人抱憾。所幸因果報應循環,依辛文房《唐才子傳》所載:「後張鎬按軍河南,曉衍期,將戮之,辭以親老,乞恕,鎬曰:『王昌齡之親欲與誰養乎?』曉大漸沮。」最後是張鎬替王昌齡報了生死大恨。

「芙蓉樓送辛漸」係送給「辛漸」,而辛漸究為何人?便查諸書,均說是「作者朋友」,卻無具體記載。如此,顯然其人事蹟不顯,是以史失其名,然王昌齡與辛漸的感情卻似非比尋常,除此「芙蓉樓送辛漸」所做兩詩之外,王氏另有「別辛漸」一詩,詩云:「別館蕭條風雨寒,扁舟月色渡江看。酒酣不識關西道,卻望春江雲尚殘。」如此說來,辛漸與王氏之交情必有過於他人之處,否則不至兩送其人且皆有記詩。王昌齡於今存詩已然不多,而辛漸更是杳杳於史冊之外,若非昌齡「冰心玉壺」乙句,恐怕亦早已遺逸不知所蹤矣。

袁枚曾作《黃生借書記》一文,將其少時家貧借書不果之過程,寫之如下:「余幼好書, 家貧難致。有張氏藏書甚富。往借,不與, 歸而形諸夢!」如此,黃生者何?若非袁枚自敘於前「黃生允修借書。隨園主人授以書而告之」,則黃生之名必將失傳矣!而今黃生竟靠隨園主人一記而傳名於後,幸抑不幸邪?而記中所謂「張氏」,因借書不予,是以袁枚刻意諱之,並於記尾說道:「惟予之公書與張氏之吝書若不相類。然則予固不幸而遇張乎, 生固幸而遇予乎?」如此看來,袁枚雖隱諱張氏之名,但張氏之名,鑑於袁枚之盛名,於當世又豈真為人所不知?名之傳與不傳,隨時間之流逝必有不同結果!我輩真欲求名於後世,歷史也未必為我等傳名於後!黃生有幸,以袁枚一記,是以迄今尚能留名!惟他日此記若遭厄而失傳,黃生與張氏何異?又豈有其名哉!記,則可傳之;不記,則必亡之。試問:有誰能知當日袁氏向張氏所借之書,與黃生向袁氏所借之書,又究為何哉?

有幸有不幸,辛漸因王昌齡之詩句而傳名於世,黃允修則因借書於隨園之主人而留名,彼二人係有幸之人,較之史書中成千上萬不載其名之人物,當可以含笑而去矣!明末清初之李清,有感於人名之湮沒,遂以其史學修為,以二十一史為主,兼採稗官野史可信之事,將史傳中載其「事」而「有名無姓」或「有姓無名」者,錄成五十四類,蒐羅而成《歷代不知姓名錄》一書。如此,彼等雖不以姓名聞世,但也算是另類的青史留名!

人有記與不記之幸與不幸,而書亦有傳與不傳之幸與不幸,辛漸與允修是幸,然《歷代不知姓名錄》乙書,先入四庫,後又撤除銷毀,今傳孤本,雖藏於北大,卻已然殘缺不全,假以時日,此書能否續傳,端看後世記與不記,與幸與不幸而已。

Thursday, August 7, 2008

讀書應心細,為文當小心

寫完蕭炅「伏獵侍郎」以及李林甫「弄獐宰相」兩則史實後,筆尖尚有餘意,遂續寫韓昶「根銀致誚」以及個人之故事如下。

韓愈號稱文起八代之衰,家世雖不顯赫,但也幾代官宦,頗具淵源。曾祖父韓仁泰曾任曹州司馬;祖父韓叡素歷官桂州都督府長史;其父韓仲卿則卒於祕書郎任內,與杜甫、李白皆係好友。傳至韓愈一代,長兄韓會,官至中書起居舍人;次兄韓介,曾任率府參軍;韓愈自己則曾官拜國子監祭酒;韓愈的長子韓昶曾任職戶部郎中;次子韓州仇則官至富平令。而韓昶之子,韓愈之孫:韓綰、韓袞兩人都是進士及第,同時韓袞還是唐懿宗咸通七年丙戌科的狀元!如此看來,韓愈一族,文風鼎盛,勇於仕進,八代不衰!

雖如此,「名父之子」韓昶在集賢院校書時,因史書研讀不精,曾經一再錯改「根」字為「銀」字,而受他人譏誚。唐朝李綽所著《尚書故實》有云:「史傳有金根車,韓昶以為誤,改根為銀。」此一故事不載於《新唐書》、《舊唐書》正史之內,而首為李綽所揭露。其後,五代劉重遠所著之《金華子雜編》記述同一故事如下:「集賢韓昶,名父之子,雖教有方,而性頗暗劣。及為校理,史傳中見說金根車處,皆臆斷之曰:“豈其誤歟?必金銀車。”悉改根字為銀字。至除拾遺,果有諫院不受。」再而後,宋朝黃朝英所著之《靖康緗素雜記》卷十也說:「韓愈之子名昶,嘗為集賢校理,史傳中有說金根處,皆臆斷之,曰:『豈其誤歟?必金銀車也。』悉改根字為銀字。」如此,韓昶將「根、銀」二字錯置的笑話,便藉著唐朝李綽、五代劉重遠、宋朝黃朝英所著之文章,一路流傳了下來。因為讀書細心不足,以己意誤置一字,便惹來那麼大的笑話!設若,韓昶不校書,抑或,他不是韓愈的兒子,狀元韓袞的父親,那麼這一個字,應該不會引起如此大的風雨。

宋洪邁《容齋隨筆》對於錯字議題,亦有如下記載:「文書一字之誤,有絕係利害者,余親經其三焉,至今思之,猶為汗下。」細看,洪氏將「長春」寫為「萬春」,將「不學詩,無以言」的言字寫成「立」字,將「茲屢夏正,載頒漢朔」的夏字寫成「周」字!於是洪邁「悚然面發斥」、「愧謝」指正之人。如此看來,洪邁確實相當謹慎自覺,也就莫怪他在「作文字要檢點」一篇中,更拘謹的寫道:「作文字不問工拙小大,要之不可以不著意檢點,若一失事體,雖遣詞超卓,亦云未然。」以此例觀之,錯字會是件「失事體」的大事,怎可輕忽?

余服役頭份時,佟振東長官,曾將我喚至副旅長辦公室門外,隨即將公文奮力擲摔於地,並且大聲斥責「你寫的什麼公文!」余撿回公文觀之,中有錯別一字。當時心中實有不服,奈何以一字之錯誤,需要將整份公文羞辱擲出門外?有此教訓,爾後呈送公文,遂小心謹慎唯恐有失。隔時,佟副旅長又將我喚往,入室,以公文復見一錯字示余,余羞赧不得言。副旅長遂謂:「先前擲公文於地,係要爾切記『文如其人』,不得輕忽。今既已長進,偶然錯誤,提點即可。」自是而後,余為文雖仍難免錯別,但謹慎在前,倘有誤植,當絕非輕忽所致。

弄獐宰相因「杕杖」不分貽笑大方,韓昶亦因「根銀」誤置而致誚後世,相較於前者,我輩何德何能?是以僅能效洪邁「作文字不問工拙小大,要之不可以不著意檢點」之精神,用心努力而已。「一字褒貶」歷來即為中國之歷史傳統,如此,「一字之差」,又豈能不謹慎者再?

Tuesday, August 5, 2008

選擇沈默,豈無主張

雍正王朝及朱元璋兩劇,不約而同的演出了兩段選擇沈默的劇情。其一是朱元璋面對陳友諒大軍來襲,詢問「戰」、「降」、「和」應對之策時,在諸將各自表述後,劉伯溫卻靜默不言,以沒有「想清楚」為由而暫不作答!另一則是雍正在提出旗人耕地務農自食其力的政策後,但見左右近臣各抒己見,獨唯張廷玉沈默不語!結果,此二人在庭議之後的獨對,均遭到上位者的斥責,指為「虛偽」,詈為「從眾」!是以強求兩人表達己見。於是,劉伯溫具體建議攻戰之策,而張廷玉也明確提出旗人耕地之方。

試問,兩人何以選擇於公眾沈默不言?卻於私下對問提出答案,且均切中上位者所想並為採用?在如今的公司會議裡,當主管詢問眾人建議,那一次不是膽敢發言且切中時弊者少有,而多數人則選擇「沈默」以對,其中道理究竟為何?想劉、張兩人胸中自有丘壑,於眾議之時,意在不以言舉禍而已!於大堂言之,得當,必遭小人狹心報復之禍,不得當,則進退難免失據,有失重臣體面,計算於心,是以靜默不言。待上位顯器重之意而予獨問,度上位之意而後言之,又豈有不中之理?韓非《說難篇》有言:「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與他人言,在體察彼等之意,而後以辭巧說之爾。

古來伴君如虎,今日企業何嘗不然?喜之愛之,則優渥有加言聽計從,惡之恨之,則以人廢言去之後快。喜怒哀樂愛惡欲,生死耳目口與鼻,有何人可以充分掌握上位之七情六欲?即或得能掌握一時,又豈能全終一生?豎刁、易牙、開方,為君烹子、閹身、避葬,其結果對君對國又如何?明乎此,愛君十分實不如多愛己一分,伺候他人之喜好愛惡,亦不如多給自己空間一方半畝,能不落入「不得已」之田地,自然天大地寬。

歷來能臣賢相,必先遇明君聖主,方得一展其華。有唐太宗李世民之恢弘氣度,乃有名相如房玄齡、杜如晦,有諫臣如魏徵者流;而世有宋高宗建康避禍之居心,是以秦檜能下十二道金令,網羅莫須有之罪名,即有岳飛、韓世忠等如虎名將,實亦孤臣無力回天。如此,臣之所以為能臣,之所以能克盡其力,實有賴上位賞識之,器重之、任用之、鼓勵之、不疑之。若上位者所用非人,卻一樣重用而不疑之,那屬下也只能選擇沈默,持祿養恩無所作為以避禍矣。

語謂:「企業之成長極限在於經理人能力之極限」,聧諸企業歷史,果然如此!企業經理人之眼界高低、心胸格局,確實影響著事業之成敗。然經理人之眼界與心胸,若非天縱英明或刻意培養,實亦不易獲致。因而輔佐企業經理人之各部門主管,便需分擔視野高低、格局空間此一責任與重擔。企業主有無能力慎選適合的主管齊心協力,恰如歷朝歷代君主之遴選宰輔一般,興亡成敗轉瞬之間,其責依然首在經理人身上。明崇禛皇帝有言:「朕非亡國之君,而臣皆亡國之臣」!哀哉!有如此昏聵君主,手握權柄卻卸責於屬下,宜乎明室之傾覆也。

近日,企業有求建言諍語以期突破,緘靜中,有噩噩之士;書諫內,有剴剴之言,若真能效朱元璋、雍正帝之「獨對」,許以暢所欲言,而非立即以既有知識做價值之判斷,則或許,有劉、張之才者,方得一展豪情大抒塊壘,除弊興利發聵振聾,若混諸公眾為大堂之言,或喝斥以顯職級之分,宜其沈默不言也矣,宜其持祿養恩也矣,能不慎哉。